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1、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2.物业服务相关法律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工作不够完善。3、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一般由开发商选聘,而不是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选聘。4、业主与物业服务之间的服务合同约定不明,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均没有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1、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专业服务的需求量迅速增加,从而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在相应提高。实践中,许多业主都反映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环境的管理没有达到其预期,履行义务不到位。如:小区的绿化没到位,小区的卫生不合格、垃圾处理不及时,甚至提出小区安全隐患大,经常有自行车、摩托车被盗的情况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业主以此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交纳物业费。

2、物业服务相关法律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工作不够完善。

我国的物业管理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起步较晚,制度不成熟,相应的物业服务法律规范、规章制度的发展也较为滞后。直到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该条例将前期物业管理其纳入法制轨道,弥补了前期物业管理缺失的境况,使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市场有法可依。2007年3月《物权法》出台,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作出明确规定,确立了物业管理的一些基本制度,提出了一些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原则,但是,伴随着城市房地产业的兴起,物业管理领域的问题愈加复杂而多样化,没有可依据的对应规范,从而造成一些纠纷长期难以解决,困扰当事人和行政主管机关,规范、制度和管理工作上的缺陷和漏洞,为纠纷的产生提供了人为环境条件。

3、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一般由开发商选聘,而不是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选聘。

由于前期物业公司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关系企业,也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的下属公司,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父与子”关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往往不会去区分物业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且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而认为他们就是一家的。所以业主往往会以房屋质量问题或房屋规划、绿化率未达承诺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4、业主与物业服务之间的服务合同约定不明,对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均没有约定。

由于物业管理缺乏相应的行业管理服务标准,且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和服务的义务约定又较为概括,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对物业管理本身的认识上存在较大差距,业主认为既然已经交纳了物业服务费,那么一旦居住过程中出现了任何问题,物业管理企业都应当管,否则就不交付费用。

找准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根源所在,无论是业主、开发企业,还是物业服务方都应该迅速的找寻解决之道,而不是一味的相互指责埋怨。律图建议,可先从以下三点入手:完善物业管理立法,明确和细化物业管理的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提高开发商的履约意识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完善物业服务合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贵阳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3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5****4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0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当前物业合同纠纷找谁解决,物业纠纷产生的原因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当前物业合同纠纷找谁解决,物业纠纷产生的原因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纠纷调解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纠纷概述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般由代表业主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团体的利益代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负责涉及业主团体的日常管理事务,对外订立物业管理合同,并全面监督物业公司按约履行合同。业主委员会履行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职能时,实质上是作为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监督。由于立场、利益的不同,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长期性,合同当事人之间容易产生诸多纠纷。实践中,这类纠纷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即业主委员会针对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支出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改进纠正,而物业公司认为其并不存在业主委员会所指出的问题,或虽然存在某些问题,但难以改进,由此导致双方关系紧张、对立,进而出现双方履约过程中的消极行为,甚至互相违约(如一方不按约按质提供服务,另一方拒付物业费等)。这类纠纷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则双方的矛盾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利益都将遭受损失。二是基于解约而产生的纠纷。即业主委员会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佳、侵犯小区业主权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为由,在物业管理合同履行期内提前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则以业主委员会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不充分为由,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业主委员会赔偿其相应损失。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以尊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为原则  对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将其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畴内进行调处,尽量维护其法律效力并按约履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效的情形之外,不轻易以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为方向进行调解。此外,应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双方认识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地位平等,签订的协议应等价有偿,应当充分尊重合同自由,减少对物业公司不必要的干预。如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收费条 款,只要物业公司按约提供服务,收费符合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等原则,即使未与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完全一致,也应告知业主委员会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履行,单纯以收费超过指导价为由而通知业主拒付,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合同继续履行更有利于双赢。  
2、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合同内容应予调整  尊重合同约定、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前提是合同内容本身合法,且并非显失公平。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则属于无效的内容,应当督促合同当事人予以撤销或修正。如果有些条 款虽然法未明确禁止,但约定的内容显失公平的(如物业公司仅提供通常的服务,但约定的标准明显过高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一方有欺瞒行为而影响了另一方订约时所作决策的,则也应当督促显失公平的受益方予以一定调整,因为这些合同内容即使涉讼,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也会被撤销或变更的。  
3、对双方违约的情况既要分清责任,必要时也要彼此让步  在合同履行发生矛盾时,合同双方往往会彼此互不相让,均以对方先行违约为由而拒绝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从而造成“僵局”。对此,
首先应分清责任,明确哪一方违约在先,哪一方过错在先,督促其尽快改正错误,及时弥补。
其次,从维护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出发,对并非先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权衡利弊,从长期利益的角度考虑,必要时作适当让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达到“双赢”。总之,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促使双方彼此让步达成和解,应是调处这类纠纷的重要方法。ttttt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物业合同纠纷的原因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物业合同纠纷的原因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
[律师回复]
(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纠纷概述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般由代表业主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团体的利益代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负责涉及业主团体的日常管理事务,对外订立物业管理合同,并全面监督物业公司按约履行合同。业主委员会履行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职能时,实质上是作为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监督。由于立场、利益的不同,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长期性,合同当事人之间容易产生诸多纠纷。实践中,这类纠纷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即业主委员会针对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支出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改进纠正,而物业公司认为其并不存在业主委员会所指出的问题,或虽然存在某些问题,但难以改进,由此导致双方关系紧张、对立,进而出现双方履约过程中的消极行为,甚至互相违约(如一方不按约按质提供服务,另一方拒付物业费等)。这类纠纷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则双方的矛盾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利益都将遭受损失。二是基于解约而产生的纠纷。即业主委员会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佳、侵犯小区业主权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为由,在物业管理合同履行期内提前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则以业主委员会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不充分为由,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业主委员会赔偿其相应损失。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以尊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为原则  对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将其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畴内进行调处,尽量维护其法律效力并按约履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效的情形之外,不轻易以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为方向进行调解。此外,应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双方认识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地位平等,签订的协议应等价有偿,应当充分尊重合同自由,减少对物业公司不必要的干预。如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收费条 款,只要物业公司按约提供服务,收费符合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等原则,即使未与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完全一致,也应告知业主委员会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履行,单纯以收费超过指导价为由而通知业主拒付,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合同继续履行更有利于双赢。  
2、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合同内容应予调整  尊重合同约定、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前提是合同内容本身合法,且并非显失公平。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则属于无效的内容,应当督促合同当事人予以撤销或修正。如果有些条 款虽然法未明确禁止,但约定的内容显失公平的(如物业公司仅提供通常的服务,但约定的标准明显过高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一方有欺瞒行为而影响了另一方订约时所作决策的,则也应当督促显失公平的受益方予以一定调整,因为这些合同内容即使涉讼,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也会被撤销或变更的。  
3、对双方违约的情况既要分清责任,必要时也要彼此让步  在合同履行发生矛盾时,合同双方往往会彼此互不相让,均以对方先行违约为由而拒绝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从而造成“僵局”。对此,
首先应分清责任,明确哪一方违约在先,哪一方过错在先,督促其尽快改正错误,及时弥补。
其次,从维护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出发,对并非先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权衡利弊,从长期利益的角度考虑,必要时作适当让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达到“双赢”。总之,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促使双方彼此让步达成和解,应是调处这类纠纷的重要方法。ttttt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服务的基本原则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物业服务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怎么做 第一步,申请,即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要求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的,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征得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矛盾纠纷。 第二步,受理,即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认为属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建议当事人向街道(乡镇)或区(市)县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当事人坚持在社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受理。 第三步,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收到当事人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调解范围的,应予调解,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讼,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四步,履行,即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物业与业主因物业费发生纠纷可以停电吗?
物业与业主因物业费发生纠纷不可以停电,这是在《民法典》之中明确规定的不得采取的措施。对于物业来说,遇到业主停缴物业的行为时,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是否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了服务,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提供服务的情形,业主是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医疗纠纷是什么,医疗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通过司法机关、医疗机构、社会各界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尽可能消灭医闹这一现象。有利于为医院和患者提供一个安宁的诊治环境,有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及和谐社会。 (一)、医务人员应当依法行医、切实履行高度注意义务、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与患者及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说明。只要医务人员做好自律,尊重患者权利、提高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很多医疗纠纷根本不会发生。 (二)、医院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减少医疗损害的发生。 (三)、医院加强宣传,建议医院可以印制一些宣传手册,宣传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使患者知道在医院自己应当遵守和配合的义务,明确解决医疗纠纷的正确途径,引导患者通过正确途径解决问题。 (四)、医院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医疗纠纷,建立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按照规定接待和答复来访人员。 (五)、发生“医闹”事件后的处理程序: 1、与患者或其家属正面沟通、交流,融洽缓和医患关系,告知采取正常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2、甄别患者或其家属与医闹者,予以区别对待; 3、尽量不与职业医闹者发生正面冲突,劝阻无效拨打110,及时报警; 4、作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利用摄像、录音留取医闹的证据,便于工作于司法机关追究医闹的责任。 5、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采取调解、行政处理、诉讼的方法解决医疗纠纷。如医院确实存在问题,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尽快的化解纠纷。医院没有问题的,应坚持按法律规定办事,不做无原则的妥协。 现在许多医院与公安携手共建警务站、派出所,维护医院的诊疗秩序,秩序就诊患者的安全,也是一种治理“医闹”较好措施。部分医院建立保安队伍,自行维护医院诊疗秩序,也不失一种保护方法,但应注意不要动手,激化矛盾造成更大的损害。 总之,治理医闹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重要的是医患双方正确认识医患关系和各自的权利义务,才能避免“医闹”事件。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5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服务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物业服务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纠纷概述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般由代表业主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团体的利益代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负责涉及业主团体的日常管理事务,对外订立物业管理合同,并全面监督物业公司按约履行合同。业主委员会履行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职能时,实质上是作为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物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监督。由于立场、利益的不同,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长期性,合同当事人之间容易产生诸多纠纷。实践中,这类纠纷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履约过程中的纠纷。即业主委员会针对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支出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改进纠正,而物业公司认为其并不存在业主委员会所指出的问题,或虽然存在某些问题,但难以改进,由此导致双方关系紧张、对立,进而出现双方履约过程中的消极行为,甚至互相违约(如一方不按约按质提供服务,另一方拒付物业费等)。这类纠纷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则双方的矛盾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利益都将遭受损失。二是基于解约而产生的纠纷。即业主委员会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佳、侵犯小区业主权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为由,在物业管理合同履行期内提前解除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则以业主委员会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不充分为由,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业主委员会赔偿其相应损失。  
(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以尊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为原则  对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将其纳入《合同法》的调整范畴内进行调处,尽量维护其法律效力并按约履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效的情形之外,不轻易以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为方向进行调解。此外,应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双方认识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地位平等,签订的协议应等价有偿,应当充分尊重合同自由,减少对物业公司不必要的干预。如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收费条 款,只要物业公司按约提供服务,收费符合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等原则,即使未与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完全一致,也应告知业主委员会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履行,单纯以收费超过指导价为由而通知业主拒付,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合同继续履行更有利于双赢。  
2、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合同内容应予调整  尊重合同约定、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前提是合同内容本身合法,且并非显失公平。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则属于无效的内容,应当督促合同当事人予以撤销或修正。如果有些条 款虽然法未明确禁止,但约定的内容显失公平的(如物业公司仅提供通常的服务,但约定的标准明显过高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一方有欺瞒行为而影响了另一方订约时所作决策的,则也应当督促显失公平的受益方予以一定调整,因为这些合同内容即使涉讼,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也会被撤销或变更的。  
3、对双方违约的情况既要分清责任,必要时也要彼此让步  在合同履行发生矛盾时,合同双方往往会彼此互不相让,均以对方先行违约为由而拒绝履行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从而造成“僵局”。对此,
首先应分清责任,明确哪一方违约在先,哪一方过错在先,督促其尽快改正错误,及时弥补。
其次,从维护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出发,对并非先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权衡利弊,从长期利益的角度考虑,必要时作适当让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达到“双赢”。总之,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促使双方彼此让步达成和解,应是调处这类纠纷的重要方法。ttttt
遗产继承纠纷有哪些原因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遗产继承纠纷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这些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规定,继承纠纷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二、遗产继承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解决途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提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提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网络生活 > 物业费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