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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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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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疗期工资待遇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按照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2、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3、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4、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可以发现,医疗期内工龄工资还是一样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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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1、医疗期工资待遇主要是指员工在医疗期内,企业按照何种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劳动报酬。对此各地区及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标准,同一地区不同企业规定的方式各有差异。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上述两项的“有关规定”到底是指什么,并不明确。

3、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中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4、《北京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它一些地方,对此也有各自的规定。显然,各地方对医疗期工资待遇的具体发放标准并不统一,医疗期工资待遇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按照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

2、按照员工正常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3、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

4、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

我们可以从上文中发现,医疗期内工龄工资还是一样计算的。而计算方法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说明。而上文是以北京的法律条例说明的。其他地区的工资工龄计算还需要看当地的相关法律条例。并且关于此类问题还有着特殊的说明,如果说职工疾病或者负伤那么还可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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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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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后医疗期工龄如何计算?
医疗期的时间是算入员工工龄的,如果合同期满,也应该自动顺延到医疗期满后。医疗期的计算是从休病假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医疗期间企业是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期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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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如果计算的?
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的计算是,如果是属于六个月以内的病假,那么工龄在二年以下的按百分之六十发放;在二年以上的按百分之七十发放;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龄小于一年的按百分之四十发放,大于一年的按百分之五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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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近期刚刚接手公司的业务工作,想咨询一下关于上海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险大概包含哪些内容呢?有哪位知道的吗?
[律师回复]
1.费用不宜太高。孩子的保险费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入为出,不应盲目攀比。父母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只有身为父母的您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会真正获得保障。在一个家庭里,每年为孩子交纳的保险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险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

  
2.交费期不宜太长。保险费在家庭经济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少儿险交费期应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3.保障期相对较长。

  
4.保障尽可能全面。孩子的成长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父母最关心的总是孩子的健康,一份完善的保险计划不单只弥补意外、疾病带来的巨大损失,还应在住院、医疗方面提供相应保障,使孩子得到最全面的照顾。

  
5.在投资回报方面应以教育金为主,并兼顾养老费用。家长有义务每年储存一笔固定费用作这孩子未不定期的教育金,这笔钱是强制储存存并专款考用。保险给予未成年的孩子理应属于他们的生存以及接受教育的权利,不论父母能否陪伴孩子一生。通过早在幼年时已办理的少儿保险,保险公司在孩子读中学、大学的每一年都去提供一笔可观的教育费用。并且通过婚嫁贺金、养老金等形式让父母之爰在儿女人生的每一重要时刻得以体现。视福他们顺利成长,建立美满家庭、拥有有幸福的晚年生活,将这份最神圣而深沉的爰延续给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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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是如何计算的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交通事故医疗费怎么计算,交通事故医疗费计算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法官认为一个合适的数额就是一个合适的数额,其标准有三个: 第一个标准,能够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给予抚慰; 第二个标准,能够对加害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制裁; 第三个标准,能够对一般的群众起到警示或者教育的作用。确定一个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三点,这个数额就是合适的数额。 5、教育费也应列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 6、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二、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计算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治疗的,就会产生相关医疗费用。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另外还包括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器械遇等。能够证明上述费用的证据包括医疗费收据(收费凭证)、费用明细表、处方、医嘱、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这里的收据(收费凭证)应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凭证,如医院开具的正式收据等。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处方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一致性,以防止在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治疗其他疾病。另外也要剔除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项目。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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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计算
员工所在的工作单位要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支付该员工相关的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所要支付的病假工资以及疾病住住费要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发,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过低,最低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八成,最终要支付的费用还要具体的从处在医疗期之内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的所在地具体相关政策文件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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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医疗费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 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 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2)以处方药品和治疗项目判断。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出现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界定,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单纯就医疗费用予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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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医疗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 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 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2)以处方药品和治疗项目判断。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出现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界定,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单纯就医疗费用予以鉴定。
医疗费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 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 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2)以处方药品和治疗项目判断。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出现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界定,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单纯就医疗费用予以鉴定。
医疗纠纷中赔偿的医疗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纠纷中赔偿的医疗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答:  
一、医疗费怎么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2)以处方药品和治疗项目判断。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出现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界定,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单纯就医疗费用予以鉴定。  
二、后续治疗费怎么计算  
1、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在解决医疗事故赔偿时(即结案时),对患者尚未发生的续医费不能以一次性结算的方式予以给付。  
3、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应以专家鉴定组在《医疗事故技术》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为依据;  
4、继续治疗费的计算。《条例》在第31条第2款第8项中规定,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包括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该条款实际是要求专家鉴定组就患者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和护理进行医学评估。但是,单纯的医学评估并不能解决具体赔偿数额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通过法医学鉴定以确定继续治疗费的数额,而法医多通过咨询相关医学专家来进行鉴定。《条例》规定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在实践中,该部分费用可以参照疾病的常规治疗和护理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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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的工资如何计算?
医疗期的工资计算方法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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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期该如何计算
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4、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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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赔偿计算公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 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一、医疗纠纷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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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怎样计算,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疗费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 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 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仅作参考。 2、医疗费不包括患者治疗原发疾病的费用。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 (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2)以处方药品和治疗项目判断。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 出现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界定,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单纯就医疗费用予以鉴定。
医疗纠纷的赔偿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 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一、医疗纠纷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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