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医疗期内单位一般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存在特殊情形,即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时,单位可解除。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单位依据上述情形解除,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并遵循法定程序,如通知工会等。若单位违法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二、医疗期内单位主动解约是否合法
医疗期内单位主动解约一般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违反此规定,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但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单位解约合法。
三、医疗期解约单位支付赔偿是否合规
医疗期内解约,单位支付赔偿是否合规需分情况判断。
若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便支付了赔偿也不合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单位解约属违法,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下单位解约及支付赔偿合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
在探讨医疗期内单位咋主动解除合同这一问题时,除了解除合同的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比如单位主动解除合同后,员工应得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通常会根据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另外,若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又该如何维权,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医疗期内面临单位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况,或是对经济补偿、维权途径等有疑问,别让这些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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