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劳动保障制度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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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丽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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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2、准确掌握社区内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3、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组织推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开展再就业援助服务4、做好城镇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工作。

社区劳动保障制度是怎样的

社区劳动保障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如就业与再就业工作,优惠政策等等,尤其是相对于那些失业的人员来说,提供了很大援助。应该说是切实保障了人民的根本利益。那么到底社区劳动保障制度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律图的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吧。

一、 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社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搞好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及社会单位就业岗位的收集,增加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质量保证提供就业和再就业岗位信息。

3、 开展社区就业信息交流、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等服务。

4、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指导。

5、 为社区内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和管理服务。

6、协调辖区有关社会单位、相关部门与社区的关系,配合政策有关部门落实社区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7、 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就业岗位,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组织扶持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入各种灵活形式就业。

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以下援助:

1、上门咨询和政策援助

2、职业指导援助

3、就业信息和岗位援肋

4、 技能培训援助

5、社会保障关系接持援助

6、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

7、生活保障援助

8、特困群体援助

失业人员《失业证》可享受政策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 政策咨询服务

2、职业指导服务

3、职业介绍服务

4、 就业训练服务

5、政策规定的其它服务

二、社会保障工作:

认真执行《鞍山市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按照铁西区贯彻执行《鞍山市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抓好本社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负责承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接收、调查核实等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 负责接收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详细介绍申请所需的证明材料和办理程序,说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力和义务;

2、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城市是低生活保障工作社保人员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人员家庭人口和收入情况;

3、负责审核申请人员各种证明材料,对不实收入作好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定期对申请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在入调查的基本上逐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申请人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议救助金额;

5、 负责居民对低保工作有关举报的复查工作;

6、负责正确、按时填写各种月报表和统计台帐;

7、负责收集归类保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资料;

8、负责组织有劳动能力尚未就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学习和公益性劳动。

组织社会保障、社保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及社保员进行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对社区社保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社保员做好低保金的发放。

对社区低保对象落实就医、就学、廉租住房及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政策。

三、 失业保障制度

失业是现代经济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给每个失业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给社会经济的发展抹上了一层阴影,因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失业者进行保障。

失业社会保障就是当劳动者一旦失去工作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的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失业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劳动者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保护劳动力资源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它也可以起到缩小收入差距,保证和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

失业保障制度有三个最主要的特征:

1、普遍性。它是为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

2、强制性。制度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互济性。收缴的失业保障金在统筹地区统一安排使用。

失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保障范围、资金来源、资格条件、给付标准、给付期限和管理体制等六个方面。

1、失业保障实施的范围。失业保障实施的范围因一个国家失业保障制度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当代失业保障制度主要有强制性失业保障、非强制性失业保障、失业补助制度、双重失业保障制度等四种。在实行强制性失业保障的国家里,约有半数国家的失业保障涵盖到了大多数企业雇员。实行非强制失业保障的国家,实施范围以工会是否建立失业基金为前提,凡自愿建立了失业基金的各工会的会员,必须加入失业保障,可以参加工会而没有参加者,是否加入失业保障以自愿为准。实行失业补助制度的国家,符合经济情况或收入情况调查所规定条件的企业雇员和无资格享受正常失业保障待遇的企业雇员,都在失业保障的实施范围之内。

2、失业保障的资金来源。各国失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政府财政补贴、雇主提供的资金和雇员提供。资金来源总是上述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的组合。究竟采用何种方式来筹集资金,则要取决于经济发展、失业水平、就业机会及能否保证充足的资金等多方面考虑。实施失业保障制度的国家

其资金的筹集方式大致有五种:

1、全部由国家负担,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匈牙利;

2、全部由企业雇主负担,如印度尼西亚;

3、全部由工人自己负担,前南斯拉夫;

4、由国家、雇主和工人三方负担,如日本、英国和加拿大等国;

5、由国家和企业雇主共同负担,如美国、意大利等国。

6、失业保障待遇的资格条件。享受失业保障待遇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一般而言,什么人能够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障津贴要考虑以下条件:

(1)失业者必须处于法定最低劳动年龄与退休年龄之间。

(2)失业者必须是非自愿失业,即劳动者虽已失业,但本人不但有继续就业的意愿和再就业的劳动能力,而且到国家就业机构进行了登记,并愿意听从就业机构提供的职业选择和工作场所选择。

(3)缴纳过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费或者在受保职业工作一定年限。

(4)失业保障的待遇的标准。失业保障待遇的给付标准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规定的合理给付期限内的失业保障享受标准,即失业津贴;另一种是超过合理给付期限而给予的失业救助金。失业津贴可以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条件,而失业救助金只能提供给失业者最低的生活标准。在确定失业保障的待遇标准时,如何确定合适的失业津贴标准最为关键,它是失业保障制度成败的关键。

制定合适的失业津贴标准的必须明确:

1、给付标准不能超过失业前的工资标准;

2、给付的标准不能低于或等于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收入;

3、给付标准不仅应考虑失业者本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还要考虑失业者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四、既要考虑使受益者收入损失得到部分补偿,又要避免因标准过高或过低而对就业造成妨碍。国际劳工组织在这方面也有一些规定,认为失业津贴应以失业者原工资或投保费用作为制定依据,失业津贴宜界定在失业者原工资的50%以上,并且应该有一个上限。按照上述原则和具体准绳,各国对失业保障津贴的给付标准都作了一定的规定。

社区劳动保障制度的大致分为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并且社区劳动保障制度切实落实到了本社区居民,对于他们来说有一定的优惠,保障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等等方面。尤其是对于失业的居民来说,社区劳动保障制度为这类居民提供了大量的援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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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全制度是指人民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设立财产保全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依法做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地、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程序对中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信用意识缺乏的情况下,对防止诉争当事人恶意转移、藏匿、毁损或挥霍在其占有下的争议财产或有关财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程序可分为诉讼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 (一)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诉讼过程中,人民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有可能致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面对诉争财产的扣押等保护性措施的总称。 适用财产保全的条件 1、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该案件须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就不存在财产执行问题,因而也就没有适用财产保全的必要。只有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方有适用财产保全的可能。 第二,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这里所说的“当事人一方的行为”,一般是指案件中的某方当事人出恶意而转移、变卖、挥霍、隐匿、毁损由其占有的诉争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其他原因”一般是指该财产由于其自身的特性等原因,而使争议的标的物毁坏或无法保存,如长期存放有可能变质、腐烂的食品等。总之,只要存在使日后的生效判决难以或不能执行的可能,就可以适用财产保全程序。 第三,须由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在必要时依职权主动启动诉讼保全程序。诉讼保全程序主要依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启动。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财产保全的对象与措施 财产保全的对象一般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限于请求范围”是指所保全的财物,应当在对象上或价值上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基本一致或相等,不能明显地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以免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是指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相牵连的财产,如与离婚的诉讼请求相牵连的夫妻共同财产等。 财产保全中采取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 第一款的规定,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主要包括变卖财产、保存价款等。 3、财产保全的过程 人民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在财产保全开始执行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做出保全措施的人民自行解除和上级人民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当事人对于财产保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措施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期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有人民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诉讼前财产保全 诉讼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在紧急情况下,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并且提供了必要的担保的情况下,由人民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1、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由于诉前财产保全是适用于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即在当事人与人民受理立案之前,因此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更为严格,主要有以下几项: 第一,必须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担保,且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第三,申请人必须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否则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的过程 与诉讼财产保全相比,诉前财产保全的操作过程大致是相同的,但在以下几方面有其特殊性: 第一,人民只能应利害关系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而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应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人民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的金额并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三,人民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均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质量管理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辖区居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示。 二、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中心应诊时间不少于12小时(08:00—20:00时),及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 三、开展以辖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四、坚持以健康教育为中心,见了健康教育管理网络,指定健康教育几乎,开展咨询、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导并帮助辖区居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认真执行会诊、转诊制度。根据病情指导、帮助病人转诊。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指导病人转诊的同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五、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服务态度。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六、建立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统计上报。 七、坚持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工作制度 一、凡是本院职工在医院内一律禁止吸烟。 二、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三、职工要发扬自觉、自律的精神,积极戒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病员、陪客及外来人员禁止在医院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的市民。 五、采用控烟讲座、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职工进行宣传,使其知道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从而积极配合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 六、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综合目标管理相结合,发现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视情节给予5—10元罚款。全体职工、保洁人员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中心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管理网络。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辖区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每年至少随访患者4次,以便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药治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t加强中心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职责。二、定期召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研究中心和辖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三、逐步完善辖区内的健康教育网络,和健康教育联络员保持良好的合作联系。四、利用宣传栏、板报、讲座、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和改进。五、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区组织的主题宣传日活动。六、开展控烟教育,加强控烟工作,逐步实现无烟医院。 七、中心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进行针对性德特续性的健康教育。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居民健康档案时进行卫生保健服务的客观真实的记录,是医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二、居民健康档案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三、填写居民档案时,要按同意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人必须签字,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整统一;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设专人负责,编号由中心统一排序,以便查阅;居民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外泄;五、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六、居民复诊时应持档案信息卡,调取居民健康档案就诊,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七、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居民健康档案,确保健康档案完整、安全。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一、设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所辖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二、根据辖区慢性病筛查结果及统计学分析资料,进行年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按照要求为辖区慢性病患者建立管理档案,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年至少4次,并做好记录;四、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定期发放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五、开设慢性病防治知识电话专线,常年为辖区居民提供慢性病咨询服务;六、为住院康复患者提供体育锻炼场所;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炼计划,组织慢性病患者开展相应的健身活动;七、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和记录,并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八、设慢性病门诊,为辖区慢性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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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制定?
1、劳动保障服务站的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并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销毁。2、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台帐要及时整理,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妥善保管。3、为防止流失,原件档案一般不得借阅。特殊情况(如必须用原件办事时)借阅所存原件档案时,必须由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情况只能查阅档案,且应查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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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辖区居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示。 二、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中心应诊时间不少于12小时(08:00—20:00时),及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 三、开展以辖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四、坚持以健康教育为中心,见了健康教育管理网络,指定健康教育几乎,开展咨询、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导并帮助辖区居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认真执行会诊、转诊制度。根据病情指导、帮助病人转诊。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指导病人转诊的同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五、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服务态度。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六、建立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统计上报。 七、坚持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工作制度 一、凡是本院职工在医院内一律禁止吸烟。 二、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三、职工要发扬自觉、自律的精神,积极戒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病员、陪客及外来人员禁止在医院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的市民。 五、采用控烟讲座、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职工进行宣传,使其知道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从而积极配合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 六、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综合目标管理相结合,发现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视情节给予5—10元罚款。全体职工、保洁人员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中心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管理网络。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辖区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每年至少随访患者4次,以便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药治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t加强中心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职责。二、定期召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研究中心和辖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三、逐步完善辖区内的健康教育网络,和健康教育联络员保持良好的合作联系。四、利用宣传栏、板报、讲座、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和改进。五、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区组织的主题宣传日活动。六、开展控烟教育,加强控烟工作,逐步实现无烟医院。 七、中心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进行针对性德特续性的健康教育。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居民健康档案时进行卫生保健服务的客观真实的记录,是医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二、居民健康档案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三、填写居民档案时,要按同意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人必须签字,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整统一;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设专人负责,编号由中心统一排序,以便查阅;居民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外泄;五、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六、居民复诊时应持档案信息卡,调取居民健康档案就诊,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七、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居民健康档案,确保健康档案完整、安全。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一、设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所辖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二、根据辖区慢性病筛查结果及统计学分析资料,进行年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按照要求为辖区慢性病患者建立管理档案,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年至少4次,并做好记录;四、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定期发放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五、开设慢性病防治知识电话专线,常年为辖区居民提供慢性病咨询服务;六、为住院康复患者提供体育锻炼场所;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炼计划,组织慢性病患者开展相应的健身活动;七、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和记录,并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八、设慢性病门诊,为辖区慢性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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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全制度是指人民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设立财产保全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依法做的生效判决能够全面地、顺利地得到执行,从而维护生效判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地保护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程序对中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信用意识缺乏的情况下,对防止诉争当事人恶意转移、藏匿、毁损或挥霍在其占有下的争议财产或有关财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程序可分为诉讼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 (一)诉讼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诉讼过程中,人民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而有可能致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依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面对诉争财产的扣押等保护性措施的总称。 适用财产保全的条件 1、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须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该案件须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就不存在财产执行问题,因而也就没有适用财产保全的必要。只有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方有适用财产保全的可能。 第二,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这里所说的“当事人一方的行为”,一般是指案件中的某方当事人出恶意而转移、变卖、挥霍、隐匿、毁损由其占有的诉争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其他原因”一般是指该财产由于其自身的特性等原因,而使争议的标的物毁坏或无法保存,如长期存放有可能变质、腐烂的食品等。总之,只要存在使日后的生效判决难以或不能执行的可能,就可以适用财产保全程序。 第三,须由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或由人民在必要时依职权主动启动诉讼保全程序。诉讼保全程序主要依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启动。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财产保全的对象与措施 财产保全的对象一般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限于请求范围”是指所保全的财物,应当在对象上或价值上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基本一致或相等,不能明显地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以免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是指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相牵连的财产,如与离婚的诉讼请求相牵连的夫妻共同财产等。 财产保全中采取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 第一款的规定,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主要包括变卖财产、保存价款等。 3、财产保全的过程 人民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在财产保全开始执行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人民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做出保全措施的人民自行解除和上级人民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当事人对于财产保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措施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期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有人民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诉讼前财产保全 诉讼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在紧急情况下,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并且提供了必要的担保的情况下,由人民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1、适用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由于诉前财产保全是适用于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即在当事人与人民受理立案之前,因此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更为严格,主要有以下几项: 第一,必须情况紧急,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供担保,且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第三,申请人必须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否则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诉前财产保全的过程 与诉讼财产保全相比,诉前财产保全的操作过程大致是相同的,但在以下几方面有其特殊性: 第一,人民只能应利害关系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而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第二,应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人民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的金额并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三,人民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后,均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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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保障,劳动保障与社会保障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一,设立目标不同从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 二,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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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社区卫生中心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辖区居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示。 二、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中心应诊时间不少于12小时(08:00—20:00时),及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 三、开展以辖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四、坚持以健康教育为中心,见了健康教育管理网络,指定健康教育几乎,开展咨询、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导并帮助辖区居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认真执行会诊、转诊制度。根据病情指导、帮助病人转诊。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指导病人转诊的同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五、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服务态度。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六、建立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统计上报。 七、坚持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工作制度 一、凡是本院职工在医院内一律禁止吸烟。 二、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三、职工要发扬自觉、自律的精神,积极戒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病员、陪客及外来人员禁止在医院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的市民。 五、采用控烟讲座、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职工进行宣传,使其知道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从而积极配合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 六、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综合目标管理相结合,发现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视情节给予5—10元罚款。全体职工、保洁人员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中心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管理网络。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辖区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每年至少随访患者4次,以便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药治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t加强中心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职责。二、定期召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研究中心和辖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三、逐步完善辖区内的健康教育网络,和健康教育联络员保持良好的合作联系。四、利用宣传栏、板报、讲座、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和改进。五、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区组织的主题宣传日活动。六、开展控烟教育,加强控烟工作,逐步实现无烟医院。 七、中心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进行针对性德特续性的健康教育。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居民健康档案时进行卫生保健服务的客观真实的记录,是医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二、居民健康档案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三、填写居民档案时,要按同意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人必须签字,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整统一;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设专人负责,编号由中心统一排序,以便查阅;居民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外泄;五、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六、居民复诊时应持档案信息卡,调取居民健康档案就诊,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七、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居民健康档案,确保健康档案完整、安全。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一、设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所辖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二、根据辖区慢性病筛查结果及统计学分析资料,进行年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按照要求为辖区慢性病患者建立管理档案,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年至少4次,并做好记录;四、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定期发放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五、开设慢性病防治知识电话专线,常年为辖区居民提供慢性病咨询服务;六、为住院康复患者提供体育锻炼场所;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炼计划,组织慢性病患者开展相应的健身活动;七、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和记录,并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八、设慢性病门诊,为辖区慢性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绿色通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辖区居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指示。 二、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中心应诊时间不少于12小时(08:00—20:00时),及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 三、开展以辖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四、坚持以健康教育为中心,见了健康教育管理网络,指定健康教育几乎,开展咨询、讲座等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指导并帮助辖区居民不断提高健康水平。认真执行会诊、转诊制度。根据病情指导、帮助病人转诊。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在指导病人转诊的同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五、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服务态度。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六、建立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登记、记录;分档管理,按期统计上报。 七、坚持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控烟工作制度 一、凡是本院职工在医院内一律禁止吸烟。 二、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三、职工要发扬自觉、自律的精神,积极戒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病员、陪客及外来人员禁止在医院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的市民。 五、采用控烟讲座、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职工进行宣传,使其知道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从而积极配合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 六、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综合目标管理相结合,发现在禁烟场所的吸烟行为,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视情节给予5—10元罚款。全体职工、保洁人员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中心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管理网络。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辖区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每年至少随访患者4次,以便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药治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t加强中心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职责。二、定期召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研究中心和辖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三、逐步完善辖区内的健康教育网络,和健康教育联络员保持良好的合作联系。四、利用宣传栏、板报、讲座、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和改进。五、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区组织的主题宣传日活动。六、开展控烟教育,加强控烟工作,逐步实现无烟医院。 七、中心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进行针对性德特续性的健康教育。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居民健康档案时进行卫生保健服务的客观真实的记录,是医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二、居民健康档案时为辖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三、填写居民档案时,要按同意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人必须签字,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整统一;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设专人负责,编号由中心统一排序,以便查阅;居民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外泄;五、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六、居民复诊时应持档案信息卡,调取居民健康档案就诊,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七、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居民健康档案,确保健康档案完整、安全。净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管理制度一、设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建立所辖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二、根据辖区慢性病筛查结果及统计学分析资料,进行年底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三、按照要求为辖区慢性病患者建立管理档案,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年至少4次,并做好记录;四、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定期发放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五、开设慢性病防治知识电话专线,常年为辖区居民提供慢性病咨询服务;六、为住院康复患者提供体育锻炼场所;针对不同人群制定相应的体育锻炼计划,组织慢性病患者开展相应的健身活动;七、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和记录,并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八、设慢性病门诊,为辖区慢性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绿色通道。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与取保候审制度的区别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在我国没有没有保释这个概念,保释在中国被称为取保候审。如果和其他国家(譬如说,英国)对比的话,区别在于:
①适用的范围不一样。英国保释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从理论上说,无论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可以保释,并不因为罪行严重而被拒绝保释;而取保候审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②具体程序不一样。与我国逮捕必然导致羁押的做法不同,英国警察实施逮捕后,须决定是羁押、无条件保释还是有条件保释,在决定羁押的,必须在24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内提交治安法官。开庭后,法庭仍须考虑是否应对被告人予以保释。在我国,拘留、逮捕后就必须关押,取保候审是对拘留、逮捕措施的补充,而不是先决考虑。
③权利不一样。在国外,保释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司法部门首先必须优先考虑,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得拒绝。在我国,取保候审主要体现的不是权利而是权力的象征。取保候审的适用不是司法机关优先考虑的措施,他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辩护律师提出申请,理由正当符合条件的司法机关才能够同意并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换而言之,保释在国外是首要条件,是自然而言就存在的权力;而在我国,取保候审是自主争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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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动保障制度规定是什么?
第三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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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最近刚到一家公司做人事工作,也在学习一些劳动法的相关知识,请问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度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鉴定业务范围〕本办法所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申请,组织医疗卫生专家,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技术性等级鉴定。
第二章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办事机构,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委员会职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二)制定本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
(四)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管辖范围〕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七条 〔制度公开〕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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