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即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怎么理解呢,借款合同其实就是借款的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急需用钱,就只好向银行或者借款单位贷款,为了维护双方利益,就会签订合同,合同上面会规定利息和还款时间,如果借款人按期没有归还就会产生呢个违约金,那么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借款合同即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处理方案是:
1、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就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必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诉请即可;
3、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应当均予以支持。
二、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超出部分无效。
既然利息约定要合法,那么该怎样约定个人借款利息呢?个人借款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导致借贷双方产生矛盾。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
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总之,为了维护借款人和借款单位或者银行的利益,借款合同上面的各项规定就起了保障性的作用,所以,在签署借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上的条例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利息怎么规定,以及违约金还需要双方仔细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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