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订立口头协议,且劳动者能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劳动法对非全日制小时工有啥规定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非全日制小时工有如下主要规定:工作时间: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合同形式:可订立口头协议,且劳动者能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工资支付: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终止用工:双方任何一方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法对非本人意愿离职咋处理
非本人意愿离职,指劳动者非因自身原因而失去工作,如被用人单位辞退、经济性裁员等。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按以下规则处理:
其一,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其二,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法对非全日制用工有啥规定,除了明确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外,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核心细节:一是社保缴纳,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他养老、医疗等险种可由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二是工资支付,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且支付周期最长不超15天。若您在实际用工中遇到社保争议、工资拖欠,或是不确定自身用工形式是否合规,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厘清权益边界,解决实际困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