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育背景
李丹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为其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使其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和法理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自201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xxxxxxxx907647,现执业于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漯河市郾城区九龙山路万达广场6号楼7层。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李丹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于婚姻家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该领域案件占比约60%。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时,她深谙情感纠葛背后的权益博弈,致力于用温度化解矛盾、以专业守护亲情与财产安全。同时,她在建设工程纠纷、民商事疑难案件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设工程纠纷方面,熟稔行业规则与法律适用,能够精准把控合同风险、工程款结算、质量争议等核心痛点,为企业与个人筑牢权益屏障。
典型案件代理
在丁XX诉刘X、太平XX公司及第三人刘X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李丹律师作为被告刘X的代理人出庭应诉。原告丁XX称,2009年5月26日,被告刘X驾驶豫LXXX号捷达轿车与原告相撞,致使原告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X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受伤后被送往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刘X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对其他费用拒绝赔偿。因刘X所驾车辆在太平XX公司投有“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3314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刘X辩称已支付原告23842.14元,费用应由保险公司赔付,且原告要求费用过高,不合理部分应扣除。被告太平XX公司则表示愿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但认为原告要求过高,诉讼费、鉴定费不应由其承担。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太平XX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范围内赔付原告丁XX医疗费、护理费等合计61683.65元,驳回原告丁XX其他诉讼请求。李丹律师在该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被告刘X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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