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比例的多少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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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
医疗纠纷比例的多少呢?

一、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什么责任

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

新出台的法规的另一个特点是取消了医疗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的划分,更全面地体现了上述原则,明确地将主要由于技术条件不允许或当时医院技术水平不高导致的病员损害情况列于事故之外。实践中,广大医务人员在主观愿望上都是想把工作做好的,但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足、技术水平低、经验不够,以致发生了事与愿违的损害结果,由此而追究当事医务人员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医疗事业是一项高科技、高风险的事业,有时医务人员面对紧急情况,必须在短时间内做出影响病员生死与健康的决定,而情况往往是复杂多变的,使人一时难以充分地考虑清楚,以致发生其他情况,结果导致了对病员的伤害。若将因技术和水平等客观条件所致的损害与因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害等同,均由医务人员承担责任,未免过于严厉,也有悖法理。

要医务人员对纯粹因技术原因导致损害的后果承担责任,无异于要一个严守规律、并无过错的医生去承担责任,有失公允;而对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病员损害的医生也难以起到督促、惩治作用。因此,把技术因素排除于事故之外,使纯粹由于技术原因而引起的对病员危害性后果的医生免受处罚,有利于事故争议的处理,可鼓励医生依法行医、大胆创新,不断推动医疗事业向前发展,从而有利于人类的健康。同时,也可以对那些严重不负责任、违法违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责任人员给予严厉处罚,这样又可促使医务人员端正医德医风,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全面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

新的法规对此做了新的规定,其实质是保护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毕竟,因玩忽职守、违法违规而造成事故的是极少数。就司法实践而言或对患者来说,过去将医疗事故划分为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责任事故并无多大意义,因为依据民法所确立的民事赔偿原则,只要因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都要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而且赔偿责任的范围并不因为主观上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而有所改变,所以在医疗事故中的赔偿中就更没有必要区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不论出现哪一类事故,患者均可以根据其受损害程度,请求损害赔偿,其赔偿的标准都是相同的。

二、 医疗事故责任比例怎么划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责任程度划分仅仅是定性,而没有完全解决定量的问题,即具体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有人认为,主要责任应承担60%~90%,次要责任承担20%~40%,轻微责任承担比例不超过10%。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医疗纠纷比例是什么的问题的总结,在医疗纠纷数量激增,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如今,小编希望您在看完此文章后能够合理划医疗纠纷比利,理清医疗事故中各个人员以及机构所负的责任,分清主要和次要等责任的种类,在处理医疗比利的过程中不再有困惑。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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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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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与医疗服务纠纷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与医疗事故区别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基本上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交由相应医学会组织鉴定。但是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的司法鉴定,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属于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纠纷,不应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同样包含医疗事故的内容,在以诊疗活动是否存在过错为争议要点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时,也应交由相应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多数是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此种违约行为实际上属于加害给付的范畴。所谓加害给付,即因债务人的不适当履行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只要是构成医疗事故的,一定构成违约,而医疗机构加害给付的违约行为也一定构成医疗事故。因此笔者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非只局限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同样可以适用到医疗机构加害给付的违约纠纷中。而医疗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其最主要的评判标准就要看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地理范围的差缉害光轿叱计癸袭含陋异作为辅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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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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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医疗纠纷是什么,医疗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通过司法机关、医疗机构、社会各界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尽可能消灭医闹这一现象。有利于为医院和患者提供一个安宁的诊治环境,有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及和谐社会。 (一)、医务人员应当依法行医、切实履行高度注意义务、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与患者及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说明。只要医务人员做好自律,尊重患者权利、提高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很多医疗纠纷根本不会发生。 (二)、医院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医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减少医疗损害的发生。 (三)、医院加强宣传,建议医院可以印制一些宣传手册,宣传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使患者知道在医院自己应当遵守和配合的义务,明确解决医疗纠纷的正确途径,引导患者通过正确途径解决问题。 (四)、医院应当由专门机构处理医疗纠纷,建立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按照规定接待和答复来访人员。 (五)、发生“医闹”事件后的处理程序: 1、与患者或其家属正面沟通、交流,融洽缓和医患关系,告知采取正常途径处理医疗纠纷; 2、甄别患者或其家属与医闹者,予以区别对待; 3、尽量不与职业医闹者发生正面冲突,劝阻无效拨打110,及时报警; 4、作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利用摄像、录音留取医闹的证据,便于工作于司法机关追究医闹的责任。 5、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采取调解、行政处理、诉讼的方法解决医疗纠纷。如医院确实存在问题,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尽快的化解纠纷。医院没有问题的,应坚持按法律规定办事,不做无原则的妥协。 现在许多医院与公安携手共建警务站、派出所,维护医院的诊疗秩序,秩序就诊患者的安全,也是一种治理“医闹”较好措施。部分医院建立保安队伍,自行维护医院诊疗秩序,也不失一种保护方法,但应注意不要动手,激化矛盾造成更大的损害。 总之,治理医闹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重要的是医患双方正确认识医患关系和各自的权利义务,才能避免“医闹”事件。
医疗纠纷如何减少纠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要减少医疗纠纷的出现,医疗机构应做到以下几点: 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医疗的透明度。加强医护、患、媒体三方面的沟通,是增强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项诊疗收费标准,各科室专业技术情况,专家出门诊的时间,检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均应让患者清楚。 严格门诊规章制度的管理。医疗活动是在各种规章制度控制下有序运行的,如消毒、操作规范、病历书写、文明用语等,不能只流于书面或形式,要求门诊全体医护人员都必须认真履行,规章制度是医疗安全的保障。 提高门诊医疗质量是预防纠纷的关键 医疗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医治疾病,保障健康。医院门诊部,通过贯彻质量ISO9001和职业安全健康18001以及环境14001与国际管理标准接轨,不断提高全员素质,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提倡爱心医疗服务 爱心是与患者沟通的最好桥梁,医护人员既是专业技术人员又是服务人员,将患者视为我们的“衣食父母”,主动关心患者,耐心听取患者的叙述,认真回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让患者感到安全、温暖、信任,以缩短护患之间的距离,防止对立,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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