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十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0608,服务地区主要为昭通,律所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西路龙韵雅苑一期9-10号商铺。
程隆银律师拥有本科学历,早在2011年,他就以远超合格线的成绩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成为专职律师前,他有着丰富且独特的职业经历。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两年,深度参与合同审查、劳动争议处理和合规体系搭建,对企业运营各环节的法律风险有精准把控;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一年多,累计参与各类刑事案件的证据复核、法律适用研讨百余次,练就了对案件侦查逻辑和证据链完整性的敏锐洞察力。
2014年9月,程隆银律师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开启专职律师生涯。2015年9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后,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快速成长,于2019年3月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在专职执业生涯中,他主办了各类案件两百余件,案件胜诉率与当事人满意度均保持在较高水平。
其业务领域聚焦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建筑工程四大板块。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擅长从证据细节突破。例如在范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中,他担任被告人罗XX的辩护律师,成功为罗XX争取到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唐XX强奸罪一案中,他多次与受害人及家属沟通取得谅解,为唐XX争取到适用缓刑的机会;在赵XX涉嫌强奸罪一案中,他担任受害人万XX的委托代理人,提交多份法律意见书为受害人声张正义,最终赵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在婚姻家事纠纷里,他既注重依法分割财产、确定抚养权,也兼顾情感疏导。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他累计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受害人追回赔偿款超千万元。在合同纠纷领域,从买卖合同违约到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他都能凭借专业分析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以2018年的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为例,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王X将杨XX下门牙两颗打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被告人王X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请求宣告无罪并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程隆银律师采取“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的策略,在刑事层面梳理全案证据链证实犯罪事实,在民事层面精准核算赔偿项目。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84.11元。
程隆银律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注重“专业度”与“温度”的结合。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复杂法律关系,让当事人清晰掌握案件进展与核心利弊。他也因此获得了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荣誉,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
程隆银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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