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有些人在买房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收房前,可能会想要将该房屋转到他人的名下,而这就涉及到更名的问题了,为此,不少人对该行为的有效性不是很清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购房合同签订后可以更名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合同签订后能不能更名
1、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2、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买房的合同才可以成功备案。另外,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二、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必须一致吗?
房产证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应要一致的。但夫妻可以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通过办理预告登记变更的方式减少购房人,合同变更中有涉及到预告登记证明内容发生变化的,应申请预告登记变更。
购房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如果由于产权问题,希望房产两人共有,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但房产证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且与购房合同上的人名一致。而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者房屋的产权共有,同时约定双方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这样一旦出现财产纠纷也有利于合理分割。
在实践中,购房合同签订后不是一定就会具有法律效力,此时要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签订的,那么才有可能生效。而一旦生效之后,原则上是不能做出变更的。不过,要是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法律也是允许进行变更。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淄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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