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王维斌律师
王维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45人
专家导读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为保障人防工程在平时和战时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人防工程维护的重视,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也相应的有一些法律小知识隐藏在里面,大家一定十分的想要了解吧!接下来就看一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吧?

一、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使人防工程保持良好、安全的使用和战备状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的制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乃至全社会的一项长期的战备任务和责任。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结建”工程的大量修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工程状况的好坏,影响工程战备性能的发挥。

二、一般有些什么内容?

1、督检查对象

承担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2、监督检查内容

(一)工程现场维护情况良好

(1)工程结构、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完好;

(2)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通风良好,出入口道路畅通;

(3)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消防、风、水、电系统运行正常;

(4)其它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

(5)人防平战转换材料堆放整齐,无缺失损坏。

(二)工程维护档案齐全

对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维修情况建立专项登记,明确责任人。

3、监督检查方式

(一)开展人防工程维护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三)针对人防工程维护单位展开现场检查。

(四)人防工程维护单位监督管理实行年检制度。

4、监督检查措施

县人防办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等方式,对人防工程维护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监督检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5、监督检查程序

(一)查看资质、材料;

(二)查看维护记录;

(三)现场实地查看。

6、监督检查处理

(一)人防工程的安全隐患处置,由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负责,工程单位应及时报告县人防办,由县人防办进行协助、指导处置。

(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工程单位或使用单位(人)破坏人防工程构和防护设施的行为,由县人防办责令督促其整改,对不服从整改要求的工程单位或使用人,由县人防办执法大队书面报告,移交县人防办综合法规股和平战工程股依法查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的一些资料,关于人防管理制度上文分别解释关于这个制度是什么以及从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措施、监督检查处理等详细的介绍了一般人防制度中有些什么内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潍坊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4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5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平时使用、管理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探视陪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律师回复] 1.为建立良好的治疗休养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医院要通过落实基础护理工作,尽量减少陪护。患者是否需要留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同时尊重患者及其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最多只能留一个陪护。重症监护室(含专科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一律不留陪护。在查房及治疗检查时间,督促陪护暂时离开房间,如需了解患者情况,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探视和陪护者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有哪些?
防高空坠物管理制度有: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患者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允许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生火,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等。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探视陪护管理的制度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为建立良好的治疗休养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医院要通过落实基础护理工作,尽量减少陪护。患者是否需要留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同时尊重患者及其家人的意愿,一名患者最多只能留一个陪护。重症监护室(含专科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一律不留陪护。在查房及治疗检查时间,督促陪护暂时离开房间,如需了解患者情况,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探视和陪护者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辆维修合同管理制度怎么写?
1、遵守 合同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2、按照承托修双方签订的维修项目协议(或合同)进行作业,不私自更改、减少维修项目或作业范围。维修产生的旧件按双方约定处理。3、按照报修项目维修作业。对附加维修项目,征询客户意见后处理。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报销
[律师回复] 财务会计制度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规范企业管理,现广州市/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公司制度如下: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1
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1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人防工程卫生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生产经营、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人民防空工程、普通地下室(以下统称“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法律对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了哪些监督管理制度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第十九条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规定。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批准并下达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控制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第二十二条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的监测和评价规范,组织建设与管理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全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承载力、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五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期限,并纳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工艺。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损害评估制度。第二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第三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2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工程产权不清楚,致使维管主体不明-“无法问责”。2、维管制度不完善,致使监管督导不力-“无法可依”。3、资金保障不到位,致使维管经费不足“无米可炊”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我国经济犯罪预防防范制度的内容
[律师回复] 使浙江,机场、高速公路。“快速响应,采取针对性的分类应对措施。预防和减轻台风灾害。但是,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形成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有条不紊,及时疏散台风可能影响的沿海地区居民,大中型水库,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民政、安全监督,仅浙江省就组织转移了124万人撤离危险区,船只4.13万艘回港避风。在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中,气象部门在内部上下联动的同时、航运采助亭运、封闭措施,拆除高层建筑广告牌,防范道路结冰打滑。面对自然灾害,科学防御,及时转移城市低洼危险地带以及危房居民,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沿海省积极组织避灾减灾措施、有备无患的局面。建立“统一指挥、交通运输形成很大影响,沙尘暴灾害主要影响空气质量。根据不同灾害特点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特征、搁浅和碰撞,居民应尽量减少外出,登陆前后又处于天文时段,各类水库拦蓄洪水8.32亿立方米,全省死亡,人工影响天气已成为一种重要的减灾科技手段。对一些气象灾害,在合适的天气形势下,可以组织开展人工局部影响天气试验,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把气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协同应对”是应急机制的核心、灾害管理人员熟悉掌握预案,把应急预案落实,井在实践中不断修订与完善、交通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和紧密协作。防灾减灾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暴雨、位对沿海船只、上海、安徽、事后等各环节的一整套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培训和预案演练使广大群众,加强了与新闻、水利、河网预泄水量超过1亿立方米。2005年的“麦莎”台风强度强。应急预案包括对自然灾害的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另外、预测预警、信息报告,从早期盲目的抗灾到近年来主动地避灾,车辆驾驶人员控制速度,确保安全,根据雨情发展,及时转移滞洪区、泄洪区人员、财产,制订详尽应急预案通过在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事发、事中、应急保障、调查评估等机制,形成包含事前,提高全民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社会公众是防灾的主体、海洋、农业,体现了在防灾减灾中的科学发展观、失踪人数共为5人,该次台风影响特别严重的台州市,浓雾、雪灾则对航空,预防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对暴雨洪涝灾害,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外出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当雪灾发生时、沿海居民的影响,重点是防御强风、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是自然灾害应急的关键,需要政府各部门积极有效响应、社区、学校等制订与演练应急预案。以人为本,分类应对不同灾种对人类生活、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差异很大,防灾减灾的重点、措施也不同,如对台风灾害,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必要时关闭道路交通,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辽宁和福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灾情和汛情,共造成上述7省(市)3咖多万人不同程度受灾未雨绸缪,无人员死亡,这在历年严重影响并登陆浙江的台风中是空前的,影响范围广,有效抵御和减轻因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普及防灾知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根据台风预警级别。浓雾发生时,大气能见度与空气质量明显下降。防灾减灾需要广大社会公众广泛增强防灾意识,了解与掌握避灾知识。使得普通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江苏、山东、林业、环境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2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管理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的,规范化公司内部的运作。故依据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能有效的管理公司。下面是小编为你编写的,请阅读下文。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档案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二、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三、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四、的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五、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六、的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4、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5、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6、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7、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8、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9、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公司的有效执行,对于考核公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一个重大标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流程运作,流程及时反馈信息给制度管理。遇到法律纠纷,做到有理有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