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怎么让对方赔付

最新修订 |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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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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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怎么让对方赔付: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2、打110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偿。3、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怎么让对方赔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怎么让对方赔付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你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你跟维修店协商,先开出维修发票。因为自己车子还在维修店押着,所以维修店有理由答应要求。我方拿着维修发票找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可以绕过耍赖的责任方,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理赔。等赔款到账后再拿去维修店付维修费即可。

2、打110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

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那么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来说,警察会打电话警告责任方。对方感到压力,说不定就会乖乖垫付钱了。

3、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如果咱们投保了“三者险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再替你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4、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如果以上几招都不适用,那就要升级到法律层面了。可以委托律师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此时可能肇事方就跪地求饶了。如果他依然强硬,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以上就是律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怎么让对方赔付的几个方法,在现在这个“马路杀手”横行的年代,你自己再小心翼翼不去撞到别人,但是也保不准别人技术不好硬要来蹭你,所以为防范于未然大家还要牢记这些方法,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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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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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需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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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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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送达不到要怎么办 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一、受伤 或家属提出工伤认定时, 首先让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强调申请表必须写明工作单位全名称;在受伤经过及原因栏一定要写明受伤时间、地点和原因,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 其次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院初始诊断书。 二、接到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后,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可以当天受理,并向用人单位下达受理和举证通知书;如果材料不齐,要向申请人下达补正材料通知,根据事故的类型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什么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齐全后,再决定是否受理。 三、关于补正材料,要根据相关条文规定,区分事故类型,提供不同的材料。有目击人的要求有2人以上证明,证人证言要有本人签字按手印,同时要提供证人的身份证明。 四、关于受理通知。工伤认定申请一旦受理,证明认定工伤的时效开始,60日内必须做出认定结论。因此,各县一定要严把受理关,申报材料不全的决不予受理。劳动关系不明确的仅提供证词不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要避免过去个别县先受理后取证的问题再次发生。超过一年时效的,按省厅规定坚决不予受理。 五、关于下达举证通知。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下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下达举证通知书是向用人单位进一步取证的手段,也是必经程序。举证通知中除写明工伤认定所进一步需要的有关资料外,同时也要写明申请人以什么证据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此是否有异议,若有异议请举证并答辩。另在举证通知书中写明对受伤职工某月某日发生的事故用人单位是否承认是工伤,若不承认,请提供有关证据并写出答辩。如果用人单位15日内没有举证、答辩和提供任何证据,即可以上报市局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一致,下一步要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对劳动关系有异议,我们应该及时告知申请人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裁决劳动关系。同时我们应下达工伤认定延期审批表,告知申请人由于需要仲裁委仲裁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时效暂时中止,等仲裁委作出裁决并送达当事人15天后(以仲裁委送达回执签字为准)任何一方不再提出诉讼后,工伤认定时效再行启动。若有一方对劳动关系裁决不服提出上诉,要等到判决生效后再启动。 六、关于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调查核实的权力。调查时必须2人以上。调查采取单一询问、一问一答的形式,调查笔录必须由被询问人在每页上签字划押(盖手印)。 七、关于文书送达。在工伤认定程序中需要送达两次。一是受理通知和举证通知;二是工伤认定决定书。根据《民法》条规定,送达有很多种方式,一是直接送达;二是邮寄送达;三是公告送达。一般应采取直接送达。由于路途遥远或其他原因不能直接送达的,可采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必须用挂号或特快专递。以受送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前两种送达方式都行不通的,才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60天后为送达日期。 在直接送达过程中如果遇到拒签的情况。应根据《民法》规定邀请基层组织人员或公证人员共同送达,也可委托人民送达。邮寄送达必须向邮政部门索取回执,以作为我们送达的证据。 八、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关系裁决书的格式问题。当前个体私营企业用工不规范,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企业数量较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劳动关系的事情时时都会发生。劳动关系裁决书必须规范,对此各县一定要注意把关。首先裁决书要有仲裁文号,其次要有告知双方对本裁决不服15日到诉讼的条款。如果没有这两条,该裁决书属不规范,不符合法律文书要件要求,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遇到不合格的裁决书,我们要给申请人说明情况,由申请人找仲裁委重新制作裁决文书。否则我们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书送达不到,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送达不到要怎么办 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一、受伤 或家属提出工伤认定时, 首先让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强调申请表必须写明工作单位全名称;在受伤经过及原因栏一定要写明受伤时间、地点和原因,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 其次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院初始诊断书。 二、接到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后,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可以当天受理,并向用人单位下达受理和举证通知书;如果材料不齐,要向申请人下达补正材料通知,根据事故的类型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供什么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齐全后,再决定是否受理。 三、关于补正材料,要根据相关条文规定,区分事故类型,提供不同的材料。有目击人的要求有2人以上证明,证人证言要有本人签字按手印,同时要提供证人的身份证明。 四、关于受理通知。工伤认定申请一旦受理,证明认定工伤的时效开始,60日内必须做出认定结论。因此,各县一定要严把受理关,申报材料不全的决不予受理。劳动关系不明确的仅提供证词不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要避免过去个别县先受理后取证的问题再次发生。超过一年时效的,按省厅规定坚决不予受理。 五、关于下达举证通知。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下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下达举证通知书是向用人单位进一步取证的手段,也是必经程序。举证通知中除写明工伤认定所进一步需要的有关资料外,同时也要写明申请人以什么证据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此是否有异议,若有异议请举证并答辩。另在举证通知书中写明对受伤职工某月某日发生的事故用人单位是否承认是工伤,若不承认,请提供有关证据并写出答辩。如果用人单位15日内没有举证、答辩和提供任何证据,即可以上报市局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和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一致,下一步要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对劳动关系有异议,我们应该及时告知申请人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裁决劳动关系。同时我们应下达工伤认定延期审批表,告知申请人由于需要仲裁委仲裁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时效暂时中止,等仲裁委作出裁决并送达当事人15天后(以仲裁委送达回执签字为准)任何一方不再提出诉讼后,工伤认定时效再行启动。若有一方对劳动关系裁决不服提出上诉,要等到判决生效后再启动。 六、关于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调查核实的权力。调查时必须2人以上。调查采取单一询问、一问一答的形式,调查笔录必须由被询问人在每页上签字划押(盖手印)。 七、关于文书送达。在工伤认定程序中需要送达两次。一是受理通知和举证通知;二是工伤认定决定书。根据《民法》条规定,送达有很多种方式,一是直接送达;二是邮寄送达;三是公告送达。一般应采取直接送达。由于路途遥远或其他原因不能直接送达的,可采取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必须用挂号或特快专递。以受送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前两种送达方式都行不通的,才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60天后为送达日期。 在直接送达过程中如果遇到拒签的情况。应根据《民法》规定邀请基层组织人员或公证人员共同送达,也可委托人民送达。邮寄送达必须向邮政部门索取回执,以作为我们送达的证据。 八、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关系裁决书的格式问题。当前个体私营企业用工不规范,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企业数量较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劳动关系的事情时时都会发生。劳动关系裁决书必须规范,对此各县一定要注意把关。首先裁决书要有仲裁文号,其次要有告知双方对本裁决不服15日到诉讼的条款。如果没有这两条,该裁决书属不规范,不符合法律文书要件要求,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遇到不合格的裁决书,我们要给申请人说明情况,由申请人找仲裁委重新制作裁决文书。否则我们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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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达后有失效不?
工伤认定的申请,法律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的,但是单位可能会存在一些法定事由,不申请,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可以申请认定,申请之后,劳动部门在一定时间下达工伤的认定书,下达之后,工伤认定书始终有效,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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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书送达超期怎么办,工伤认定书送达超期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上述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等都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是否意味着工伤职工只能自认倒霉自担损害了呢 结论是不一定。如果是未进行工伤认定不是因为工伤职工或者死亡职工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而未进行工伤认定的,非因自身原因即不是因为自身主观上怠于申请,而是因为客观原因如法定期限内一直在住院治疗的缘故未申请等情形,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仍有权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请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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