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旅游纠纷种类有哪些,责任主体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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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2、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3、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
常见的旅游纠纷种类有哪些,责任主体怎么确定?

不管是上班的人或者上学的人只要遇上假期就想出去旅游放松心情,旅游的方式也有很多种,可以自己单独去,也可以跟团旅游,很多人为了自身的安全问题会选择跟团旅游,但是跟团旅游也经常发生一些纠纷问题,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常见的旅游纠纷有哪些。

一、常见的旅游纠纷种类

1、游社单方违约

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时。这时旅游者要将预先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损失和为获得该项服务而额外支付的费用损失等相关单据留存。

2、游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

如合同约定游客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但实际履行时只住普通宾馆等降低承诺的服务标准。旅游者通过拍照、摄影记录服务质量“缩水”情况。

3、游社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

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馆没有安全保障,致使游客财物被窃;游客赴景点游览,旅行社未尽保管责任,致使游客物品损坏、丢失、被窃等。旅游者需要丢失、被窃的物品列出清单,对损坏的物品拍照。

4、游社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

旅游者要取得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嘱清单、医疗费发票、鉴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和治疗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费发票、误工收入减少证明、户口簿或暂(居)住证、工资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基金结算单、护理人员工资证明等,证明身体受到伤害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及赔偿范围、赔偿标准

5、游社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

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游客费用等。旅游者取得发票、收据等相关凭证。

6、游社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

如一些导游人员把导游变成“导购”,哄骗游客到某商店购物,从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游客索要小费等。

二、旅游纠纷责任主体的确定

旅游纠纷中有旅游者、旅行社、地接机构、转包旅行社和致旅游者损害的第三方等多种关系,无论给旅游者造成损害的是那一方,均可将最初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告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常见的旅游纠纷有哪些的内容如上所示,由于现在旅游市场上的不规范现象过多,所以导致很多人在跟团的时候权益受到损害,在发生旅游纠纷时一定要寻找合适的解决途径,调解诉讼等途径都可以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懂得运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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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形式上分,可分为书面旅游合同和口头旅游合同形式。
其次,从地点上分,可分为国内旅游合同与境外旅游合同形式。
最重要的是从内容上分,在《旅游法》颁布前,可分为包价、自由行和代办旅游合同。有关自由行旅游合同的规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的规定。《旅游法》颁布后,自由行已经归入包价旅游合同中,不再成为一种的旅游合同类型,旅游合同分为包价旅游合同和代办旅游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旅游合同,责任也不同。就包价旅游合同而言,只要旅行社及其履行辅助人服务有过错,不论该过错是违约还是侵权,旅行社就是服务过错的最终承担者,当然,旅游者也可以直接向责任人主张权利。
在代办旅游合同责任中,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较轻,旅行社只要为代办服务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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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旅游合同,责任也不同。就包价旅游合同而言,只要旅行社及其履行辅助人服务有过错,不论该过错是违约还是侵权,旅行社就是服务过错的最终承担者,当然,旅游者也可以直接向责任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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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特别喜欢去旅游,但是有最近的一次旅游中,她听有人说旅游霸王条款,所以她想咨询下它都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旅游霸王条款的常见类型
1.“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常见表述为“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工商部门:将旅游者签订合同并支付价款视为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的出票,明显不符合法理,也不符合事实;由此否定旅游者更改、签转、退票的权利,属于不公平交易条件。
2.“单男单女享用单人间补齐房价差”
诸如“遇单身男女,我社有权拆夫妻,或按加床处理”“如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安排该游客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等。
工商部门:在包价旅游合同中,相关费用已事先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补齐房差会增加旅游费用,是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变更。
3.“因游客个人原因不能成行的,游客承担违约责任”
一些旅行社规定: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相关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包括在出发前2—1天以内通知的,收取团费的100%的违约金。
工商部门:此类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可能过分高于因旅游者违约给旅游经营者造成的损失,有违公平原则。
4.“不成团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
一些旅行社在网站上“特别提示”:此线路如不成团,旅行社将提前两天通知改期、改线或全额退回团款,不作赔偿。
工商部门: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无论是境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旅行社仅提前两天通知改期、改线,都会损害旅游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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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旅游纠纷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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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类: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等;
  第24类:绣花枕套、纺织品壁挂、丝织美术品、丝绣图画、装饰织品、绣花图案布、床上用品等;
  第25类:服装、鞋、帽等;第26类:绣花饰品、花哨的小商品(绣制品)、花彩装饰(绣制品)、绳编工艺品、服饰品等;
  第20类:镜子、竹木工艺品、(木、蜡、石膏或塑料)艺术品、漆器工艺品、羽兽毛工艺品、软木工艺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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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的几种常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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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订旅游纠纷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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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种观点认为,旅游合同实际上对于合同的履行地点已经有了约定,即整个旅游的行程范围都是合同履行地。一般而言,从游客开始处于旅游公司的控制之下合同即开始履行,从游客受旅游公司控制到结束受旅游公司控制的所有地点都是旅游合同的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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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订旅游合同哪些条款应该拒绝旅行合同常规定一条: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这种约定是不公平的,也是旅行社逃避责任的。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可能危及旅游者财产安全的情形,以明示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并在旅游者财产安全遇到危险时给予及时救助。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即便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也应对旅游者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公共交通原因造成旅游者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负有协助索赔的义务。因此,旅行社对于旅游者的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单方免除其法定义务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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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常见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完善,人们对诉讼的认知观念的转变,近些年,医疗纠纷诉诸法律有明显的上升之势。医疗纠纷导致诉讼常见的原因有:
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二、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
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是由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和护理时出现不良后果而与医方为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三、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
患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因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的检查存在的缺陷,或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未给予及时的观察与处理,导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的产生的医疗纠纷。
四、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
因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求医人员健康受损产生的纠纷。
五、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
因预防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过失,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其他非必要的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六、医院内感染纠纷
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医院环境和医疗行为所引起的细菌、等生物性感染。包括内源性感染和外源性感染两类。前者指来自患者机体内部,因长期受肿瘤等疾病影响使患者自身抵抗力下降引起的;后者由于非患者病体原因引起的。
七、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另外,医疗纠纷还包括因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如先知、保密义务引起的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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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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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因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的检查存在的缺陷,或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未给予及时的观察与处理,导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的产生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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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求医人员健康受损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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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医疗纠纷还包括因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如先知、保密义务引起的其他纠纷。
发生事故的常见类型是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与事故有关的空间场所。 指没有遭到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它能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的鉴定提供客观的依据。 指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已经全部或部分发生变化的现场。 变动的原因通常有下面几种: (1)抢救伤者:变动了现场的车辆和有关物体的位置。 (2)保护不善: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和行人碾压践踏而模糊或消失。 (3)自然影响:因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现场或物件上遗留下来的痕迹模糊不清或完全消失。 (4)特殊情况: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护、警备、工程抢险车以及首长、外宾乘座的汽车在发生事故后,因任务的需要驶离了现场。 (5)一些主要交通干道或繁华地段发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需立即排除,因而移动了车辆及其它物体。 (6)其它原因;如车辆发生了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发觉,车脱离了现场。 对于变动现场,必须注意识别和查明变动的原因及情况,以利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原因和责任。 指当事人为逃避责任、毁灭证据或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有意改变或布置的现场。 肇事人为了逃避责任,驾车潜逃而导致现场变动。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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