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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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书证:1、购物票据,即购买侵权产品是所给开局的发票或收据。2、购买侵权产品的公证文书2、物证:专利权人从市场上购得的或者通过法院证据保全所获得的侵权产品。从市场上购得的侵权产品最好由通过公证方式并由公证人员封存,并拍照。或者由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获得侵权产品。
专利侵权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时候,无论是对哪一方来讲,证据都是很重要的。涉及到收集证据之前,就要向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专利侵权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了解清楚了之后,才能更好的收集到需要的证据。下面,律图小编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从所证明的问题看,专利侵权证据可分为如下几类:

一、权利证据

该类证据主要是用来证明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及专利权,包括:

1、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

2、专利权证书,证明专利权授权时的权属状况。

3、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登记薄副本在一定意义上讲是比专利证书更为重要的证据,其不仅载明了专利证书记载的是专利授权时的权属状况,而且记载了专利在授权之后权属状况的变动情况,如专利权转让,专利被宣告无效等,这些内容在专利证书上是反映不出的,但却会在专利登记薄副本上反映出来,因此专利登记薄副本比专利证书更好真实地反映专利的权属状况。

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公告内容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公告的内容则是授权的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5、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当然这一证据在提供了上述的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提供的。因为在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最底行会注明“该专利年费已缴纳至某年某月某日”。司法实务中专利权人提供专利年费收据的证明目的在于说明专利已缴纳年费,专利持续有效。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的缴费实务中,即使专利已被宣告无效,或因没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后,缴纳专利费也是可以进行的,从而取得专利年费收据。因此仅仅通过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是不充分的。

6、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二、侵权证据

1、书证:(1)购物票据,即购买侵权产品是所给开局的发票或收据;(2)购买侵权产品的公证文书:专利权人通过市场调查,发现了侵权行为后,为了更好地证明侵权产品的来源及侵权产品的特征,可申请公证机关对购买过程进行公证,由公证机关对此出具的公证书对侵权行为予以证明。

2、物证:专利权人从市场上购得的或者通过法院证据保全所获得的侵权产品。从市场上购得的侵权产品最好由通过公证方式并由公证人员封存,并拍照;或者由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获得侵权产品。

(三)损失证据

现在司法实务中,提供损失证据的案件较少,客观原因是此类证据举证难度较大,举证成本较高,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据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证明损失:

1、财务审计报告:在原告主张以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作为赔偿数额的依据时,可以提供自己单位产品获利情况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原告因被告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或者被告制造的侵权产品的数量,两者相乘之积就是原告的损失数额的依据;在原告主张以被告的获利作为赔偿的依据时,原告通常要申请法院保全被告的财务会计账册,或者根据售出产品的数量及价格,经独立的第三方审计后,以审计结论确定被告的侵权获利情况,从而明确被告赔偿的依据。另外在赔偿请求中,原告可提供一些证明被告侵权情节及专利产品市场价值的辅助证据,作为法院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的参照因素。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就成为经济损失的证据。但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需要具备相应的备案手续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付款和缴税凭证。在实践中,虽然具备上述手续,但被许可方实际并未生产专利产品,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此种情形下,是不作为赔偿的参照依据的鹅,因为该约定的许可使用费已不能客观反映专利的市场价值。

3、律师费票据:因侵权行为而聘请律师的费用应列为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费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的有关意见中,已经明确指出符合规定的律师费计入赔偿范围。

通过上文的解答,我们了解到专利侵权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三种,包括权利证据、侵权证据以及损失证据,具体涉及到哪些证据,上文也是进行了讲解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其中损失证据很重要,这关系到以后诉讼求偿的金额,所以务必注意。而要是不知道应该怎样收集证据才好的话,您可以咨询律图青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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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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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种类包括有哪些?
专利侵权种类包括有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还有就是故意使用相关专利产品的行为。当然了,如果说有人许诺销售或者是直接的对于专利产品进行销售也是属于专利侵权的种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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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侵权行为如何种类
[律师回复] 1、根据侵权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网络侵权行为与特殊网络侵权行为。标准是侵权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一般网络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侵权行为,如蓄意的网上域名抢注行为等。特殊网络侵权行为,指当事人无过错实施的侵权行为。
2、根据侵权内容,可分为版权侵权行为、域名与商标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国家机密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隐私权侵权行为等。其中,版权侵权行为又可分为文学、艺术作品侵权行为,科技发明作品侵权行为和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等。
3、根据侵权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单个侵权行为、多个侵权行为(如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抢注为域名的行为)和批量侵权行为(如熊猫烧香病毒对大批量的计算机系统造成的侵害行为)。
4、根据侵权人人数的不同,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5、根据侵权人身份与地位的不同,可分为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侵权行为、 网上信息获取者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和网络内容提供者C的侵权行为。
6、根据侵权人数与侵权的情况,可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如未经作品所有权人许可,擅自将其享有版权的作品上传至网上传播)与间接侵权行为(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应知或明知其所属的网站内发生了作品侵权行为,但未采取避免侵权的相应措施的,即参与了侵权,从而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7、根据被侵权人的确定状况,可分为指向侵权行为和泛化侵权行为。前者指专门针对特定的主体实施侵权行为,后者指被侵权主体具有不确定性和广泛性特点,如病毒侵权就是面向整个网络空间的。
8、根据网络侵权行为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作为网络侵权行为与不作为网络侵权行为。这种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侵权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积极的侵权行为为标准进行分类的。作为网络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积极侵权行为不作为网络侵权行为,指当事人在无过错情况下实施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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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想要跟自己发明的新型自行车申请一项专利,但是不知道自己发明的这个自行车属于专利中的哪一种,想咨询一下律师发明的种类有专利权吗,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专利有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法律考试,想请问专利侵权保护的种类有哪些,有哪些相关的分类,希望得到详细解答
[律师回复] 我国《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就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即违背专利权人的意志,以欺骗他人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方法,将自己的非专利产品谎称是利用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专利法》规定的,末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实施”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权利要求为准,说明书可以解释权利要求。判断专利侵权,主要是分析和分解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各项权利要求,将其中的主要技术特征与被指控侵权的事实进行对比,研究二者的异同。下列行为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1)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或者由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相同,而侵权产品仅仅改变了产品的外形;
  
(2)在专利方法中,仅仅改变了个别步骤的顺序,但结果相同;
  
(3)产生的结果相同,只是将其结构作了简单的变换或者重新排列组合;或者只是将受保护的权利要求的特征中增加一个或者几个并不重要的组成部分。
  凡是一项产品或者方法,其结果没有发生重要的变化,即《专利法》所规定的“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只是投机取巧地增加一些条件、改变部件外形或者替换某些组成部分等,都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对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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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几种
专利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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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分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分别是什么
(1)专利号
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是文献号的一种。文献号是各工业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包括公开出版和仅提供阅览复制)时编制的序号。
专利号的主要特点
1、排他性,意思很简单,即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2、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 。
3、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
申请专利的作用主要有一下几点
1、区别作用:可以使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与自己的产品区别开来,从而避免消费者混淆;
2、警示作用:因为专利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仿制和销售
3、广告宣传作用:使消费者通常认为标注有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产品在技术性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要优于同类传统产品,所以会信任产品质量,从而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
(2)专利种类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种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种类包含有哪些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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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有几种类型?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专利有几种类型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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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申请专利时怎么选择专利的种类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选择申请专利的种类 这取决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项目主题的类型、所需保护期限的长短和其他一些因素。如果发明创造本身仅仅涉及产品外观上的变化,这只能就该发明创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发明创造仅仅涉及方法和(或)产品用途上的变化,这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且如果发明创造也涉及到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上的变化,则可以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具体地讲,涉及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单纯材料更换的产品、不可移动的建筑物、由两台或更多仪器设备组成的系统、单纯的线路或者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射线或者其结合的医疗器具等方面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而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此外,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只能就其平面图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属于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那么究竟选择那类专利申请为好呢?这与所欲寻求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专利权可能取得的快慢、申请费用和权利稳定性等因素直接相关。 专利的类型: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⒈发明专利 能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因此发明创造不管是产品、还是方法或用途,当然均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但要获得专利权,必须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具体来说,可参考以下几点: ⑴技术水平较高的发明创造,特别是重大的、划时代的或具有开创性的发明创造,更适合申请发明专利; ⑵由于实用新型不保护方法专利,因此各种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⑶其他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如气体、液体等无确定形状的产品等; ⑷投资大、开发试验周期长或市场寿命较长的发明创造,例如药品等。 ⒉实用新型 目前,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且划定了具体的保护范围,因此只有符合规定的发明创造才宜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以外,还可考虑以下因素: ⑴相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技术水平稍低一些,如果申请发明专利,能否被批准把握较小的产品,适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⑵经过市场预测,估计市场寿命较短或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不长的发明创造,最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⑶申请人希望审批周期短,尽快授权,保护期限短于10年就足够了或希望申请专利花费少,也适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⒊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仅保护产品的外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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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几个同学一时兴起,花费了一个月,制造了一个新的包装盒,方便装东西。我们几个非常开心,随即也注册了专利。我想问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类型有哪几种,怎样会被认定为侵犯专利权
[律师回复]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容易分辨出来。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如果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 .对于类别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则构成侵权。
上文中的普通消费者,是指购买、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人。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涵义是一致的。但是,对于非通常消费品,如建筑材料、机器零部件、电动工具等,普通消费者不是其购买者,不具有对这类用品的一般知识和认知能力,故能够对其进行相同或相近似比对的主体应当为这类用品的特定消费群体,即销售、购买、安装和使用此类产品的人员。
以普通消费者为侵权判定的主体,并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去追求真正的消费者的意见,而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判断时,将所处的位置放在普通消费者的水平线上,去认识、感知比对对象的异同
比对的方法
判断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肉眼观察。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应该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进行观察时是否会产生混淆来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2、隔离观察,直接对比。
在具体判断时,
首先应当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别摆放,观察时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要有一定的间隔 .这种隔离观察的方法可以让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产生直观的感觉即第一印象。
其次,再将两种产品摆放在一起,由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直接对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异同,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最终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结论。
3、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不能仅从外观设计的局部出发,或者把外观设计的各部分割裂开来,而应当从其整体出发,对其所有要素进行整体观察,在整体观察的基础上,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断。
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被控侵权产品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即创新点),二是被控侵权产品从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设计要部的确定
设计要部是外观设计专利中设计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部分 ,亦即设计人通过创造性劳动而完成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点。在对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时,目前较为认同的做法是将要部作为比较的重点,看被控侵权产品是否抄袭、模仿了权利人的独创部分。要部相同或相近似是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必要条件,要部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是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不构成侵权。
在专利权的申请阶段,大多数申请人未明确指出其要部;在权利的授予阶段,审查人员也只注重外观设计的整体效果;在授权公告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更不会明确划分出哪些是专利的要部。然而,要部作为构成整体外观的组成部分,虽然较为分散,但通常可以在专利公告的视图中表现出来。
外观设计要部是产品中最能引起普通购买者和使用者观察和注意的主要视觉部位。实践中,对要部确认的做法不尽一致,有的采用的是由权利人直接陈述的方法,有的采用的是由权利人和被控侵权人陈述、质证后由法院确定的方法。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权利人的外观设计中包含有能引起消费者注意的设计创新内容是确定要部的基本原则。
相同或近似
实践中,相同的外观设计不难认定,只要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等全部要素相同,则为相同的外观设计。比较困难的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认定。
外观设计相近似是指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基本相同,其中一些微小的差别完全不足以引起普通消费者的注意,使普通消费者对两种产品产生混淆,误认为此即是彼。在判断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时,普遍采用的是设计要部比较法。
三要素的比对顺序
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外观设计包括形状外观设计、图案外观设计、形图结合外观设计、形色结合外观设计、图色结合外观设计和形图色结合外观设计。
构成外观设计的要素有三种,即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在三要素中,形状、图案是基础,色彩是附着在形状、图案之上的,脱离形状和图案的色彩不能单独成为中国现行专利法中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设计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讲,色彩保护具有从属性。
有鉴于此,在进行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比对时,一般应按照形状、图案、色彩的顺序依次进行。在判断形图色结合的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时,应当先判断形状是否相同或相似,如果形状不相同或不相似,则可以认定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无须再进行图案和色彩的比对;如果形状相同或相似但该形状属于公知在先设计,应进一步判断图案是否相同或相似,图案不相同或不相似,则可以认定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无须再进行色彩的比对;如果图案相同或相似但该图案属于公知在先设计,再对色彩是否相同、相近似进行判断,色彩不相同也不相近似的不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色彩相同或相近似的则构成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在三要素中,形状是最主要的,在侵权判定时应以对比形状为主。如果产品的外观形状是专利权人首创,而被控侵权产品使用了该形状并添加了图案,则无论被控侵权产品添加了何种图案,均应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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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 10 年
同一主题能不能既申请发明专利,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如何发挥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优势
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用性 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怎样判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例外有哪些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里强调 quot; 外观 quot; ,即外表。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保护期是 10 年。
发明专利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种类包含有哪些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发明专利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种类包含有哪些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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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中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专利无效案件当中的证据种类具体包括物证,书证,录音录像,勘验笔录,鉴定意见,证人证言等。造成专利无效的原因比较多,只要可以证明专利权无效,无论是哪一类型的证据都可以。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专利无效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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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种类包含有哪些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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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专利号和专利种类分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1)专利号
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是文献号的一种。文献号是各工业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包括公开出版和仅提供阅览复制)时编制的序号。
专利号的主要特点
1、排他性,意思很简单,即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2、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
3、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
申请专利的作用主要有一下几点
1、区别作用:可以使其它企业的同类产品与自己的产品区别开来,从而避免消费者混淆
2、警示作用:因为专利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仿制和销售
3、广告宣传作用:使消费者通常认为标注有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产品在技术性能和使用功能等方面要优于同类传统产品,所以会信任产品质量,从而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
(2)专利种类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种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种类包含有哪些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选择申请专利的种类 这取决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项目主题的类型、所需保护期限的长短和其他一些因素。如果发明创造本身仅仅涉及产品外观上的变化,这只能就该发明创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发明创造仅仅涉及方法和(或)产品用途上的变化,这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且如果发明创造也涉及到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上的变化,则可以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具体地讲,涉及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单纯材料更换的产品、不可移动的建筑物、由两台或更多仪器设备组成的系统、单纯的线路或者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射线或者其结合的医疗器具等方面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而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此外,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只能就其平面图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属于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那么究竟选择那类专利申请为好呢?这与所欲寻求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专利权可能取得的快慢、申请费用和权利稳定性等因素直接相关。 专利的类型: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⒈发明专利 能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因此发明创造不管是产品、还是方法或用途,当然均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但要获得专利权,必须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具体来说,可参考以下几点: ⑴技术水平较高的发明创造,特别是重大的、划时代的或具有开创性的发明创造,更适合申请发明专利; ⑵由于实用新型不保护方法专利,因此各种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⑶其他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如气体、液体等无确定形状的产品等; ⑷投资大、开发试验周期长或市场寿命较长的发明创造,例如药品等。 ⒉实用新型 目前,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且划定了具体的保护范围,因此只有符合规定的发明创造才宜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以外,还可考虑以下因素: ⑴相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技术水平稍低一些,如果申请发明专利,能否被批准把握较小的产品,适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⑵经过市场预测,估计市场寿命较短或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不长的发明创造,最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⑶申请人希望审批周期短,尽快授权,保护期限短于10年就足够了或希望申请专利花费少,也适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⒊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仅保护产品的外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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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证据包括哪几种类型?
专利无效证据包括行政诉讼必备的证据,一般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需要注意的是,在证据中,当事人可以仅提交外文证据的部分中文译文。该外文证据中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部分,不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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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种类包含有哪些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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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选择申请专利的种类 这取决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项目主题的类型、所需保护期限的长短和其他一些因素。如果发明创造本身仅仅涉及产品外观上的变化,这只能就该发明创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发明创造仅仅涉及方法和(或)产品用途上的变化,这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且如果发明创造也涉及到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上的变化,则可以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具体地讲,涉及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单纯材料更换的产品、不可移动的建筑物、由两台或更多仪器设备组成的系统、单纯的线路或者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射线或者其结合的医疗器具等方面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而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此外,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只能就其平面图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属于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那么究竟选择那类专利申请为好呢?这与所欲寻求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专利权可能取得的快慢、申请费用和权利稳定性等因素直接相关。 专利的类型: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⒈发明专利 能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因此发明创造不管是产品、还是方法或用途,当然均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但要获得专利权,必须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具体来说,可参考以下几点: ⑴技术水平较高的发明创造,特别是重大的、划时代的或具有开创性的发明创造,更适合申请发明专利; ⑵由于实用新型不保护方法专利,因此各种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⑶其他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如气体、液体等无确定形状的产品等; ⑷投资大、开发试验周期长或市场寿命较长的发明创造,例如药品等。 ⒉实用新型 目前,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且划定了具体的保护范围,因此只有符合规定的发明创造才宜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以外,还可考虑以下因素: ⑴相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技术水平稍低一些,如果申请发明专利,能否被批准把握较小的产品,适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⑵经过市场预测,估计市场寿命较短或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不长的发明创造,最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⑶申请人希望审批周期短,尽快授权,保护期限短于10年就足够了或希望申请专利花费少,也适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⒊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仅保护产品的外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选择申请专利的种类 这取决于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项目主题的类型、所需保护期限的长短和其他一些因素。如果发明创造本身仅仅涉及产品外观上的变化,这只能就该发明创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发明创造仅仅涉及方法和(或)产品用途上的变化,这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且如果发明创造也涉及到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上的变化,则可以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具体地讲,涉及各种方法、产品的用途、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单纯材料更换的产品、不可移动的建筑物、由两台或更多仪器设备组成的系统、单纯的线路或者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电、磁、光、声、射线或者其结合的医疗器具等方面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而只能申请发明专利。此外,仅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只能就其平面图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属于既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那么究竟选择那类专利申请为好呢?这与所欲寻求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专利权可能取得的快慢、申请费用和权利稳定性等因素直接相关。 专利的类型: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⒈发明专利 能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因此发明创造不管是产品、还是方法或用途,当然均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但要获得专利权,必须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具体来说,可参考以下几点: ⑴技术水平较高的发明创造,特别是重大的、划时代的或具有开创性的发明创造,更适合申请发明专利; ⑵由于实用新型不保护方法专利,因此各种方法类的发明创造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⑶其他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如气体、液体等无确定形状的产品等; ⑷投资大、开发试验周期长或市场寿命较长的发明创造,例如药品等。 ⒉实用新型 目前,我国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而且划定了具体的保护范围,因此只有符合规定的发明创造才宜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除此以外,还可考虑以下因素: ⑴相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技术水平稍低一些,如果申请发明专利,能否被批准把握较小的产品,适宜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⑵经过市场预测,估计市场寿命较短或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不长的发明创造,最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⑶申请人希望审批周期短,尽快授权,保护期限短于10年就足够了或希望申请专利花费少,也适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⒊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仅保护产品的外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专利包括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种类包含有哪些 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等作出的发明。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作出的发明。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 哪些情况下发明专利会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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