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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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入职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签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

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

我们都知道刚进一个公司都有试用期的,一般来说进公司都要签订合同的,而且很多公司都将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合同分开来签订,这样就规避了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那么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

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入职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签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

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 款规定:“建立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间也要签订试用期的入职合同,并且规定试用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如果试用期满,决定 正式录用,就要签订入职合同,期限按试用期的规定签订半年、一年、三年或无固定期限。如 果没有签订试用期的合同,到时单方面解除彼此存在过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 进行赔偿。工作不满一年,要赔偿一年的工资

另外,如果签订了一年的合同,过了一年多,单位仍不与职工续签,而且辞退了职工,那么要 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如果合同届满,双方都没有想到续签,此时如果职工提出续签要求,单位 至少要与职工再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想续签,可以办理解除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入职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合同时注意合同期限下对应的试用期的长短,注意有否没经过本人同意下的调动和调薪条款,注意试用期和正式工资的数额与约定的是否相符,年薪和年终奖之类的非及时发放的工资的数目和发放时间,注意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是否对劳方不利,注意辞工的条件和提前日期,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其他对员工不利的条款等等。

还有就是签绩效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条件是否能满足现行工作需要,目标是否能有效达成等。

扩展或泛指的情况下,还包括安全责任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竞业限制中要注意限制的期限,以及工资的补贴数额的多少等。

还有一些签入职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由此可见,试用期是需要签入职合同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不让签的话,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对应的试用期的长短,看是否没经过本人同意下的调动和调薪条款,注意试用期和正式工资的数额与约定的是否相符,年薪和年终奖之类的发放时间等等,更重要的是要注意是否有其他对员工不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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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入职时相同,那么在
第二次入职时不应当再约定试用期。换句话说,如果两次入职的工作岗位不一样,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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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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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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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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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8面试成功后11号入职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但是2020年1月1号通知我人员够了,我第二天不用去上班了。除了我应发的工资,我能要补偿吗
[律师回复]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不过,你可以要小心了,你可能上了黑中介公司的当了!接下来他们会给你很多家公司的面试通知单让你去面试,这个跟你自己找工作有什么差别他们的招聘信息在网上找一大堆!原本以为工作有着落了,明明交钱的时候说可以上班了,现在还要东奔西跑,而且所面试的工作很多是不靠谱甚至不搭边,有的还是过期的招聘信息,太可恶了!别生气,这种情况很多初来乍到的人都给骗过,先上网搜索公司这家中介公司名称,肯定很多投诉的,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帮助,一般都会有维权的群可以加入,人多力量大!如果你上网不方便的话可以找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处,他们管这事,最好是有熟人好点,如果你碰上老乡什么的那就恭喜你了,一般他们出面一个电话搞定,不管怎么样,让他们帮个忙一般都是可以把钱要回来的!最重要的是要快,因为这种公司一般过一段时间就会换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的!
入职后在试用期内员工可以辞职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辞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适合自己的,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试用期间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下单方解除权,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特定的事实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应当书面通知,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书面通知,并有效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保留送达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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