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主体工程幅员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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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防主体工程幅员其实就是指人防主体工程的面积等。在人防工程合同中,一般会做相关约定,在工程验收时也会针对该项进行验收。
人防主体工程幅员是什么意思

人防工程听起来有点不太容易懂,特别是里面还有些特殊词汇,比如人防主体工程幅员是什么意思,很多人可能不明白。其实人防工程在大家的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地下车库就属于建筑人防工程,附属人防工程。今天,律图小编就和大家分享一篇人防工程合同的范文,供大家参考使用。

一、人防主体工程幅员是什么意思?

人防主体工程幅员其实就是指人防主体工程的面积等。在人防工程合同中,一般会做相关约定,在工程验收时也会针对该项进行验收。

二、人防工程合同范本

人防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 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 质量等级: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 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 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协议条款:_________.

2.2 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 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 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 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 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 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人防门,甲方派人参加。

6.7 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人防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 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7.3 如因设计单位和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且符合人防规范的,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充协议。

7.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7.5 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乙方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人防门工作吊环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7 乙方须确保人防门的安装一次性通过人防办的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人防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7.8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9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7.10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7.11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执行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办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九条 合同价款调整

9.1 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

9.2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_________省人防办文件进行结算。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二个月向其发出生产通知书,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10.2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3 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4 经人防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乙方同时提交地下室人防门验收合格证。

10.5 余款_________%待保修期满后三日内支付。

10.6 乙方在每次要求支付合同款时(条款10.2、10.3、10.4)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本工程工地现场。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

12.1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12.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3 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13.1 甲乙双方应以_________市人防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人防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13.2 竣工日期为人防门安装完毕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签认日期。

第十四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 保修

15.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________年。

15.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5.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5.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5.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

第十六条 违约

16.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罚金

16.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6.3 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6.4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

16.5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6.6 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力。

16.7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图纸变更未及时在乙方施工前一个月送给乙方。

(3)不按工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不按商定的施工计划进行通知。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拆回原交货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16.8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造成自身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2)不能确保人防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人防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则需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

17.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7.2 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过上文,对于人防主体工程幅员是什么意思的问题,相信大家都能做出回答。人防主体工程幅员指的是人防工程的面积等相关内容,在人防工程合同中,双方会针对该项做出约定,在验收时,也会针对该项是否符合约定进行验收。人防工程合同符合一般合同的形式,除了写明当事人的信息、权利义务以外,较为特殊的是双方对工程验收的标准要较为详细的描述出来。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邢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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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包形式:包工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工、材料、机械、工具、防护用品、包质量、包安全、以平方单价总包干。
四、工程承包范围及价格:
(一)工程承包范围:
1、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安全行为及公司、国家和地方部门的安全法规或规定的执行与实施。
2、包“工完场清”。
3、具体承包范围:
(1)设计图纸的全部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有变更图纸按实际洞口为准(门窗设计图纸、重新计算、及细化门窗大样图乙方负责)相关部门及业主确认;
(2)设计变更的铝合金门窗制、安(结算以图纸或变更实做工程量为准);
(3)属于自行工作范围的所有收口及门窗边塞缝(防水砂浆甲方提供);
(4)属于自行工作范围因质量原因或自施工错误造成返工应无偿返工;
(5)配合甲方办理当地分部申请材料备案乙方包该铝合金原材送检费、并提供验收报备资料,如合格证、保质书、型材检验书、成品试验报告书等原件,且便于土建工程统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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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幅度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量刑幅度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诸如此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诉讼主体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具有财产,能够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承包方的主体资格:一是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是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依据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五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诉讼主体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或应诉。 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工程处、工区、项目经理部、建筑队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如该分支机构不具有的财产,则应追加该建筑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3、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他人名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涉诉后,由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或应诉。 4、共同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产生纠纷后,应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或应诉;如共同承包人组成联营体,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则以该联营体为诉讼主体。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作建设工程并对合作建设工程享有共同权益的,其中合作一方因与工程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其他合作建设方应列为共同原、被告。 5、实行总分包办法的建筑工程,因分包工程产生纠纷后,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作为共同诉讼人,或应诉;如果分包人总承包人,则以分包合同主体作诉讼主体,是否列建设单位为第三人,视具体案情而定。 6、涉及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应以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为诉讼主体。 7、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或应诉。(最高《民诉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 8、因转包产生的合同纠纷,如发包人,应列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如因转包合同产生纠纷,以转包人和被转包人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列为第三人;多层次转包的,除诉讼当事人外,应将其它各方列为第三人。 9、以筹建或临时机构的名义发包工程,涉讼后,如果该单位已经合法批准成立,应由其作为诉讼主体或应诉;如该单位仅是临时性的机构,尚未办理正式审批手续的,或该临时机构被撤销的,由成立或开办该单位的组织进行或应诉。 10、实行承包经营的施工企业,产生纠纷后,如果该企业是法人组织,则由该企业为诉讼主体,或应诉;如果该企业不是法人组织,则列发包人和承包企业为共同当事人,参加诉讼。1 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承包人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转包经发包人同意,即属合同转让,应直接列发包人为被告。1 2、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装人防门,往外接的各管线都要预埋钢管留洞,不可以等盖好后在打洞等,要设洗漱间,消毒室等。为了避免对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地下室在平时都是可以做为地下车库的!当然,建设单位可以选择不在该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因为按照人防标准建设的地下室、地下车库成本较高,不经济),就要按照应建人防指标向人防部门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易地建设人防工程,这种情况下小区内的地下室、地下车库就是普通的民用工程,而不是人防工程,就叫地下室、地下车库。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装人防门,往外接的各管线都要预埋钢管留洞,不可以等盖好后在打洞等,要设洗漱间,消毒室等。为了避免对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地下室在平时都是可以做为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人防的一部分人防即“人民防空”的简称,泛指三防(即对核、化、生的防护),人防工程是人防的一部分,要求平战结合,因此往往利用地下车库做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车库,战时用于人员、物资、专业防空队及其装备的掩护部。因此要求其板顶,墙壁,入口等地方的做法都应该达到战时防爆防核防化防生的强度。当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采用门式悬板防爆波活门时,悬板活门应嵌入墙内,当悬板活门正向承受冲击波时,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200mm;当悬板活门承受侧向冲击波时,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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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是什么意思,车主如何防范碰瓷?
人们同陌生人打交道要留个心眼,因为现在骗子太多,各种骗术都有。很多车主就遇到过被人碰瓷的事情,发生这种事情后,车主由于担心承担责任,往往是接受对方的要求,选择私下赔一笔钱,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那么生活中的碰瓷是什么意思?我们一起听听小编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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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诉讼主体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诉讼主体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主体就是可以作为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参与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领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特定机构的分支机构(比如银行的分行)等等。
二、诉讼主体的分类:
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2、在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实施了何种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因而,“刑事诉讼的中的人权保障是通过刑事诉讼的进行和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对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保护”。刑事诉讼中的主体,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实施目的的诉讼行为而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公安派出所具备的诉讼主体资格,应是的诉讼主体,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被告。
三、派出所可以成为诉讼主体的原因:
1、公安派出所的行政管理职权是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作出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这是法律、法规对公安派出机关的特别授权,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的执法权限作出的特殊规定。据此,公安派出所具备处罚的主体资格,享有作出相应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其具体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安派出所的职权范围是特定的,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活动。
刑法中,量刑幅度是指什么,量刑幅度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诸如此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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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主体混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主题混同的意思是,当事人同时拥有债权与债务,原则上导致债的关系消失的情况。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所有权与他物权为同一人所有;2、债券与债务归同一人所有;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为同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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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水污染防治法的主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的主体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水是我们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现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缺水,所以我们要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减少水资源污染,要想更好的维护水资源建立一部法律法规是十分有必要的,由此我国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作为我国的每一位公民个单位都应该对水污染防治法的主体有所了解,从而减少水污染的现象发生。
一、水污染防治法的主体
1、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我国的领陆、领水及领空,也就是说,水污染防治法适用于我国内陆水体的污染防治。我国的海洋污染防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不适用水污染防治法。
2、执法主体一般规定的是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具体有受委托的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来执行。
二、水污染防治主要措施
1、减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废水量。
首先可采用改革工艺,减少甚至不排废水,或者降低有毒废水的毒性。
其次重复利用废水。尽量采用重复用水及循环用水系统,使废水排放减至最少或将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循环利用。如电镀废水闭路循环,高炉煤气洗涤废水经沉淀、冷却后再用于洗涤。
第三控制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回收有用产品。尽量使流失在废水中的原料和产品与水分离,就地回收,这样既可减少上产成本,又可降低废水浓度。
第四处理好城市垃圾与工业废渣,避免因降水或径流的冲刷、溶解而污染水体。
2、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
第一在制定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工业区规划时都要考虑水体污染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水体污染,要采取预防措施。
第二对水体污染源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
第三杜绝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规定标准。
第四同行业废水应集中处理,以减少污染源的数目,便于管理。
最后有计划治理已被污染的水体。
3、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
第一设立国家级、地方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行有关环保法律和控制标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和工厂保护环境、保护水源。
第二颁布有关法规、制定保护水体、控制和管理水体污染的具体条例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的主体主要是我国境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作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遵守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这样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水资源也可以维护好环境卫生,对我们人类后代以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加强对他人和自己的监督,一旦发现有污染水资源的现象发生,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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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主体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主体最少是两方当事人。在企业签订合同时往往双方都有代表签字盖章,这个代表称之为“签约主体”;合同具体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为“合同主体”。在法律实践中,当事人常常对两个“主体”的法律关系认识不清,甚至经常混淆。务实中的签约主体一般为“代理人”和“代表人”。
一、代理人签约存在的法律风险:

1)代理人无权代理一旦代理人被认定为无权代理,那么合同的另一方就不能要求被代理企业承担责任,所签订的合同就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如果被代理企业不对合同进行追认,将给合同另一方造成巨大的损失。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很多企业要签约时只审查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对代理权限往往就会忽略或不重视,结果是当被代理企业以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拒绝履行合同时才后悔不迭。无论是代理人无权代理还是超越代理权限都会导致合同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从而引发不确定的法律风险。防范:严格审查授权委托书。第1页
二、代表人签约存在的法律风险企业代表人一般为法定代表人与员工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一般情情况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有可能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虽然《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应由企业来承担,但是在民事行为中,一般遵循“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如果在公司章程里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进行制约,当法定代表人超载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时,他签署的合同就处于可能被认定无效。(
2)员工代表人员工代表人是指除去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表人,一般以企业的业务员为多。员工代表人对外签约,必须有所在企业的授权书。实务中经常有已辞职的员工为了私利仍作为原企业代表签约,而对方因长时间合作也不再对其授权进行审查,从而导致所签合同可能无效。防范:审查公司章程,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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