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职时必须要拿的三样东西是啥
离职时,劳动者必须拿到三样重要东西:
一是离职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该证明是劳动者与原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的凭证,在入职新单位、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中都需用到。
二是社保转移凭证。《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办理社保转移能保障社保缴纳的连续性,确保自身社保权益。
三是档案转移证明。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包含重要个人信息,档案转移证明可保证档案安全转至相应机构,避免档案丢失影响日后职称评定、退休手续办理等。
二、离职未拿到必要东西是否有法律风险
离职未拿到必要东西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若未拿到离职证明,新单位可能因此拒绝录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否则给劳动者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工作交接时未拿回自己的物品,可能面临物品丢失或隐私泄露风险。另外,若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未取回可能影响后续职业发展。
劳动者可与原单位协商,要求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返还物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离职未获必要物品会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离职时未获必要物品可能面临多方面法律问题。从劳动权益看,若必要物品为工作交接所需文件、工具等,公司未提供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协助劳动者办理离职交接的义务,劳动者可要求公司配合,若因此影响离职手续办理或造成损失,可主张赔偿。
若必要物品涉及个人物品如证件、私人物品等,公司扣押属侵权行为,劳动者可依据《民法典》物权编要求返还。若公司拒不返还造成劳动者经济或精神损失,劳动者有权索赔。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当我们探讨离职时必须要拿的三样东西是啥时,除了这三样关键物品,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离职证明的用途广泛,它不仅是新单位入职的必要材料,在办理失业登记等事项时也不可或缺。另外,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接续也至关重要,这关系到我们后续的保障权益。若办理不及时,可能会影响社保的连续性和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要是你对离职物品领取、相关手续办理还有疑问,或者不清楚具体流程,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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