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案例划分依据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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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方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分析结果能否直接作为判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或过错大小的直接依据。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案例划分依据

一、医疗过错责任划分直接依据

医方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分析结果能否直接作为判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或过错大小的直接依据。

具体来将,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我国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已经作了明确地规定。根据规定,在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分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违反有关注意义务的规定,如是否违反告知义务、是否违反知情同情意义务、是否违反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 免义务、是否违反转医义务等。二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违反国家制定的医疗卫生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规定,就应当判定其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

二、责任划分相关案例判决过程

1、一审判决:

该案一审判决认为:庭审过程中进行的两次司法鉴定(第一次作出后,被告不服申请了重新鉴定)均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作出,且系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依据充分,对此予以采信,鉴于医方(被告)的错过与被告自身疾病因素是造成疾病迁延、损害后果扩大的共同因素,故判决高某的损失根据鉴定报告的因果关系分析承担50%。

2、二审律师提出反对意见

律师接受委托后,就主要争议问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以下上诉意见:

(1)一审关于被告医方的过错以及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两份鉴定意见均具备法律效力和证明力,而两份鉴定意见对于过错所进行的分析不尽相同,第二份由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明显有偏袒被告之嫌;

(2)被告对原告的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与其作为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水平极不相符,是造成原告连续住院、花费增加、并最终导致残疾的重要因素;

(3)原告自身的疾病因素并非原告的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不能因此减轻被告作为医方的过错。另外,第三方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只能作为判断过错大小的参考,而不能直接作为判决的依据。

3、二审结果改变

二审判决结果:原告的关于医方过错大小的上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并改判医方承担75%的责任。

看了律图为您带来的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案例以及相关划分依据的介绍,想必您应该了解了什么是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错的责任具体的划分依据,通过该案例我们也可以知道,当遇到医疗过错的时候,不应该听之任之,而是应该寻找专业人士,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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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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