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顾名思义便是说如果使用城镇土地是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款的,而且关于这个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由于各个地方的人民生活水平的差异,所以各省市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缴纳范围等都是有自己的规定的,下面律图小编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南昌是怎么规定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南昌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下称纳税人),应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面积:
一、凡纳税人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按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二、对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文件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三、既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征用土地批准文件的,暂由纳税人据实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经由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后,计征土地使用税。待土地测量或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如发现有出入,再作调整。
第四条 我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分别确定如下:
一、大城市五角至七元。
二、中等城市四角至五元六角。
三、小城市三角至四元二角。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二角至二元八角。
第五条 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五十万以上的为大城市;二十万至五十万的为中等城市;不满二十万的为小城市。非农业人口按公安机关在册正式户口人数计算。
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三、建制镇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村)。
四、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城市郊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在前条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逐级报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贫困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对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确需提高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最高税额而未超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最高税额标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逐级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八条 经批准整治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凭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可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十年。
第九条 除《条例》规定免税的土地外,其余需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逐级报省地方税务局按规定办理。
第十条 纳税人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定期减免的,由纳税人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逐级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后,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为:房产管理部门按月缴纳,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按季缴纳。具体日期由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与《条例》同时施行。
以上便是对问题城镇土地使用税南昌是怎么规定的的简单回答,从文章中不难看出,在南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标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一般情况下在几毛到几元不等一平米。而且具体需要缴纳使用税的土地也是根据各市自己的规定来确定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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