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王维斌律师
王维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23人
专家导读 人防地下室临空墙、门框墙、密闭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人防门的安装对门框墙的垂直度要求很高,土建施工单位应与人防门生产厂家密切配合,对门框墙支模时不得使用大模板,在混凝土浇筑前、后要随时校正门框垂直度。
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已经受到大众的广泛重视。因为现在人们很关注房子,都希望能够买到性价比高的房子。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明确的条文对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的规定,那么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都有什么规定呢?

一、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都有什么规定呢

(一) 人防地下室临空墙、门框墙、密闭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人防门的安装对门框墙的垂直度要求很高,土建施工单 位应与人防门生产厂家密切配合,对门框墙支模时不得使用大模板,在混凝土浇筑前、后要随时校正门框垂直度。

(二)防护密闭门门框墙为悬臂板设计时,应注意水平受力筋的直径、间距、锚固方向及锚固长度,同时应注意门洞四角斜向钢筋的布置;上门框设水平抗爆梁时,其方向应朝向人防区内,且应锚入两边暗柱或墙内。

(三)战时进、排风竖井地面部分应该设计、施工一次到位。施工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防倒塌棚架结构。

2、内设爬梯。

3、设多面进风百页窗,其中靠爬梯侧为活置式,口径≥500×800mm。

(四)人防地下室双层双向配筋的底板、顶板、侧墙均应设置直径≥Φ6,间距≤500mm的梅花型拉结筋。

(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后浇带及施工缝位置应避开人防通道及人防门部位。

(六) 通风系统:

1、 战时通风管穿密闭墙时必须预埋到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a、预埋管件应除锈,并在内刷红丹防锈漆两道,应随土建施工时一起浇捣在墙内。

b、预埋管直径应与 所连接的管道或密闭阀门、超压自动排气活门的接管直径相一致。

c、短管预埋时应先焊好密闭肋,管道与管道、管道与法兰、管道与密闭肋的连接应采用满焊,保 证密封。密闭肋宽度≥50mm、厚≥3mm。

2、 平时通风管严禁穿越人防临空墙、门框墙;平时风管穿人防密闭墙、人防单元隔墙时不能预留孔洞,应在墙体中按规定埋设预埋件,且必须有平战转换措施。

3、 设有滤毒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应在滤毒通风管路上设置取样管和测压管。

4、 防空地下室每个口部的防毒通道、密闭通道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宜设置DN50(热镀锌钢管)的气密测量管,并做相应的防护、密闭处理。该管可与电气预埋备用管合用。

5、 设有滤毒通风的防空地下室,应在防化通讯值班室设置测压装置,且应预埋室内外测压管(采用DN15的热镀锌钢管,一端在防化通信值班室,另一端则引至室外空气零点压力处,且管口向下)。

(七) 给排水系统:

1、 战时给水管材应为镀锌钢管,并与室外给水管网接通。

2、 战时排水防爆地漏为丝接口,所接排水管为钢管,管底标高应≥300mm。

3、 与人防无关的管道严禁进入人防区内;平时使用的给水、排污、消防管道穿越人防墙、板时,均应在人防内侧设置防护阀门(指普通闸板阀或截止阀,工作压力 ≥1.0MPa),安装位置距穿人防墙、板部位≤200mm;若管道穿过人防临空墙,还应在人防区外侧设防护密闭设施。

(八) 电气部分:

1、 防空地下室内的各种动力配电箱、照明箱、控制箱,不得在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上嵌墙暗装。若必须设置时,应采取挂墙式明装。

2、 各人员出入口和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门框墙、密闭门门框墙上均应预埋4-6根备用管,管径为50—80mm,管壁厚度≥2.5mm的热镀锌钢管,并应符合防护密闭要求。

3、 供平时使用的电缆桥架严禁直径穿过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当必须通过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其作法可参见人防备用进线套管。

4、 战时三种通风方式显示箱、控制箱及音响呼唤系统均应按图施工安装到位。

(九) 采光窗、战时封堵部位:临战转换措施应该设计、施工(预埋件)一次到位;竣工验收时,封堵构件应该预制、摆放到位。

(十) 未尽事宜以国家现行规范及规定为准。

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已经受到了建筑商们的高度重视,法律中关于这些相关事宜的条文越来越完善。大多数建筑商也是以此处为出发点,他们的目的是建出好房子,让要买房子的准房主买到安心的房子。让房主们住的幸福。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铁岭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48****7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4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4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25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主体结构防水工程4.1防水混凝土4.2水泥砂浆防水层4.3卷材防水层4.4涂料防水层4.5塑料防水板防水层4.6金属板防水层4.7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5细部构造防水工程5.1施工缝5.2变形缝5.3后浇带。
10w+浏览
预防残疾有哪些技术措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实践中致残因素多种多样,对此《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了以下预防措施: (1)实施残疾监测,定期调查残疾状况,分析致残原因,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动态监测; (2)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预防,对致残风险较高的地区、人群、行业、单位实施优先干预; (3)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4)在开展孕前和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防控,心理保健指导等工作时,应当做好残疾预防工作,针对遗传、疾病、药物等致残因素,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者降低致残风险,加强临床早期康复介入,减少残疾的发生。 (5)在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时,应当针对事故、环境污染、灾害等致残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残疾的发生。 (6)具有高度致残风险的用人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残疾预防相关知识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致残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提供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7)鼓励公民学习残疾预防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8)保证未成年人及时接受政府免费提供的疾病和残疾筛查,使有出生缺陷或者致残性疾病的未成年人及时接受治疗和康复服务。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屋面的防水工程是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的工程情况,往往是指屋盖面层的施工的内容,然而它也包括了屋面的一个防水工程以及说屋面的保温隔热的工程作用。往往它由结构层以上的一些屋面都是找平层、以及说隔气层、保温隔热层、或者说防水层、保护层及使用面层等结构层次所的组成情况。其施工质量的一个优劣将直接的关系到建筑物的一个使用的寿命情况内容。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是什么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组织机构,明确每个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范围;在施工组织设指导下,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做好各专业的准备工作;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施工图纸、标准图集,修改设计和技术核定等技术文件;组织特殊工种技术培训,操作资格审查或考核;施工机具、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准备。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技术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 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 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 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 履行。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 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 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 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 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 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 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 转让费根据技术能 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在 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 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 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 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 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 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 另外,不同类型的技术转让在签订合同时还有其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一般规定4.2 防水混凝土4.3 防水水泥砂浆4.4 防水涂料4.5 防水卷材4.6 密封材料5 防水工程施工6 建筑室内防水工程验收6.1 一般规定6.2 防水混凝土6.3 砂浆防水层6.4 涂膜防水层6.5 卷材防水层6.6 分项工程验收。
10w+浏览
技术合同应该如何防范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注意技术开发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这是实践中当事人容易产生误解的两类合同。它们的主要区别是:技术开发合同涉及新的技术方案,具有创造性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仅是重复性劳动的结果,不具有创造性。了解两类合同的区别,对于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一定帮助。
2、意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的区别。
两者区别在于是否双方当事人都参与了实质性的研究开发。两类合同当事人权处义务是不一样的,因此,辨别合同类型是解决纠纷的前提。
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责任,是该合同有的制度,须加注意。风险责任是指开发工作遇以技术困难而失败,责任由谁承担。在当事人无约定或以其他方法不能确定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对于风险责任,当事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便得新开始研究开发工作。
3、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新技术方案。
当研究开发工作成功地石匠帽出新技术时,如何确定归属,又是技术开发合同殊的制度。委托开发合同中,对于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除合同有约定,由研究开发人享有。委托人有免费实施专利和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两种权利。
委托开发合同或合作开发合同中,对于技术秘密成果,不能确定时,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合同中,研究开发人须先向委托人交付技术秘密成果,才享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合同中,除另有约定,专利申请权共有。当事人享有优先受让他方转让的专利申请权的权利,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对他方已慑得的专利享有免费实施权,申请专利须经各方一致同意。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的措施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按照公司制定的争创文明工地的各项规定,强化施工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做到施工卫生生产的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清运料车辆采取有效措施,不污染道路和环保。 2.施工现场设置施工铭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检部门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 3.详细进行现场平面设计、合理计划布置临时设施堆放,大量材料、半成品和机具设置,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4.保持场内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护监测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配置足够的环境监测仪器,并派专人进行监测,随时向环保专家咨询,及时向环保部汇报动态情况。 5.施工现场人员在现场佩戴工作胸卡和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入施工现场。 6.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用电和工地照明。 7.设置各类必要的现场职工生活设施,按规定标准设立食堂、医务室、浴室外、更衣室及厕所,并符合卫生照明、通风等要求,职工们膳食、饮用水供应符合卫生要求。 8.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作制。 安全文明施工,系指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方法的举措,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组织与管理,使之呈现出有条不紊、整洁明快、高效安全的施工状态。施工顺序合理,具有良好的装饰施工现场秩序。水电及施工通道畅通。强调文明施工其意义在于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改变以往普遍存在于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的那种“脏、乱、差”现象和“高消耗、低效益、事故多”的状况,加快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步伐,推进文明工地建设的进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喷涂聚脲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8、喷涂聚脲作业应在环境温度大于51、相对湿度小于85%,且基层表面温度比露点温度至少高3C的条件下进行,在四级风及以上的露天环境条件下,不宜实施喷涂作业。喷涂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作好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并应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10w+浏览
技术侦查措施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侦查措施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技术侦查行为即是运用技术侦查措施的侦查行为。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技术侦查措施在《国家安全法》和《人民警察法》中有规定,最新出台的并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刑事诉讼法》
第二编第二章
第八节对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适用范围、程序与期限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0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技术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技术转让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一、技术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保密性上,即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谈不上是技术秘密,当然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合同中详细规定,便于履行。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或者用途,关键技术,生产工序流程,注意事项等。这些数据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特征,是有效的,同时也是当事人计算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依据。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的条款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则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转让费根据技术能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通常规定一个比例,便于操作。在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不同类型的技术转让在签订合同时还有其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二、技术转让合同如何承担责任
(一)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如何承担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二)技术转让合同受让人如何承担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什么是指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而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
[律师回复]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章前期预防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第二十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制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