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原因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30
浏览10w+
邓普云律师
邓普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万人
专家导读 主要是因为依据的标准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司法鉴定依据的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等标准。通常,同样的伤工伤鉴定的级别要高于人体损伤鉴定的级别。

{ArticleTitle}

近年来,由于伤残鉴定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从而造成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受害人认为司法失公。是因为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根据的标准不同造成的。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的原因。

一、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原因

司法鉴定往往涉及的是专业性问题,但很多专业性问题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标准的适用决定了鉴定结论的巨大差别。这就是司法鉴定的实际情况。但普通的当事人并不知道这些,他们往往只能无奈地接受结论,只是因为鉴定结论是专家做出的,而自己并不懂鉴定应该依据什么标准,更不知道有很多标准可供选择。那么到底在某个专业问题上应该适用什么标准呢?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同样的鉴定标准,也可能存在理解和适用上的不一致。专家也存在理解适用错误的情况。

主要是因为依据的标准不同,工伤鉴定依据的是《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司法鉴定依据的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等标准。通常,同样的伤工伤鉴定的级别要高于人体损伤鉴定的级别。

二、应根据不同的伤残原因区别适用定残标准

由于两种不同鉴定标准导致定残结果差异,既直接影响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司法公正。而目前最高司法机关尚无司法解释指导哪种原因的伤残适用哪种标准鉴定,这就为目前伤残鉴定领域的乱象留下空间。为了避免两种标准的适用无休止的混乱下去,有较为统一也相对公允的认识,笔者试图从现有司法解释、法理上合理厘清不同的案件适用两个标准的思路:

(一)交通事故伤残适用“交通标准”是原则。因为“交通标准”本身就是为交通事故定残“量身定制”的。

(二)工伤事故、职业病定残适用“工伤标准”也是原则。

(三)雇佣关系的伤残定级适用“工伤标准”。因为雇佣关系本质是劳动关系,只因用工主体问题被另立门户。劳动关系主体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法人单位及有关个体经济组织,而雇佣关系是个人用工。雇佣关系实质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雇员在受雇劳动中受伤,性质类同于工伤。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受雇劳动中受伤,雇主为严格责任,所以应当适用“工伤标准”定残级。但在雇员受雇中被第三方的机动车辆伤害构成交通事故的定残级;以及受雇于运输行业的雇员构成交通事故,因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应依“交通标准”定残级。

(四)法律规定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的受害者伤残的,应依“工伤标准”定残级。

以上就为大家解释了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的原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总而言之,由于鉴定标准的混乱,造成很大一部分人不能信服鉴定结论的正确性,所以熟悉各种鉴定标准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应深入的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泰州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原因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8****4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7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7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四大原则有客观评定原则、比照评定原则、分别评定原则、排除原伤病原则。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原告还是被告?
[律师回复]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原则
1、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2、比照评定原则。3、分别评定原则。4、排除原伤病原则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金属断裂原因司法鉴定可以进行鉴定吗?
是可以进行鉴定的,在司法鉴定中金属的鉴定属于微观鉴定,可以鉴定金属的成分、断裂的原因等与金属有关的问题。金属断裂属于司法鉴定的范围,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只要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鉴定申请资料就可以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是被告,原告做的司法鉴定与事实不符,我不认可,一审我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但是法院说鉴定机构是两家共同选的,不能有两家鉴定机构为由,只能让我提出异议,或叫鉴定人出庭质证为由拒绝了我的申请,二审中我也提出重新鉴定,法院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就维持原判了,我现在想提出再审,我有原告材料的复印件,能自行鉴定吗?鉴定所能受理吗
[律师回复] 你好,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
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
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 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综上所述,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陈律师,我方原告因交通事故已经做过伤残鉴定,也立案,对方不服申请的重新鉴定,可是钱已经交了一个月了,还没有定好鉴定的日期,每次打电话推鉴定机构总是说尽快安排,请问交了鉴定费有没有时间的限制来家里会诊,因家里病人植物人。谢谢!
[律师回复]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者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道理交通事故伤残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不同程度丧失。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人由具有法医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其做出的鉴定结论具有权威性。但在现实中,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或是想骗取高额赔付,或是想推卸赔偿责任,对鉴定结论提出质疑,要求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评定。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当事人可以决定申请重新鉴定,但是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第三款: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的规定,当事人只能重新申请鉴定一次,不能无限地申请重新鉴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因工伤左手五指伤残鉴定几级
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双手每天要做很多事,不要小看一双手的力量,但是在工作中避免不了会发生工伤,因工伤左手五指伤残的,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可以鉴定为五级。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是原告还是被告
[律师回复]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9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因工伤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因工伤医院是可以做伤残鉴定的,但前提是属于由劳动部门指定的医院才可以实施,对于存在的鉴定的费用都会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一般在做鉴定时也需要确保自己伤情已经稳定,而且复发的可能性也不大才可以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律师您好!原告提起伤残鉴定,中法确定摇号后确定鉴定单位。那么被告怎样参与摇号才能保证其公平公正性?确定鉴定单位后,被告怎样监督鉴定程序的合理性?请赐教。
[律师回复] 你好,肯定是劳动部门进行确定,所以工伤确定后伤残怎样鉴定答案是
一、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二、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
[律师回复]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被告承担还是原告承担
[律师回复]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如果您还有疑惑,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报告和伤残鉴定标准不符原因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