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承租已转让的房屋应当向谁支付租金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承租已转让的房屋,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后,一般应向新的所有权人支付租金。因为在房屋所有权转移时,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收取租金等相关权利义务也一并转移给新所有权人。原房东自房屋所有权转移时起,不再享有收取租金的权利。不过,为避免纠纷,在支付租金前,承租人可要求新所有权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以确认其身份,也可与原房东、新所有权人进行沟通并书面确认租金支付对象及方式等事项。
二、承租转让房屋未付租金谁有权追讨
承租转让房屋未付租金,追讨主体分情况而定。若房屋转租经出租人同意,次承租人未付租金,出租人可基于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向承租人追讨租金,承租人再依据转租合同向次承租人追讨;若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此时其可向次承租人主张返还房屋,但通常直接追讨租金缺乏合同依据,仍应由承租人向次承租人追讨。此外,若承租转让时权利义务一并转移,且经出租人同意,受让人取代原承租人地位,受让人有权向次承租人追讨租金。
三、承租转让房屋未付租金,房东还是转租人能追讨
若承租人转让房屋未付租金,房东和转租人追讨情况不同。若转租经房东同意,转租人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转租人可依据转租合同追讨租金;如次承租人逾期不付,影响房东租金收取,房东依原租赁合同向转租人主张,转租人担责后可向次承租人追偿。若转租未经房东同意,房东有权解除与转租人的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且房东可要求次承租人腾房,同时房东可向转租人追讨未付租金,转租人可向次承租人追讨。
当探讨承租已转让的房屋应当向谁支付租金时,除了明确租金支付对象,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关注。比如,若在转让过程中出现租金支付时间与转让时间冲突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以及转让后新房东是否有权变更原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等。这些问题都与租金支付紧密相关,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租赁纠纷。如果您在承租已转让房屋的租金支付方面,或是遇到类似上述拓展问题的困扰,别让难题影响您的租赁生活。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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