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年假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6-20
浏览10w+
金清律师
金清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6人
专家导读 应休年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劳动者的年假怎么算

对于符合年假待遇的劳动者而言,可以向所在用人单位申请享受年假。而此时如果问到劳动者的年假怎么算的话,则具体包括了年假天数的计算和年假期间工资的计算,本文收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的年假怎么算

休年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二、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关于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职工休年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

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休假等同于在正常工作。有些单位通过规章制度规定,职工休假期间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等,均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也就是说,上班获得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出勤奖,休年休假一样应获得这些。

2、未休的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

前面提到,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根据条例第2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的立法思想,这里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口径进行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月度、季度、年度、出勤、超额等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对实行年薪制的,应以年薪为基数折算出日工资收入。

3、年休假工资计算不同于加班工资计算

在有的地区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国务院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年休假工资计算基础为日工资收入,尤其要注意该条例强调了计算基数是工资收入而不是工资。企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来约定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计算基数。

因此,企业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支出的工资成本将远高于安排员工休假。

不是单位中所有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年假,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只有达到标准的劳动者才能依法享受年假。并且还会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的长短计算年假的天数,具体关于劳动者的年假怎么算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者的年假怎么算
一键咨询
  • 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8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者主动离职年假怎么算的?
主动离职的员工还有年假未休,单位需要按照年假的天数计算工资,支付给员工,在单位上班的员工,工作时间在1~10年之间的,可以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工作时间10~20年之间的,可以休10天年假。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者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
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者的年假天数怎么计算
一般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年假。累计工作年限在1-10年之间的,那么可以给予5天的年休假。而工作年限超过10年不满20年的话,则可以给予10天的年休假。而要是工作已经超过了20年的,则可以年休假15天。
10w+浏览
外地工作者探亲假和探亲假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 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 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者请假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请假是不在工作的范围之内是不算工伤的;对于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事故一律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而对于因请假不能上班的,那么对于用人单位也是有权利扣除部份劳动者的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劳动者享有年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律师回复] 对于知假买假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由此可知,“知假买假”的行为也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同时,最高法新闻发言人A说,“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通常情况下,购物者应当认定为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注意:职业打假不在规定的范围内。职业打假通常是有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不具有法定的消费者身份,其打假活动具有双刃剑性质,也有可能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相关内容链接:“赠品”不是免责借口《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食品、药品事关消费者人身安全,即使赠品,也必须保证质量安全。消费者对赠品虽未支付对价,但是赠品的成本实际已分摊到付费商品中。赠送的食品、药品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亦应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消费者获赠食品、药品在实质上属于商家让利性质,故对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的条件,《规定》作了限定,即该赠品必须实际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节假福利 > 年假 > 劳动者的年假怎么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