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鉴定后还能认定吗
工伤鉴定后不能再进行认定。工伤认定是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前提程序,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畴,后续才能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鉴定则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如果在工伤认定环节存在问题,比如对是否属于工伤存疑,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而非在工伤鉴定后再考虑认定事宜。一旦完成工伤鉴定,就意味着工伤认定程序已经完成且结果已明确,不存在再次认定工伤的情况了。
二、工伤鉴定后多久可以拿到结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一般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
鉴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鉴定后谁负责赔付
工伤鉴定后赔付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而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基金再向用人单位追偿。
当我们关注“工伤鉴定后还能认定吗”时,除了明确初次鉴定后的认定规则,还需注意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若对初次工伤鉴定结论存在异议,是否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以及工伤鉴定结果出炉后,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赔偿项目的申领条件与流程是否清晰?不少劳动者在拿到鉴定结果后,常因对再次鉴定的时效、赔偿款的核算细节不了解而陷入困惑。如果您正面临工伤鉴定后的后续疑问,比如对结果不服想申请复核,或是不清楚赔偿申领的具体步骤,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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