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损失评估怎么弄?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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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房屋建构筑物拆迁损失。即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本次对房屋建筑物评估采用重臵成本法。重臵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臵成本×成新率。2、管道沟槽拆迁损失。即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企业拆迁损失评估怎么弄?

一、损失需提供的资料

(一)财务状况资料

1、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批文。

2、企业前3年长期投资分红情况说明,并请提供相应的明细帐页和收到分红的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复印件。

3、独立核算单位,请提供其全部的财务报表、成本费用的明细资料。

4、根据“收益法评估明细表”进行预测,并请提供对各项预测的文字详细说明;(收益预测表需盖章及有董事会或股东会认可的书面依据)

5、法人单位前三年会计报表(最好是审计后的)

(二) 主营业务及产品的说明资料

1、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的生产能力及规模;目前在区域或全国及行业所处的地位状况;

2、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的相关国家政策以及行业规章,

3、对行业及市场发展的趋势判断,上下游产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4、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分析,包括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对手与公司的对比和简单分析;

5、企业的主要经营优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国家政策优势支持、市场开拓优势、产品(技术) 优势、产品价格以及成本优势、财务(债务) 优势等;

6、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政策、经营、财务)和应对措施;

7、司对市场开发潜力预测及开发设想;

8、近几年内主营业务及产品方向是否存在重大调整的预期;

9、请提供公司的发展规划资料,本企业未来五年的经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策略。应包括主营产品(业务)的市场容量和需求、竞争状况以及价格策略、产能计划、产品(技术)的更新改造、开发、销售计划和策略、成本费用控制以及资金筹措和投资使用计划等;

10、请提供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生产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

(三)盈利预测说明

1、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与经营优势

主要写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历史情况,并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优势(目前的和未来的),包括市场的容量(总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的优缺点、竞争力等,同时要说明有关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程度,国家税收、信贷、资源、用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优势要通过系列经济指标说明及比较来反映;

2、企业历史经营情况说明,产品价格的变化,对生产成本、费用及销售收入的变化原因予以分析;

3、对于受国家有关规定约束或禁止的情况应予以揭示;

4、对于企业的关联交易应作适当说明。

(四)企业经营计划

主要介绍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以及经营策略,特别说明企业的产品更新与开发计划、销售计划、成本控制计划、资金筹措计划、投资计划。

(五)

1、营业收入预测

2、历史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化的趋势

3、产品的销售量、价格的变化趋势,

4、说明预测的依据和变化原因

5、营业收入的预测应与被评估的资产范围配比

(六) 成本费用预测

1、历史成本费用的构成及变化趋势

2、说明预测的依据及变化原因

3、成本费用的预测应与被评估的资产范围配比

4、对于可能发生的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技术等租赁费应特别提示说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企业拆迁损失评估的做法。企业在进行拆迁损失评估时,应对以上六大项内容逐一核算清楚,才能做出准确的预估。同时,损失评估应符合会计规则与财务制度。拆迁损失的作价也是企业资产变动的一种方式,应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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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
1、2020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2、按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新发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4、对此,《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判断。
(二)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
1、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而在新发布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3、至于评估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办法》表示,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
(三)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
在原来的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的方法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
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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