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能力
洪昊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拥有执业证号1110xxxxxxxxx1740。他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作为合伙人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不仅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合同、仲裁、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领域,还带领着一支具有多专业背景的团队,其中不乏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
二、典型案例背景
在上诉人(原审被告)程XX、王某某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周某某、杨某某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在申请并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然而施工过程中,邻居(被告)以其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被告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导致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无奈之下,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三、办案策略与证据组织
洪昊律师代理原告(被上诉人)参加一、二审诉讼。一审时,律师紧紧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精心组织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进行现场勘验,以此证明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二审中,针对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等抗辩,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指出其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
四、案件成果与社会意义
一、二审法院均认可了洪昊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这一案件的成功,不仅为原告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体现了洪昊律师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其专业能力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他的核心客户群体涵盖了面临各类民商事纠纷、刑事辩护需求的个人和企业,以专业、高效、可落地的法律支持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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