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在特定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符合上述需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定情形。不过,双方可在协商过程中自行约定额外补偿。
二、协商解除合同未提前通知需赔偿吗
协商解除合同未提前通知是否需赔偿,要看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需提前通知及未通知的赔偿责任,违约方应按约定赔偿。
即使合同无此约定,若未提前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违约方赔偿。比如因未提前通知,致使对方错过商业机会、产生额外费用等实际损失,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未造成实际损失,一般无需赔偿。
三、协商解除合同未通知致损失要担责吗
协商解除合同未通知致损失通常要担责。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在协商解除过程中,若一方有通知义务却未通知对方,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该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未尽到诚实信用原则下的附随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对方因未获通知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合理的间接损失。不过,具体责任承担需结合合同约定、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判断。若能证明损失与未通知无直接因果关系,责任可能减轻或免除。
当我们探讨协商解除要支付代通知金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这个核心疑问,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协商解除的协议该如何规范书写,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协商解除后,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准确计算。这些拓展问题与协商解除是否支付代通知金密切相关。若你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对代通知金支付、协议书写、经济补偿计算等问题仍有不解,不用担忧。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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