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离婚后婆婆赶走持房产证者,可能侵犯持证人的物权,因房产证是房屋合法权益的证明。
2.持证人可先与婆婆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自己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3.协商不成,持证人收集房产证、驱赶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之诉。
4.若法院判决后婆婆仍不履行,持证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婆婆赠房产如何处理
1.婆婆赠房处理分情况。若明确赠给自己子女,属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分。
2.若没明确赠与对象,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算对夫妻的共同赠与,是共同财产。
3.离婚时没分割该房产,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能起诉。若离婚协议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4.若赠房有附加条件,受赠方要履行义务,不然婆婆可撤销赠与。
三、离婚后婆婆能如何分房产吗
1.一般情况: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婆婆通常无权参与分割。
2.特殊情况一:若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即婆婆购房时有出资且登记为家庭成员共有,离婚时需先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后分割,婆婆可依法分割应得份额。
3.特殊情况二:若房产是婆婆明确赠与夫妻一方,并有证据证明只赠与该方,此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和婆婆都不能分割。
当遇到离婚后婆婆赶走持房产证者怎么办的情况时,需先厘清两个核心关联问题:一是离婚时房产是否已通过协议或判决明确归持房产证者所有。房产证虽能证明权属,但离婚分割文书才是关键依据,若未明确,可能需先确认房产归属;二是遭遇驱赶时,应及时保留证据(如沟通录音、现场照片),若对方持续妨害居住或使用房产,可先联系物业调解,必要时报警备案。若你不确定房产归属效力、不知如何固定证据或后续维权流程,别盲目处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梳理情况、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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