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最好是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样一来是对自己的利益有一个保障,二来也是可以避免纠纷发生的。但现实中,不少人却对租赁合同的条款不是很了解,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⑴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⑵租赁标的名称。
⑶数量。
⑷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
⑸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⑹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
⑺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⑼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当事人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或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区分责任时有所遵循。
⑽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⑾其他约定事项。
二、租赁合同的解除方法是什么?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转让。
进行房屋租赁的,法律中并没有要求必须要签订书面合同,但相比之下签订租房合同这是有很大好处的。当然,要想租房合同能够保护自身利益,则就要实现了解清楚租赁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这样在进行内容约定的时候,才能避免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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