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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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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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所谓协议解除,即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对于房屋、租金以及其他内容已经没有了争议,选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过这是双方协议解除,而非单方解除。所谓法定解除,即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
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2)出借;(3)抵押;(4)拆解;(5)转让。

二、承租人何时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难免涉及利益纠纷,如果当事人担心利益损失,可以聘请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代理或者协助。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法律是同时赋予了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要是想要解除合同的话,则要先看看自己是否满足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以免在合同解除之后承担不利的后果。当然,要是就这方面产生纠纷的话,也是可以联系我们律图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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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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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1、约定解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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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解除,租户有权利提出解除租金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租户拖欠租金
2013年10月1日,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购物广场租赁合同》一份,王某向某公司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合同租期为六年,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金从2元平方米天至3元平方米天逐年递增,租金按季支付,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15天支付该期租金、物业费电费为1元度,水费为3.6元吨,物业费为1元平方米。合同
第九章
第一条约定:乙方(王某)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某公司)足额交付租金,不得拖延。否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
第十八章
第五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三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乙方逾期30天未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后,王某承租经营至2015年7月10日停业,租金仅支付至2014年6月。嗣后,某公司向王某索要租金无果,故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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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
解除的条件有:一方违反合同中的约定,那么另外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协议解除指的是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指的是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即使对方不同意解除,另外一方也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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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出租人如何解除?
[律师回复]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
二、出租人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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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欠房租,如何才能解除租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租户拖欠租金
2013年10月1日,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购物广场租赁合同》一份,王某向某公司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合同租期为六年,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金从2元平方米天至3元平方米天逐年递增,租金按季支付,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15天支付该期租金、物业费电费为1元度,水费为3.6元吨,物业费为1元平方米。合同
第九章
第一条约定:乙方(王某)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某公司)足额交付租金,不得拖延。否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
第十八章
第五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三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乙方逾期30天未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后,王某承租经营至2015年7月10日停业,租金仅支付至2014年6月。嗣后,某公司向王某索要租金无果,故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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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租房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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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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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租房合同解除条件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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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户欠租金怎么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租户欠租金怎么解除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租户拖欠租金
2013年10月1日,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购物广场租赁合同》一份,王某向某公司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合同租期为六年,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金从2元平方米天至3元平方米天逐年递增,租金按季支付,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15天支付该期租金、物业费电费为1元度,水费为3.6元吨,物业费为1元平方米。合同
第九章
第一条约定:乙方(王某)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某公司)足额交付租金,不得拖延。否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
第十八章
第五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三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乙方逾期30天未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后,王某承租经营至2015年7月10日停业,租金仅支付至2014年6月。嗣后,某公司向王某索要租金无果,故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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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
出租人在与承租人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之后,还需要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才能更好的提供保护。当然,在约定租房期限的时候也不能超过规定的20年。而对于租房合同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此时就包括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那其中房屋租赁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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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户欠租金怎么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租户欠租金怎么解除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租户拖欠租金
2013年10月1日,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购物广场租赁合同》一份,王某向某公司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合同租期为六年,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金从2元平方米天至3元平方米天逐年递增,租金按季支付,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15天支付该期租金、物业费电费为1元度,水费为3.6元吨,物业费为1元平方米。合同
第九章
第一条约定:乙方(王某)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某公司)足额交付租金,不得拖延。否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
第十八章
第五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三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乙方逾期30天未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后,王某承租经营至2015年7月10日停业,租金仅支付至2014年6月。嗣后,某公司向王某索要租金无果,故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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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欠租金怎么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租户欠租金怎么解除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租户延期支付或者不支付租金时,为了保障出租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租户拖欠租金
2013年10月1日,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购物广场租赁合同》一份,王某向某公司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合同租期为六年,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金从2元平方米天至3元平方米天逐年递增,租金按季支付,在每个租赁期开始前15天支付该期租金、物业费电费为1元度,水费为3.6元吨,物业费为1元平方米。合同
第九章
第一条约定:乙方(王某)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某公司)足额交付租金,不得拖延。否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
第十八章
第五条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前三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乙方逾期30天未支付房租合同签订后,王某承租经营至2015年7月10日停业,租金仅支付至2014年6月。嗣后,某公司向王某索要租金无果,故诉至。
怎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与租房合同解除
[律师回复] 对于怎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与租房合同解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方可不返还对方预付的半年租金及保证金(这些钱应作为出租方的损失赔偿予以扣除,两年合同履行完毕的租金应不止这个数),如果承租方不同意,可由其到通过判决来解决.
怎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与租房合同解除
[律师回复] 对于怎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与租房合同解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步骤租房提前解约
首先要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提前解约事宜,并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确认书中要明确以下内容:哪一方提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其次,不管提前解约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文件。当协商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前解约时,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如果双方协商并签订了解约书,那么就可以办理租房交接手续了。一般要经过清点房屋内物品,付清相关费用,退还钥匙,搬离等程序。
二、租房提前解约的注意事项
1、提前解约分为合同约定的情况和违约两种房东和租客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产生违约责任,双方可以按照正常退租手续;另外一种情况是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比如租客提前退租,房东提前收回房子等,这时就会产生违约责任,违约一方需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租房子的时候,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合同条款中一般都有这么一条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无法履行合同,将赔给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因此,提前退租押金不退也成租房中被默认的规则。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违约金则另外收取。一般为了方便,大多数人将押金冲抵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多或少都是要退还的。
三、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责任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
2.另一方违约,己方则可以要求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比如《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租客而言,如果房东不提供房屋修缮服务,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也可以解除合同并不负违约责任。总结:租房提前解约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租客工作变动、房东房屋需求变动等情况都可能导致提前解约。租房双方多一分理解才能,多一分礼让才能避免纠纷,使租房节约过程变的顺利。把握好提前解约的注意事项,双方都抱着客观和积极的态度应对问题,才能最终获得双赢。扩展资料:
1、依《合同法》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不定期租赁,租赁标的物灭失等情形。其中,不定期租赁有约定为不定期、约定不明确而被视为不定期、未采用书面形式,且当事人对期限有争议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以及合同终止后双方又默示地继续合同的不定期租赁四种。这四种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主张随时解除租赁。
2、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有如下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里“承租人”应当扩大解释为包括承租人之共同居住人,共同使用人等等与租赁物的安全程度有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般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存有瑕疵仍购买的,一般应免除出卖人的责任并不允许买受人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则不能因此而不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但是,承租人既然明知租赁物存在有危及安全或健康的瑕疵,仍执意租赁该物的,虽然可以允许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以前如发生因租赁物的危险所致损害时,承租人不能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承租人明知这种危险性的存在仍要租赁该物,应认为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条件是: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租赁物毁损、灭失的程度已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租赁物的部分毁损、灭失并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或者只是部分地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还不足以影响整个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承租人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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