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天退还?

最新修订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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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天退还?

质保金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质量保证暂扣下的部分金额。一般工程项目合同都会规定质保金的存在。如果有质量问题就需要在暂扣的质保金中扣除。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则在质保期限过后全额退回。这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有益的,对于承包方对于自己的质量有一个承诺,有助于增加客户对自己的信任。对于客户自己,也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护。接下来,律图将与大家一起分享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天退还?

什么是工程质保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公路工程合同价款中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

1、监理工程师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百分比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限额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扣回的金额.

2、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3、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到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另外一种解释是,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

1、工程质量良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在申请书上签属“同意支付”的意见。若建设单位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施工单位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2、如果预留期中出现了质量的问题,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履行,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返还

公路工程是需要很重视的工程项目。公路一旦开通,就会有很多很多车辆、行人通行。这时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造成了安全隐患,一不小心就会造成很重大的事故,引起恶劣的反响。所以在签订公路工程项目时约定好质保金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利用质保金来维护与修缮。以上就是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天退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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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一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都在工程总额的5%以内,通常而言,在合同中可以具体约定。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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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完工之后质量上应有一定的保证,因此,在公路工程完工之后会有一定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同时,建设方一般会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的质保金,质保期后再将这笔质保金退还。那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以下文章作一个了解吧。
一、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道路工程保修期限如下:
1、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是1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工程是2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道路等配套工程是2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
二、质保期和保修期有什么区别
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2000年发布的,质量保修期在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根据,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从合格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即可。而主要部位的保修期限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即为做法定保修期限。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保修期限,否则,约定无效,仍然应当按照法定保修期限的规定执行。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高于法定保修期限的,该约定有效,应当以约定的保修期限为准。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质保期也是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质保期届满,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或发生承包人维修事宜,发包人应当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应当承担。然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没有关系。
6、期满的效力不同质量保修期届满,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完成并消灭。关于质保期,根据规定,质保期届满,仅是承包人承担该期限内出现的所有缺陷修复义务的消灭,但不排除其承担该期限期满后,根据法律规定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质保期限届满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义务。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国家有具体的规定,公路工程包括了较多的分项目,如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等等,这些不同的项目工程质保期也是不同的。工程质保期与我们平时所说的保修期并不相同,两者是有一定差异的,工程质保期一般较保修期要更短,两者的起算时间也是不同的。
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完工之后质量上应有一定的保证,因此,在公路工程完工之后会有一定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同时,建设方一般会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的质保金,质保期后再将这笔质保金退还。那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以下文章作一个了解吧。
一、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道路工程保修期限如下:
1、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是1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工程是2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道路等配套工程是2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
二、质保期和保修期有什么区别
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2000年发布的,质量保修期在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根据,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从合格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即可。而主要部位的保修期限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即为做法定保修期限。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保修期限,否则,约定无效,仍然应当按照法定保修期限的规定执行。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高于法定保修期限的,该约定有效,应当以约定的保修期限为准。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质保期也是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质保期届满,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或发生承包人维修事宜,发包人应当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应当承担。然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没有关系。
6、期满的效力不同质量保修期届满,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完成并消灭。关于质保期,根据规定,质保期届满,仅是承包人承担该期限内出现的所有缺陷修复义务的消灭,但不排除其承担该期限期满后,根据法律规定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质保期限届满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义务。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国家有具体的规定,公路工程包括了较多的分项目,如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等等,这些不同的项目工程质保期也是不同的。工程质保期与我们平时所说的保修期并不相同,两者是有一定差异的,工程质保期一般较保修期要更短,两者的起算时间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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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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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长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完工之后质量上应有一定的保证,因此,在公路工程完工之后会有一定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同时,建设方一般会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的质保金,质保期后再将这笔质保金退还。那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以下文章作一个了解吧。
一、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道路工程保修期限如下:
1、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是1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工程是2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道路等配套工程是2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
二、质保期和保修期有什么区别
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2000年发布的,质量保修期在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根据,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从合格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即可。而主要部位的保修期限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即为做法定保修期限。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保修期限,否则,约定无效,仍然应当按照法定保修期限的规定执行。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高于法定保修期限的,该约定有效,应当以约定的保修期限为准。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质保期也是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质保期届满,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或发生承包人维修事宜,发包人应当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应当承担。然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没有关系。
6、期满的效力不同质量保修期届满,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完成并消灭。关于质保期,根据规定,质保期届满,仅是承包人承担该期限内出现的所有缺陷修复义务的消灭,但不排除其承担该期限期满后,根据法律规定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质保期限届满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义务。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国家有具体的规定,公路工程包括了较多的分项目,如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等等,这些不同的项目工程质保期也是不同的。工程质保期与我们平时所说的保修期并不相同,两者是有一定差异的,工程质保期一般较保修期要更短,两者的起算时间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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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要求承包人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筹建处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参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必要时委托有关咨询单位或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论证。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结构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5、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筹建处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 6、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由总监办组织,筹建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筹建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公路工程质保金如何退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病假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用期工资标准公路工程的修建,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此类工程爱修建之后,担当着交通运输的重任,若工程质量不佳,极易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故而在工程施工之前,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责任,一把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先扣留工程质保金,若在限定期限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再将公路工程质保金返还。
一、公路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如何规定的缺陷责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二、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的期限及计
三、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扣留规定
(一)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二)质保金的主要功能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要求承包人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筹建处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参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必要时委托有关咨询单位或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论证。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结构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5、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筹建处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 6、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由总监办组织,筹建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筹建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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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指的是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在合同中约定的一种保修书。一般保证金占建设工程款的3%-5%。一般保证金在建筑工程竣工并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建筑工程预留款中存在质量缺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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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需要什么资质
[律师回复] 铁路、公路工程建筑属于施工总承包资质隧道、桥梁工程建筑属于专业承包资质。这些都是从资质开始申请的。铁路工程资质标准: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

1)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公路资质标准:资质标准:
1、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8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高级、次高级路面1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30米,或单跨跨度≥20米的公路中桥4座以上;(
4)完成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企业具有的本专业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并至少具有:(
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3)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4)0.8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5)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

6)各型压路机5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2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7)30吨以上吊车1台。隧道资质标准;企业净资产:8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技术装备: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桥梁资质标准:建筑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50吨以上架桥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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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要求承包人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筹建处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参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必要时委托有关咨询单位或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论证。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结构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5、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筹建处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
6、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由总监办组织,筹建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筹建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要求承包人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筹建处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参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必要时委托有关咨询单位或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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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结构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5、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筹建处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
6、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由总监办组织,筹建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筹建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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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铁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合同金额的3%。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各类事项进行约定。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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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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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筹建处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参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必要时委托有关咨询单位或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论证。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结构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5、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筹建处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
6、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由总监办组织,筹建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筹建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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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一般质保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工程完工之后质量上应有一定的保证,因此,在公路工程完工之后会有一定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同时,建设方一般会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的质保金,质保期后再将这笔质保金退还。那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以下文章作一个了解吧。
一、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道路工程保修期限如下:
1、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是1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工程是2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道路等配套工程是2年;
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
二、质保期和保修期有什么区别
1、依据和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2000年发布的,质量保修期在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质保期来源于、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根据,质保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而根据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从合格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即可。而主要部位的保修期限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即为做法定保修期限。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保修期限,否则,约定无效,仍然应当按照法定保修期限的规定执行。但是,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高于法定保修期限的,该约定有效,应当以约定的保修期限为准。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质保期也是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质保期届满,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或发生承包人维修事宜,发包人应当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应当承担。然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没有关系。
6、期满的效力不同质量保修期届满,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完成并消灭。关于质保期,根据规定,质保期届满,仅是承包人承担该期限内出现的所有缺陷修复义务的消灭,但不排除其承担该期限期满后,根据法律规定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质保期限届满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义务。公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国家有具体的规定,公路工程包括了较多的分项目,如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等等,这些不同的项目工程质保期也是不同的。工程质保期与我们平时所说的保修期并不相同,两者是有一定差异的,工程质保期一般较保修期要更短,两者的起算时间也是不同的。
公路工程中质保金如何退还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病假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试用期工资标准公路工程的修建,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此类工程爱修建之后,担当着交通运输的重任,若工程质量不佳,极易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故而在工程施工之前,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责任,一把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先扣留工程质保金,若在限定期限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再将公路工程质保金返还。
一、公路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如何规定的缺陷责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二、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一)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二)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三)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的期限及计
三、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扣留规定
(一)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二)质保金的主要功能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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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保金规定需要交多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1、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2、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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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要求承包人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筹建处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参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必要时委托有关咨询单位或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论证。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结构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5、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筹建处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 6、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由总监办组织,筹建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筹建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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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要求承包人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对于质量事故筹建处将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参加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必要时委托有关咨询单位或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论证。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定处理方案。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结构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且所有的处理方案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 5、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生质量事故,不论是否是由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和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工期,应和筹建处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承包人合理的补偿。 6、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由总监办组织,筹建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筹建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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