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一是预告解除,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二是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即时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一是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单位可解除;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等,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三是经济性裁员,企业符合法定情形,履行法定程序后可裁员。
二、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相应赔偿。
三、什么情况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支付赔偿金。
在了解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后,想必您对劳动关系的变动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但实际情况往往复杂多变,比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薪资结算有哪些具体要求?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能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优先留用人员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若您对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细节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消除您的困惑,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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