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也就是说只有验收合格的,开发商才可将房屋交付给买房人使用。如果开发商建好的新房存在质量问题,没法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就不具备交房条件,交不了房,也就没法办理房产证。
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一、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1、违规联合开发建房:联建各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没按规定履行合同,造成纠纷,出现了前期手续不齐问题。而且联建各单位在房屋出售时,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是采取积极的态度,而是互相推诿,致使购房人虽多方奔走仍解决不了问题。

2、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售房:这些单位多是“某某建房办公室”或“某某建设指挥部”,他们建设和售房往往是短期和临时行为,对房屋产权登记等事宜很少考虑。所以,当房屋售出后这些单位或解散或合并。购房人发现无法领取产权证时,已找不到当初的售房单位,产权登记问题也就很难解决。

3、建设单位无证售房:有些建设单位在建房时,前期手续不齐备,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开始售房。房屋竣工后又不能及时将证件补齐,不办理房屋的新建登记,使得购房人无法取得产权证。

4、购房单位无证售房:主要指一些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购买的房屋。这些单位在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通过房改将房屋出售给本单位职工,从而导致买房的职工在交款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二、开发商迟延办证该怎么办

购房者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开发商提交应当由其提供的办证资料给房管部门备案的期限(即合同第十五条第一个期限)届满之日起每两年(最好是每23个月)向开发商寄发一次索赔函,证明自己一直在向开发商追讨违约金,这样购房者依法可以得到从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向房管部门递交业主的办理房地产资料时止全部的延迟办证的违约金,否则法院至多仅判决开发商支付2年的延迟办证违约金。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该已经对房产证的办理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实中,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因此在购房之前最好了解清楚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支付了房款最终却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一键咨询
  • 142****88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4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7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2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因一方出轨的行为而导致另一方受到伤害而最终导致婚姻破裂,在离婚的时候受害方就被要求净身出户。而在要求净身出户的时候出轨方不愿意,认为对方的要求不合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不动产证是否还要办房屋产权证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房屋不动产证是否还要办房屋产权证,房产证需要换成不动产权证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的屋屋,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丙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丙三方,不计利息。 3、乙、丙三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丙三方应如期交还。乙、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三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丙方,乙、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丙三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水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日期:。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不办理房产证能进行房屋买卖吗?
不办理房产证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的,房屋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进行过户,买卖就也受到限制,作为买方,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首先就应当查看房屋是否产证齐全。在现实中有些房屋是小产权没有房产证,这样的房子价格相对便宜,但是最好不要购买。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屋顶维修合同书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屋顶维修合同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
房屋转租给乙方居住,由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郑州市金水区凤台路2号东5单元99号A间居住房屋(已经征得房屋出租经办人郑君的同意),
由甲方将上述承
租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
2、甲方在确保房屋及屋内设施无损且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交付乙方。
二、权力及义务说明
1、乙方转租得该房屋后,应当履行甲方同北京广发房地产经纪有限
公司郑州分公司签订的郑州市代理房屋出租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及安全协议(原件已交由乙方保管)而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同样乙方也享有甲方在合同中享有的所有权利。注:编号合同
第五条
第七款中约定不得转租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此条款经与原合同经办人郑君友好协商,转租可不视为违约。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年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日止。甲
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原合同的租期。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如果以上公司不予
配合,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该项手续。
联系电话:
案情
2006年6月7日李某将自己的一间店面房租给了王某开服装店,双方简单的约定了租期为四年,自2006年6月7日起至2010年6月6日止,租金每年3万元,每年的6月7日付清一年的租金,其他事项没约定。后因生意不景气,2007年7月23日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王某将承租的店面转租给了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租用王某店面房一间,租期自2007年7月23日起至2010年6月6日止,租金10万元,租金订立协议时一次性付清,租期结束店面自然收回,并约定未经王某同意张某不能转租。双方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2008年11月,张某的因生意一直亏损,便找到王某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回余下的租金,王某不同意。张某无奈,遂以王某转租店面未经房主李某同意,王某无权出租房屋,且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其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向,请求确认其与王某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王某退还已支付租金10万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店面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中的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乘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同时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也对此作出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故王某私自转租房屋的行为应属无效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中的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房转租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只是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虽然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其性质仅具有行政管理效力,并不具有司法效力。故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不具有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条件,该屋租赁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房产证该怎样办?
1、提交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买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收原件。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房屋院落图,分户图各2份。其它所需证件。2、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终审→收费→缮证→发证→归档。3、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4、领证。
10w+浏览
租出的屋屋后如何注销房屋租赁备案表
[律师回复]
1、如果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买卖双亲自房管局交易窗口办理手续包括签署许文件(申请书、身份证证件、撤销协议书、原合同等)程序:主要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地址、原登记备案号、申请解除租赁合同并且申请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2、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签字的《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等材料若无发生变更的,经收件人确认,则不再收取,签署时注明即可
②申请人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凡属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无《房屋租赁凭证》的,提供原《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③申请人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a、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和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说明(原件)
b、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判(裁)决租赁合同解除或全部无效的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3、双方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租赁双方签字的《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租赁双方签署的《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原件
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等材料若无发生变更的,经收件人确认,则不再收取,签署时注明即可
③双方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原件。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9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前能否保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前能否保全,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程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王晓佳律师:
我们是属于迁拆户,迁了10年了旧屋也拆了,下现在想办理新屋的屋契怎么办?(注:旧屋屋契不见新屋图纸也不见)还可以办理新屋的屋契吗?可以的话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准备好必须提交的证件,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就可以办理回迁房房产证。
1、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2、回迁房办理房产证必须提交的证件: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身份证。
3、房产证办理应交纳费用: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产权登记费,2000年5月1日按80元/套收取。 
4、房产证下来后,到房地产交易部门交易过户,按照正常买卖的,该交的税的一分都不能少,五年之内还要加收5%营业税,税率共计房屋报价的12%。另外,要注意业主反悔,公证处的公证手续约束力有限。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9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父亲10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因为患了癌症所以打算将房子赠送给我继承,想问问相关的律师,房屋买卖房屋继承房屋赠与,房屋赠与买卖和继承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1.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接下来,继承人需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需要携带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土地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继承人还有其他合法的继承人存在,申请继承房产的继承人还需要取得其他继承人书面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同意书才可登记办理房产过户。
父子间房产过户手续(父母在世的情况)
父母在世时,也可以将自己的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具体有两种操作的形式: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子女,这种方式与咱们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办理方式是一样的,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父母与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书,之后,赠与书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父母与子女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中心进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办理的登记。
3.虽然只是赠与,不存在交易,但是房屋过户手续一般都是需要交纳相关费用的,所以第三步,便是交纳相关的税费了,交纳完成之后领取到凭证。
4.父母与子女再次来到房管中心,凭相关凭证和材料办理赠与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取到新的房产证。
房屋有预查封,房屋可以申请房屋预查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什么是预查封 预查封,是指对尚未在登记机构进行物权登记但又履行了一定的批准或者备案等预登记手续、被执行人享有未公示或者物权期待权的房地产所采取的控制性措施,即由制发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查封登记手续。 2、为什么要设立预查封制度? 之所以创立预查封这样一项制度,是因为被执行人对未经登记的物权或者预期物权享有的仅仅是一种受限或者期待利益,是否能够成为完全的或者真正的权利主体,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另外,登记主管部门也往往以被执行人没有办理权属登记为由不予办理查封登记。所以,参照房地产买售过程中的预告登记制度,经与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创立了该项制度。 3、哪些房屋可以进行预查封? 依据《通知》第十五条规定,主要包括: (1)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此时,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虽然已对所建房屋享有物权,但由于该物权尚未登记公示,不能进行移转处分,人民只能预查封。如果房屋已经出售,则此时为保护购房人的物权期待权,不能进行预查封。 (2)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此时,建筑物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大产权证,但?没有区分所有。作为被执行人的购房人虽并不对该房屋享有真正意义上的物权,但已经享有期待权,具有排他性,可视为其财产而预查封。 (3)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均具有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的功能。虽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者变动,但是可以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排他性权利。 4、预查封有什么法律效力? 预查封和查封在限制标的物转让的效力上应当是相同的。在人民预查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分预查封的财产,有关部门也不得办理转让、抵押手续。但是预查封和查封也有一些细微的区别;一是人民不能对预查封的房地产进行处理;二是预查封期间,登记机关除了可以将预查封的房地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外,登记机关不得为任何其他登记行为。在预查封期间,一旦房地产权属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则预查封就自动转为查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证 > 哪些房屋不能办房产证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