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周盟律师
周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739人
专家导读 1、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在某些由于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下面,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1、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员工不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单位协商一致。

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但下列两种情形除外(即仅有下列两种情况可以给劳动者设定违约金):

单位出资培训:单位出资培训并与接受培训的员工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竞业禁止: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错性解除)

1、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的单方面过错:

(1)违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失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侍奉二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欺诈:劳动者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刑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要合法!

1、要获取员工做出严重违规或违纪行为的充分证据

2、企业规章制度的订立程序要合法,并且要向劳动者公示,如果规章制度跟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或者其他劳动法律法规相冲突,则制度的规定无效。

综上,在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用人单位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烟台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一键咨询
  • 131****35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4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6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由于职工身体原因、道德问题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1、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的行为,给单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的。2、工作期间,员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已经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4、员工不胜任当前工作,但是在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之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
1、适用范围: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全体员工
3、适用程序:
(一)经过工会程序。
(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送达解除决定。
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1、适用范围: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即排除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适用程序:
(一)经过工会程序。
(二)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送达解除决定。
三、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1、适用范围: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并非适用于所有员工,
A、即排除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即优先留用以下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C、必须符合的人数要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3、适用程序:
(一)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认真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裁员方案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经济补偿办法等
(四)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基于以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对相关的诸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对上述概念的解释存在争议时,用人单位切忌任意解释,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公平合同的原则,作出合法解释和适用。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3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想要辞掉几个员工,这些员工都是有问题的员工,要先问问,这个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
(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
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即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解答
1、这家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原因:张小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这一条,是与相违背的。因为劳动法虽然赋予了劳动者这一弱势方提前30天通知解约的权利,但是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这一权利,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根据《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2、张小姐可以要求公司撤销辞退这一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被辞退之后的工资。
具体案情:
张小姐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的技术经理,合同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为期3年,月薪8000元。2002年3月11日,张小姐突然接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通知,要求其4月1日离职,并在此之前办妥一切移交手续。张小姐接此通知后马上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质疑,要求人力资源部做出解释,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双方签订的中有一条约定,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通知对放,至于解约的理由,是公司怀疑张小姐与另外一家竞争对手接触频繁,但是公司拒绝对此原因给张小姐书面的说明。同时公司表示,由于张小姐在公司已经工作2年多的时间,可以给予张小姐2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分析:
1.请问这家公司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2.张小姐应该怎么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