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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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条 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 合伙期限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 禁止行为。第十条 合伙继续 第十一条 合伙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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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投资企业登记的所需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 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二、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运作模式

1、股权投资企业

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3、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模式

(1)募集资金

(2)确定投资企业

①初步接触;

②签署保密协议,达成合作意向;

③商务沟通,尽职调查;

④框架协议,投资决策;

⑤签约合作。

(3)投资资金的投资、管理

一般通过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其投资、管理。

(4)投资后定期走访企业、参加重大决策

(5)退出方式

上市交易(最好的退出方式)、股权转让清算

三、股权投资企业登记最低资本

1、股权投资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只能以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认缴出资,资本缴付可以采取承诺制,即投资者在股权投资公司资本募集阶段签署认缴承诺书,在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运作实施阶段,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期缴付出资,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需向备案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应金融机构出具的金融资产证明。

2、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经营范围被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而股权投资企业登记(认缴)资本应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登记(认缴)资本的20%,单个投资者最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认缴)资本应不少于100万元,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登记(认缴)资本的20%。

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阐述了股权投资企业登记的所需条件、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运作模式。股权投资企业的登记条件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来定,其中注册资本就存在很显著的大小区分,这一点请大家熟知。股权投资企业登记成功之后,就可以受理业务,招纳人才,这样企业才会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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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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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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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资企业登记证件
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登记注册委托书;
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
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
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事项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 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
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
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
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二、外资企业登记证件
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登记注册委托书;
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
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
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事项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 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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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法设立登记的规定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法设立登记的规定是需要按照步骤进行申请登记。具体的流程首先是需要报批项目审批报告,其次就是需要对于名称进行核准登记,之后,还需要关于企业的名称以及公司章程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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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二、外资企业登记证件 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登记注册委托书; 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 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 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事项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 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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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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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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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怎样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二、外资企业登记证件 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登记注册委托书; 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 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 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事项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 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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