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的材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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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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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发生事故一方身份的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是单位证明。2、事故过程中如果是车辆,保单。3、事故中受损害主张赔偿的材料:财产损失的包括发票,维修票据,鉴定损失的单据。人身损害的材料包括医疗费用票据,住院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收入情况证明,纳税证明,交通费用票据,营养费用票据,定残鉴定书等。

交通事故调解的材料有哪些

当事人共同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的时候,要是符合调解的情况下,那么交警部门都会做出调解的。但此时,还需要当事人提供调解所需要的材料才行。那到底交通事故调解的材料有哪些?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调解的材料有哪些

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

2、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来处理,须定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全权代表处理,并注明不、赔偿款项由什么人(只能是一个人)领取,委托书须由当地政府加盖公章。

3、死者及其家属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4、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须有当地政府或单位介绍信,并带齐本人身份证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是多久

1、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

(1)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

(3)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3、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在申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材料有哪些,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而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解的,法律方面也是有具体的期限规定的,这点当事人不用太担心,肯定不会久久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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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民事纠纷调解书范本
______人民 民事调解书 (______)______民再字第______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______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或______人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__民___字第___号民事判决(或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院作出裁定,决定本案由本院提起再审(或进行提审)。(或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人民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______(简要写明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写明协议的内容)。 ______(写明除免交的案件受理费外的其他诉讼费用的负担。没有的,此项不写)。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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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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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去立案庭立案: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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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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