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发生工伤谁负责
施工单位层层转包,若发生工伤,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转包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比如施工单位A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B,B又转包给同样无资质的C,C聘用的工人发生工伤,此时A作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担责任后,转包单位可依法向相关组织、个人追偿。
二、施工转包致工伤,最终责任主体究竟是谁
施工转包致工伤,最终责任主体的认定需分情况。若转包合法,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依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若转包不合法,转包单位和实际施工人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受害者可向有资质的转包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三、施工转包引发工伤,发包方是否需担责
施工转包引发工伤,发包方可能需担责。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民法典》也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发包方明知转包对象无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仍转包,存在过错,一般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因此,施工转包致工伤,发包方是否担责及担责比例,需结合其有无过错、转包对象资质等具体情况判定。
在探讨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发生工伤谁负责的问题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也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这对于受伤员工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另外,若在工伤赔偿过程中与责任方产生纠纷,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主体复杂,工伤处理往往也会面临诸多难题。如果你对工伤认定流程、赔偿纠纷解决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明晰工伤责任划分,别错过专业法律解答。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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