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经济合同违约金的缴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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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判断合同违约金是否属于流转税的应税行为:1、未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情况下的合同违约金可扣除2、已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情况下的合同违约金可扣除。
支付经济合同违约金的缴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方公司与另一方公司签订合同,一方违约,此合同作废,违约的这一方支付的违约金与税务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那么,支付经济合同违约金的缴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文是关于支付经济合同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1994]财会字第31号)规定:"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相应地,收到违约金的一方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二、原始凭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违约金不得出具发票。

3、在国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企业应当以经济合同和一般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可以采用税务局认可的收据或财政局统一的事业单位的收据。

三、税务处理

1、增值税用户收取的违约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应开具增值税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另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3、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第084号)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但是,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扣除。企业收到的违约金,应当作为收入总额中的其他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因违约按规定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支付经济合同违约金的缴税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主要是会计处理、原始凭证以及税务处理。其实,违约金具有双向性,既有支付的一方,也有收取的一方,双方在规定的条件下都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额,同时支付的一方还要承担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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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企业来说,这部分支出属于合同违约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这部分无法取得发票,根据协议、收据等入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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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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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78号文中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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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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