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若工资未减少,意味着受害人实际上并未因侵权行为遭受收入损失。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主张误工费需以实际收入减少为前提。所以在工资未变少的情况下,原则上侵权方无需给付误工费。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虽然工资总额未变,但绩效奖金等其他收入因误工而减少,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可以作为误工费主张。此时,受害人要提供证据证明这部分收入的减少与侵权行为导致的误工存在因果关系,如单位出具的收入减少证明、工资条明细对比等。
二、工资未减,误工费赔偿标准究竟如何定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若工资未减,原则上不存在误工费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工资未减少,意味着其收入未因误工而实际降低,侵权人无需赔偿误工费。
不过,若存在间接损失,如绩效奖金、全勤奖等因误工减少,受害人能举证证明的,该部分损失可主张为误工费赔偿。
三、工资未减,误工费相关法律赔偿依据在哪
误工费旨在补偿受害人因伤导致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若工资未减,通常意味着收入未实际减少,此时主张误工费一般缺乏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若虽工资未减,但存在奖金、津贴等其他收入减少的情况,仍可就该部分损失主张误工费。需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单位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在探讨工资没变少,误工费应该怎么给付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在误工期间虽然工资未减少,但因受伤影响工作,导致绩效奖金等额外收入降低,这部分减少的收入是否可算入误工费范畴。另外,若因误工耽误了原本能获得的工作晋升机会,这种潜在损失又该如何考量。面对这些误工费计算中的复杂状况,你是否觉得难以把握呢?如果对于误工费的具体给付范围、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别纠结,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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