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邓普云律师
邓普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万人
专家导读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

现实生活中,因为纠纷致人伤害的事情屡见不鲜。如果有意重伤他人身体,就牵涉到故意伤害罪,必然会受到刑法的处罚。那么,在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及相关知识有哪些,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伤害罪定义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1、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3、故意伤害罪犯罪客体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4、故意伤害罪犯罪客观方面

故意伤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故意伤害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要做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为了有益于社会的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非法性。对于具有激烈对抗性体育运动项目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应作具体分析。如果这种致伤动作本身为该项运动项目的规则所允许,这种伤害一般不能认为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赛时,依据“合理冲撞规则”所实施而引起伤害的动作,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动作粗鲁,明显违反规则要求,具有伤害他人身体故意的,也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所谓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丧失听、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伤害。

从以上有关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故意伤害罪的介定与惩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对于量刑标准,不同的故意伤害罪,对应的刑罚也是不同的。在此,律图提醒您,一定要注意故意伤害罪与一般的殴打行为的区别。两者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不同的,犯故意伤害罪会被判刑,而一般的殴打行为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
一键咨询
  • 154****83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0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最新故意伤害罪重伤标准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律师。我有一些问题不懂,想找你帮忙,请问律师刑罚与损害赔偿之关系新探是怎么规定的喃?
[律师回复] 民事不法和刑事不法在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须有违法行为的存在,都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都重视对因果关系的考察。并且构成要件的内容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规范也多为禁止性规范,在侵权法上体现为不能过多地限制人的行为自由,防止动辄得咎,而对于刑法则体现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但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一)损害结果对责任产生的影响不同。
侵权民事责任主要体现的是一种损害——补救关系,遵循“无损害就无赔偿”的原则,因此实际损害的发生是侵权责任成立的必备要件。而刑事责任的构成则不一定要求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刑法有处罚未遂和危险犯的规定。
  
(二)对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
过错是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的重要因素。过错责任是一般的普遍的原则。然而,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传统民法所未预料到的公害事故不断发生,使过错责任原则的局限性日益暴露,无过错责任也成为当今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另一项重要原则。而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必须要求行为人有罪过。在刑法中,过失行为成立犯罪以刑法明文为限,否则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对责任主体的要求不同
对于民事责任主体,即使行为人为未成年人,但根据当时的客观实际足以认为他具有这种识别能力,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即使行为人无识别能力,但是该行为人有自己的财产,根据民法公平的原则,往往也让该无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刑事责任主体则有严格的法定标准,而且这个标准是形式上的标准,以年龄来划分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能力、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对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的司法解释,行为人在行为时无侵权责任能力,但诉讼时具备了,并且有承担责任的财产,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而刑事责任主体资格的判断必须以行为时为标准。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即使诉讼时达到了,行为人仍不负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毕业要写学术论文,我是法律专业的,写的主题是“刑罚与损害赔偿之关系新探”,我缺乏这方面知识,想请教下各位。
[律师回复] 刑罚与损害赔偿之关系新探,我发表一下观点:传统理论认为,刑罚与损害赔偿在法律效果、构成要件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两者是水火不相容的。但是,随着个人法益保护意识的加强,对传统刑事法治理念提出挑战,即对犯罪的正确反应不仅应体现国家对犯罪的惩罚,还应该包括恢复因犯罪给被害人个人造成的损害。因此,“修复的责任”的观念被提出。它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相融合和渗透”的产物。对“修复的责任”问题的研究已成为国际潮流,而我国学者却鲜有论及。鉴于我国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目前的状况,应允许在轻罪的范围内适用“修复的责任”。
一、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目的和性质不同。前者是民事违法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具有相对性,是加害人向被害人承担的责任。其目的是对已经造成的被害人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填补和救济,使之恢复到未受损害时的状态。其性质突出表现为相对性、财产性、补偿性和恢复原状性。后者是行为人因违反刑法而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的刑罚后果,是犯罪人应当向国家、社会承担的责任。其性质突出表现为惩罚性、人身性和绝对性。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责任方式不同。民事责任方式是以弥补、救济受害人而不是以惩罚违法行为人为角度来设计,因此主要是损害赔偿责任,以财产责任形式为主,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民事责任虽也有非财产责任方式,如赔礼道歉、消除危险、恢复名誉,但也是体现“补偿”之要求。刑事责任方式则是以惩治、改造犯罪人而不是从恢复受损害的被害人的权利为角度来设计的,因此主要是采取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式,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刑事责任有时也采取经济刑的方式,如判处罚金、没收财产,但这些方式在性质上是附加刑,且也体现惩罚性的特点。 可见,根据关于责任内容的一般理解,损害赔偿是对损害的调整,刑罚则是对违法行为的非难。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是“非难”。民事责任的发生与否以“损害”的有无为基础,刑事责任则以“违法行为”的有无为基础。这种“调整与非难”的差异导致在结论上,民事法立足于平均的正义,而刑事法立足于分配的正义。(注:[日]团藤重光:《刑法纲要总论》,创文社1990年版,第4页以下。)根据平均的正义,当事人之间公平的调整是问题所在,如过失相抵、连带债务等都是可能的,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就可以依此解决。与此相对,按照分配的正义,根据国家所加的非难程度不同,责任的程度也有差异,当事人之间的协商解决基本上不被允许。 笔者认为两种责任在层次上的差异,是由各自违法性层次上的差异所派生的。所以我们应该从分析各自不法的内容入手。     
二、刑事不法与民事不法 民事不法和刑事不法在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须有违法行为的存在,都要考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都重视对因果关系的考察。并且构成要件的内容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规范也多为禁止性规范,在侵权法上体现为不能过多地限制人的行为自由,防止动辄得咎,而对于刑法则体现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但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一)损害结果对责任产生的影响不同。 侵权民事责任主要体现的是一种损害——补救关系,遵循“无损害就无赔偿”的原则,因此实际损害的发生是侵权责任成立的必备要件。而刑事责任的构成则不一定要求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刑法有处罚未遂和危险犯的规定。   
(二)对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 过错是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的重要因素。过错责任是一般的普遍的原则。然而,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传统民法所未预料到的公害事故不断发生,使过错责任原则的局限性日益暴露,无过错责任也成为当今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另一项重要原则。而刑事责任构成要件必须要求行为人有罪过。在刑法中,过失行为成立犯罪以刑法明文为限,否则行为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职业病的危害之粉尘职业病的危害的危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特别是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中,职工常常接触到粉尘。大家应该还记得若干年前的“开胸验肺”的主角A,他罹患的职业病就是长期粉尘作业导致的“尘肺”;此外,某些可燃性粉尘触及明火时还会发生爆炸现象,如不谨慎处理,后果不堪设想。粉尘对人体健康有以下影响:
1、可引起肺部疾病。
2、致癌。有些粉尘具有致癌性,如石棉。
3、毒性作用。铅、砷、锰等有毒粉尘,能在支气管和肺泡壁上被溶解吸收,引起铅、砷、锰等中毒。
4、局部作用。粉尘堵塞皮脂腺是皮肤干燥,可引起痤疮、毛囊炎、脓皮病等;粉尘对角膜的及损伤可导致角膜的感觉丧失,角膜浑浊等改变;粉尘呼吸道粘膜,可引起鼻咽、咽炎、喉炎。
5、长期大量吸入生产性粉尘,可使呼吸道粘膜、气管、支气管的纤毛上皮细胞受到损伤,破坏呼吸道的防御功能,肺内尘源积累会随之增加,因此,接尘工人脱离粉尘作业后还可能会患尘肺病,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病程加深。职工在粉尘作业中如何预防此类危害的发生呢“中国安全生产网”总结了生产性粉尘防护“十字经”,大家不妨来看一下。一“革”,积极通过深化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来大幅度降低工业粉尘的产生,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二“消”,消除减少可燃爆粉尘、消除氧化环境、消除点火源。三“保”,泄爆、隔爆、抑爆、提高设备耐压能力等保护措施。四“水”,适合用湿式作业,可以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五“风”,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常在密闭、半密闭发尘源的基础上,采用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将含尘空气抽出。六“密”,将发尘源密闭,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尽可能罩密闭,并与排风结合,经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七“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劳保用品上岗。为防止人体皮肤与衣服之间、衣服与衣服之间摩擦产生静电,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员工禁止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装。八“管”,发现除尘系统管道和除尘器箱体内有粉尘沉积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规范清理。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全面规范清理。清理时应采用负压吸尘方式,清扫粉尘时应采用措施防止粉尘二次扬起。九“查”,定期检查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接触者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发现有不适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十“教”,企业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粉尘防护、防爆知识,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害场所的危害程度和防爆措施;对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故意伤害旧伤说新伤怎么办
在故意伤害案中受害人把旧伤说成新伤的这种状况可以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伤情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状况,是要以伤情鉴定报告为准的,如果是旧伤,通过司法鉴定就能鉴定出来,故意伤害行为没有造成轻伤的当事人就不构成犯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新农合意外伤害报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可以。
2、新农合异地报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全省统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证;
(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收费发票(如提供地方税务监制的民营医疗单位发票,须提供其卫生主管部门确定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文件,是复印件要加盖出台文件单位的公章);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
3、报销比例:
参合人员的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报销按以下规定办理:
(1)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二、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2)报销比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换了新驾驶证之后,新证有用吗?
[律师回复]
首先看驾驶证上的字体是否符合技术规格要求,驾驶证的正、副页字迹、材料或颜色是否一致,若不相符,则有可能是一真一假。
针对旧版驾驶证主要看驾驶证的分类、副证上的年审签注章的字体与公安部统一设置的专用字体和式样是否一样,是否有针孔,能否用手能摸出来,若字体无针孔,则是假证;
针对新版驾驶证主要看驾驶证的分类、主页或副页签注字体是否使用全国统一的专用打印防伪字体,若不是,则是假证。
其次看驾驶证上的发证机关印章是否为原子印章盖出来的,若不是,则是假证;
若是旧版驾驶证还要看驾驶证照片上有无发证机关钢印章,若无钢印章,则是假证。再次看驾驶证上的相片是否规范,与本人是否一致、是否有错位、重新粘贴、过塑等现象,尤其是新版驾驶证的相片为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如有疑点,进入下一个步骤。
发现有疑点时,询问当事人。主要询问其办证的有关程序、培训情况、考试情况、交费情况等具体细节,如当事人的回答不符合正常的办证程序、培训、考试情况或前言不答后语、破绽百出,则可判定其持有的驾驶证是假证。
如通过以上方法仍不能确定其驾驶证的真假,而其驾驶证又确实具有疑点,则可利用公安互连网或发函、传真至其驾驶证的核发机关所在地查询,从而鉴别其驾驶证的真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轻伤和重伤之间怎么判定
以受害者的身体伤残程度为标准,可以认定故意伤害的轻伤和重伤,故意伤害行为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和重伤的处罚意见是不一样的,轻伤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需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最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1
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最新人身损害能赔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最新人身损害能赔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0年5月29日之后河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新规出台了吗
[律师回复] 一般车祸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及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罪过失伤害罪区别之处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故意伤害罪过失伤害罪区别之处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罪过失伤害罪区别之处是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故意伤害罪过失伤害罪区别之处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