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股权转让程序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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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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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股权转让价款,2、保证,3、债权债务的分担,4、费用的负担,5、违约责任,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7、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民办学校股权转让程序内容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现在企业经营中最常见的一种,股权转让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民办学校,民办学校股权转让,可以使学校的资源从新得到优化配置,股权拥有人可以更方便的得到再创业的资本,现目前来说,民办学校股权转让比较常见,里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多,转让时可以签订转让协议,那么民办学校股权转让程序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学校转让程序

1、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学校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四、学校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学校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学校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到,民办学校股权转让程序的内容是什么?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多,拟定转让协议的时候,可以咨询这方面的专业人士,把可能发生纠纷的问题,一一写进协议里面,签署协议的时候,可以请专业人士陪同一起签署,进行股权转让里面对自身的财产影响比较大,因此做决定是时候应该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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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股权转让程序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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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1.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条款和条件,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全部转让给乙、丙方;乙、丙方同意受让前述目标股权。1.2 上述目标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对目标学校的出资比例变更为 %,丙方对目标学校的出资比例变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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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学校内部资料的内容内容内容是不是学校内部人员自己编
[律师回复]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伤害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如果学校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则可以免责;如果未尽教育、管理的职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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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执行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往往要选择对外投资,如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或与其他企业合资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等等。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由于盲目投资而最终破产。对于企业的债权人而言,公司经营的好坏、公司股权的价值关系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护。因此,对于公司股权的执行应当成为执行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对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的执行进行一些探讨。 一、股权执行的原则及例外 股权执行的原则是与股权自身的特点紧密联系的,在执行股权时,应遵循以下两项原则? 第一,应查明被执行人所享有的股权性质,对于其拥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不能执行。 第二,在执行被执行人股权时,不得减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执行股权的上述原则会不会有例外情况呢﹖笔者认为,在两种情形之下应当不适用上述原则: 第一种情形是投资者(公司作为股东)违反了公司法 第十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此款的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除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其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这类被执行人将超过其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资产投入其他企业而使自身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确认该投资行为无效,由有限责任公司以被执行人投资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种情形是被执行人(公司作为股东)以投资来逃避债务,就是以投资这种合法形式来掩盖其逃避所欠债务的目的,这是被执行人对法律保护投资权的滥用。这种情形应受投资额所占净资产比例的限制,只要出现这种规避法律的情形,就应当确认这种投资无效,并追回其对外投资用以偿还所欠债务。 二、股权执行的程序 当前,股权执行程序就是股权转让程序。在执行工作中,大多数摸索的执行方法通常是协议转让程序和强制转让程序。协议转让属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解的范畴,不需要法律对此加以规定。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第一种方式,运用拍卖实现股权转让。拍卖之前,应对被执行人的股权予以冻结。同时,应通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股东在一定期间内指定股权受让人,并要求受让人履行股权转让所应承担的义务,如逾期不能指定或指定股权的受让人不能履行义务?则视为各股东同意转让, 然后根据审计部门对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供的最新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数额。如仍不能确定,则应委托资产评估部门评估。 第二种方式,运用变卖方式执行股权。如果拍卖时无人竞买或通过拍卖方式无法实现股权转让?则只能在一个合理价格的基础上将股权抵偿给申请人或强制转让给第三人。当然,裁定之前应先征求各股东的意见,各股东对提出的价格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种方式,执行过程中?由被执行人自行转让。被执行人可以自由选择股权转让对象,并自行确定转让金额,但由于股权已被冻结,其行使转让权只能置于监督之下,特别是转让所得收益,必须先用于清偿所欠债务。因此,这种转让方式仍具有强制性。当然,实施这种方式时还应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强制执行的操作规范 首先,在债务人有其他财产或债权可供执行时,不得先执行或同时执行股权,应当在前两者执行完毕后仍不能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可执行股权。 其次,不得强制将被执行股权转让于债权人,应当 首先就股权执行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召开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对被执行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在其他股东全部拒绝接受被执行股权的情况下,方可转让于同意接受的债权人或者依法拍卖、变卖,将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债务。 第三,在建立和规范执行立法程序时,还应充分考虑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一致性,操作规范应当遵守国家现有涉及公司股权(或股份)及股权(或股份)转让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这些法律法规相冲突。 第四,在执行股权中还应依法完善登记公告制度。由于股权的特殊性,强制执行股权必然会引起公司内部持股人或持股比例等实质性变化,而这一变化必须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方为有效。因此,执行应当协助债权人或强制被执行人和其他公司股东办妥有关变更手续。
学校的内部资料(内容学校内部人员自己编写的) 的印刷品是否
[律师回复]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伤害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如果学校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则可以免责;如果未尽教育、管理的职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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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1、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身份信息。2、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学校100%股权。3、转让价格以及制度方式。4、双方转让协议签署后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5、学生、老师的法律关系的处理。6.其他费用的承担。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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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学校内部资料(内容) 是否有法律保密
[律师回复]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伤害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职责;如果学校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则可以免责;如果未尽教育、管理的职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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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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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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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要根据发生意外的情况确定,具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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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股份公司变更变更登记程序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程序有哪些 一、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董事会决议; (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法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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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打架受伤学校是否赔偿,首先要认定打架的学生是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判断学校有无失责,如果学校失责,那么学校要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一般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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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最近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学校房产证明,因为本人学历有限,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学校房产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一、服务对象  
1、凡符合建房条件的本镇村民,新建、迁建、扩建、改建、翻建住房,以及房屋加层、建造副舍、围墙等。  
2、虽户籍不在本镇,但有房屋在本镇的需维修的居民。  
二、申请建房用地的条件  
1、因国家建设或者镇、村建设拆迁的居民户;  
2、同户居住人口中有二个或者二个以上未婚者,其中一人达到结婚年龄,要求分户建房的居民户;  
3、低于应享受标准面积的居民户;  
4、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用地的其他居民户。  
三、需提供资料  
1、申请报告;  
2、户口簿(原件);  
3、原有房地产权利证明(原件);  
4、农村个人建房申评审核表(一式四份);  
5、农村个人住房转让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仅限房地产转让的填写);  
6、有关协议;  
7、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5、上海市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条例》  
6、《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7、其它有关法律  
五、办事程序与时限  
1、办事程序  
(1)建房户提出申解  
(2)村委会讨论签署意见  
(3)镇人民政府审核  
(4)区规划局、房屋土地管理局复核  
(5)区人民政府批准  
(6)建房户缴纳有关费用  
(7)镇政府核发建房许可证
2、时限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实行村、镇、区三级审核,镇汇总报批的模式,其审批时限一般为半年一次。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学校电工聘用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经甲方________________(引进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被引进者)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以智力引进方式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年,乙方每年到甲方工作时间不少于_____个月
  
三、乙方工作职责、任务与目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提供的基本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津贴_________元/月(年)。
  
2.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工作住房或_________元/月住房补贴。
  
3.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的科研办公用房。
  
4.聘期内提供基本条件保障费共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到位_________元,其余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滚动投入。
  
五、双方约定事项
  
1.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按10个月平均发放,其余部分年终考核通过后一次性给付。
  
2.乙方因主观因素导致未完成本协议既定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且乙方须按甲方已支付薪酬(工资+岗位津贴)总额的50%给予甲方以经济补偿。
  
3.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甲、乙双方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条款时,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协议条款。
  
4.乙方在协议期内须将年度业绩情况报校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协议期内双方解除协议及违约责任事项参照《________________大学岗位聘任(用)暂行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人事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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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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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你好,我们公司是股份制的公司现在股东要起诉公司想咨询一下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具体内容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如下
根据侵犯人身份的不同与具体情况的不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有以下几种程序: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提起诉讼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董事会或者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具体程序,依照上述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进行。
学校准备让我出几份劳务合同,不知道内容包括什么的,所以请问学校劳务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的呢
[律师回复]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学校劳动合同范本大致就是这样,您可以参考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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