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意离职的还能给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若由用人单位提出,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主动提出且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支付关键看离职提出方及具体情形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用人单位是提出方,这意味着是用人单位主动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所以即便劳动者同意离职,用人单位也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而当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未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法定过错时,说明是劳动者自身意愿结束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实际生活中,涉及离职及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可能较为复杂,若你遇到此类问题难以判断,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同意离职后还能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离职协议中明确约定放弃经济补偿金,且是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一般难以再主张。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劳动者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协议后索要。
若离职协议未涉及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如未依法缴纳社保、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仍可主张。
通常,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关键在于离职协议条款及用人单位有无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没有赔偿金。但存在特殊情形:若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我们探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需明确是用人单位提出还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等关键因素。那要是用人单位虽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劳动者存在一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这又该如何影响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呢?或者在协商解除合同过程中,双方对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办理等有争议,经济补偿金又会怎样处理?这些都是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如果你在实际生活中碰到此类难题,拿不准主意,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拨开迷雾,准确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为你提供清晰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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