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自始无效,其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也无效。但一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工程前期投入损失、预期利润损失等,过错方需赔偿。若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在确定损失赔偿范围时,需遵循可预见规则等,以合理界定赔偿额度,平衡双方利益。总之,合同无效后违约金条款虽无效,但过错方仍可能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赔偿有何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在无效建设工程合同里,违约金条款通常无效,但过错方仍可能承担赔偿责任。若一方过错致合同无效且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可主张过错方赔偿实际损失,如因准备履行合同产生的费用、工程返工费用等。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遵循填平原则,旨在弥补受损方损失而非惩罚。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过错程度、损失大小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三、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自始无效,违约金条款也随之无效,不能按合同约定确定违约金数额。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若一方存在过错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实际损失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如因承包人未按要求施工致工程不合格,发包人可就修复费用、延误工期损失等要求赔偿;发包人未按约定付款,承包人可主张资金占用损失等。
当探讨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如何赔偿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无效后,若已完成部分工程,工程价款该如何结算,这与违约金赔偿紧密相关。通常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另外,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赔偿范围界定也很重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如果您在无效建设工程合同违约金赔偿、工程价款结算或者损失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家为您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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