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司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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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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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调整后的各衔级的警衔津贴标准分别为:总警监313元、副总警监295元、一级警监277元、二级警监263元、三级警监249元、一级警督235元、二级警督223元、三级警督211元、一级警司199元、二级警司187元、三级警司175元、一级警员165元、二级警员155元。但实际工资看地区而定基础工资可能在2000到30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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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也是一个极具危险性的职业。但是,为了维护我国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他们义不容辞,做出了重大的牺牲和贡献。为了规范警察的管理,我国实施警衔级别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警衔级别,警察拥有的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也不尽相同。那么,二级警司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在下面进行介绍,警察同志可以了解一下。

一、二级警司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贯彻按劳分配,照顾基层,统筹兼顾,初步理顺工资关系,使干警的工资同本人的工作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联系起来。

(一)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二)职务工资标准:比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标准,按照“职务对职务,标准对标准”合理地安排工资关系的原则拟定。

调整后的各衔级的警衔津贴标准分别为:总警监313元、副总警监295元、一级警监277元、二级警监263元、三级警监249元、一级警督235元、二级警督223元、三级警督211元、一级警司199元、二级警司187元、三级警司175元、一级警员165元、二级警员155元。但实际工资看地区而定基础工资可能在2000到3000之间。

二、警衔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

中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所授警衔与你报考层次有直接关系,即毕业后,报考专科层次的授予三级警司警衔;报考本科双学位层次的授予二级警司警衔,报考硕士学位的授予一级警司警衔。

三、职务

新招聘和考入的警察警衔直接三级警司起步,与你报考的学历层次有关。但是,国内的警衔并不对应职务,所以三级警司可以是普通,理论上也可以是副股级、正股级(正副所长、科长、队长、主任等其他科级职务)。学位、本科、专科新晋警员都是科员,硕士为副科待遇(无职务)。

警察的工资主要是由基本工资和津贴等构成,二级警司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来说,同一地区的基础工资相同,根据警衔不同津贴会有不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二级警司的津贴为187元。在这里,律图的小编提醒大家,基础工资随着不同地区也有着一定的区别,对于津贴来说,也与地方经济有重要的关系。若想了解当地二级警司工资福利问题,还需要关注当地的信息或者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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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警司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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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怎么申领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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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4级能得到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吗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4级能得到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工亡保险待遇第37条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

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第39条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五、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2条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29条
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5、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6、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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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4级能得到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吗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4级能得到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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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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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亡保险待遇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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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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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

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第39条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五、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2条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29条
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5、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6、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工伤4级能得到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吗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4级能得到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

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三、工亡保险待遇第37条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

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第39条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五、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2条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29条
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5、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6、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产假是否有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教师行业,其中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以及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另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产假,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奖金是不应该扣发或打折的。生育保险报销的钱是补贴给单位的和支付生育费用的,你报销的是顺产的费用,所以6000多点,其余是因学校发你工资奖金的补贴,是给学校的。拓展资料: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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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福利待遇有哪些,劳动者享有怎样的福利待遇
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劳动福利待遇内如下:1、基本月薪。2、综合补贴。3、年终奖金。4、销售奖金。5、奖励计划。6、医疗保险。7、退休金计划。8、其他保险。9、休假制度。10、国家规定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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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待遇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资福利待遇如何算问题解答如下, 陈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称,原审按基本工资800元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不当,应按月平均工资178
5.5元计算。二审认为,关于原审按基本工资800元,计算陈华停工留薪期是否正确的问题。《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其中“原工资福利待遇”中的“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没有具体规定。二审认为,劳动者因工受伤丧失了劳动机会,进而造成工资收入损失,本着有利于劳动者解释,“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劳动者履行利益损失,即“原工资”应指劳动者包括加班费在内的月平均工资,原审按基本工资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数额不当。双方当事人均认可陈华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178
5.5元,应按月平均工资178
5.5元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综上,一审认定主要事实清楚,但部分法律适用不当,一审判决应作部分改判。二审判定陈华所在公司,向其支付第二次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5项,合计金额共384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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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是否享受企业福利待遇,产假期间有哪些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教师行业,其中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以及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另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产假,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奖金是不应该扣发或打折的。生育保险报销的钱是补贴给单位的和支付生育费用的,你报销的是顺产的费用,所以6000多点,其余是因学校发你工资奖金的补贴,是给学校的。拓展资料: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指的是那些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福利待遇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义务之外为职工的生活提供的便利和优惠等。
  劳动者福利待遇范畴包括:
  
1、 出差津贴
  出差外地的人员根据相应级别均可得到该项津贴。
  
2、通讯费用津贴
  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职位给你提供相应的通讯费用津贴。
  
3、节日慰问金
  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员工都会得到此项津贴,此外女性员工在三八节还会得到专项津贴。
  
4、祝贺慰问金
  员工结婚、生日、有小孩诞生或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送上祝贺、慰问金。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年还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
  我国一般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是加班工资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指的是那些福利待遇?
[律师回复] 福利待遇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义务之外为职工的生活提供的便利和优惠等。
  劳动者福利待遇范畴包括:
  
1、 出差津贴
  出差外地的人员根据相应级别均可得到该项津贴。
  
2、通讯费用津贴
  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职位给你提供相应的通讯费用津贴。
  
3、节日慰问金
  每年元旦、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员工都会得到此项津贴,此外女性员工在三八节还会得到专项津贴。
  
4、祝贺慰问金
  员工结婚、生日、有小孩诞生或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送上祝贺、慰问金。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每年还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
  我国一般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是加班工资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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