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的前提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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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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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一规定说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缺乏这个前提条件,则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的前提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为决定前提。具体表现是: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对承包其工程(业务)或经营权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人员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用工单位对其违法转包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人员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被挂靠单位对挂靠其经营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人员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5、监狱对在劳动中伤亡的罪犯参照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6、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用人单位对上述人员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以地方规定为准)。

7、工伤保险基金对灵活就业人员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以地方规定为准)。

劳动关系并不是万能的,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来说,我们可能是无法进行工伤申请的,因为这些都是有前提的,我们在签订劳动关系前还需要认清楚对方的资质,对方是否是这些工程的直接承包人,当然,一般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都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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