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不给做工伤情鉴定怎么办
医院一般不负责做工伤伤情鉴定,工伤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若医院不给做鉴定,你无需纠结于此,可按以下流程处理。
首先,要先完成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自行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之后按鉴定委员会安排进行鉴定即可。
二、医院拒做工伤情鉴定,法律途径如何解决
医院并非法定的工伤鉴定机构,工伤鉴定应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若需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医院拒做工伤鉴定,走法律程序胜算几何
医院并非工伤鉴定主体,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若医院拒绝做工伤鉴定,不影响走工伤认定及鉴定程序。
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其未申请,职工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只要职工所受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情形,证据充分,走法律程序获支持概率较大。准备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证明材料等,能增加胜算。如遇用人单位不配合,职工可通过仲裁、诉讼维护权益。
当遇到医院不给做工伤情鉴定怎么办的情况时,其实还有其他途径可寻。医院不做鉴定,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他们会组织相关专家依据国家鉴定标准进行工伤情鉴定。此外,要注意准备好完整的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以确保鉴定流程顺利进行。若在申请过程中遇到材料准备难题、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等情况,可能会让您不知所措。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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