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中许多的人类劳动力正在大量的被机械所取代,所以人们找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此外,对于那些刚找到工作的人而言,容易忘记签劳动合同,使得自己的权利最终受到侵犯。但是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责怪自己当时做事的不全面。那么,当我们真的在工作前忘记了签劳动合同,新入职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申请仲裁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二、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37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您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适用该条的规定,因此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辞职。而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协议(口头),用人单位应支付您应得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扣押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如不能与用人单位私下和解,可以提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由于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予您双倍赔偿。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该司法解除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视为一个新劳动合同的开始,除期限外,其内容都应与原劳动合同一致。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续签劳动合同而继续用工,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我们对新入职未签劳动合同这一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阐释。我们应该学会掌握一些有关新入职未签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的解决常识,或者掌握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我们的权益。避免在经济方面受到损失。同时,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能够帮助我们理智的处理问题,减少社会矛盾冲突的产生,为维护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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