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烟台市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由于一方违约导致发生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进行诉讼前的最后一个手段。那么申请烟台劳动争议仲裁有哪些须知?下面律图小编通过查阅烟台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关文件,给大家具体讲一讲。
一、申请须知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中签名或加盖指模。
2、仲裁申请人在递交仲裁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
(1)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人事)争议;
(2)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3)申诉时间是否在法定时效期间内;
(4)该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提交书面材料须知
1、劳动(人事)仲裁申请书:
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处应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被申请人处应填写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者填写劳动(人事)仲裁申请书,应当提供经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地址变更的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
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委员会、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受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需加盖法人公章。
2、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的情形: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
(4)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查询);
(5)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批准成立机关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向相关管理机构查询)。
3、用人单位提出仲裁申请的情形: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由此可见,根据烟台市劳动仲裁委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所需资料是不同的。当事人在申请烟台劳动争议仲裁前,应该审核下自身是否具备条件,比如申请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时间是否在法定时效内等等。符合条件后,才能根据提交书面材料须知准备相关资料,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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