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分公司解散把员工开了怎么办
分公司解散致使员工被辞退,可从以下方面维权: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若公司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再者,关注公司是否依法支付工资、加班费等劳动报酬,如有拖欠,可要求足额支付。
员工应及时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分公司解散开除员工,员工权益如何依法保障
分公司解散开除员工,员工可按以下方式保障权益:
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分公司应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通知程序:若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维权途径:若分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与分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三、分公司解散开除员工,经济补偿法律规定是啥
分公司解散开除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属“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12年。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员工经济补偿最终由总公司负责支付。
当面临分公司解散把员工开了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了解常规的赔偿事宜,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员工的工作交接问题,如果未妥善交接,可能会影响经济补偿的发放。同时,社保和公积金的停缴与转移也至关重要,若处理不当,会影响员工后续的保障权益。另外,若员工对公司的解散和辞退决定存在异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在分公司解散被辞退方面还有更多疑问,像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维权的具体流程等,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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