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案件中挣差价的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6-14
浏览10w+
陈东歌律师
陈东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126人
专家导读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ArticleTitle}

现代社会,经常发生一些人被骗的事件,其中,集资诈骗行为是在所有的诈骗中最为常见的一种诈骗手段。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将对集资诈骗行为进行刑事处罚,那么,集资诈骗案件中挣差价的如何处理?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集资诈骗案件中挣差价的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集资诈骗案件中挣差价的如何处理?

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刑事处罚,至于诈骗的财产应该返还给被害人,没有被害人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二、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根据刑法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为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等。

2、行为人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使用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以编造谎言、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方法。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行为人采用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如以“共同投资”为幌子,或者以参加投资的人可以获得数倍于同期存款收益为诱饵等。诈骗分子不论采用哪种形式,其实都是隐瞒事实真相,诱使公众信以为真,相信非法集资者的谎言,而自愿将自己的资金交给非法集资者。这里所谓集资只是一个手段,骗取公众资金才是最终目的。“非法集资”是指行为人以诈骗方法面向社会向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将公众的资金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而不是针对少数特定个人的资金,这是集资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重要区别。

3、集资诈骗行为,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集资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首先按照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就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其次,对于诈骗所得的财产应该返还给受害人。如果大家对于集资诈骗案件中挣差价的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集资诈骗案件中挣差价的如何处理?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6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41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8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中间人挣差价犯法吗
看是从事何种行为的中间介绍人。如果是房产中介赚差价就违法。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纪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房产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吃差价”实质是不法房产中介采用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非法获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么样才能让房产中介挣差价
[律师回复] 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二手房价格因受房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5,多则能达到近十万元,就可以大致估出房子的价格。这样,也已经为时已晚,起码能够保证一定程度上的交易透明化,买,不知道中介公司存在什么样的不规范操作。中介公司通常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应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一系列证明,并在合约上清晰注明交易双方的详细个人资料、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怎样避免被吃差价呢
1、最好是三方见面,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就需要做到上述几点、透明交易房屋买卖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或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定金也难退回,若发现合约上某些项目不符时,才不会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卖房者,一般委托合同中会写明价格及中介代理权利范围。
2、不见面也要看委托代理合同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卖方或买方的委托合同近期房子是否会升值、多方了解信息之所以被吃差价、买房者往往难以了解到二手房的市场行情,所以也很难察觉到自己被吃了差价。有时即使察觉到被吃了差价,没有了被吃差价的可能。原于交易不透明“吃差价”在房产交易中是常见的现象。作为购房者,通常不了解中介的行情,这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交易不透明。虽然这样可以避免买卖双方私下交易,这就有利于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另外。
4、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两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所以,但这种不透明的交易方式也给了不法中介可乘之机。业内人士透露,中介吃差价数量不等,差价少则两三万元、卖方应咨询清楚所有问题才可签下自己的姓名。3只要了解了这些,与买、卖方不了解房子的信息也不无关系,周边房子的价格是多少。在交易时,最好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位置等众多因素影响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5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业务员挣差价是职务侵占吗?
业务员挣差价不一定构成职务侵占,如果可以证明业务员确实是利用职务之便,赚取公司的差价,那么就构成职务侵占。故此业务员挣差价是职务侵占吗,需要结合实际的纠纷案件才可以确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同一种商品,价格差别不同,算不算价格欺诈?
[律师回复] 消费者在碰到价格欺诈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进行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即与经营者协商,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从而平息争议。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二是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三是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四是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五是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向消协投诉
消费者在投诉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二是要写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商品的名称、牌号、型号、出厂日期、价格;商店的名称、电话、地址、邮编;生产厂家名称、电话、地址、邮编;购买商品日期、损失价值。三是要把发票复印件一并附上。四是投诉可直接递当地(区、县及市)消委会,如商品额值较大、问题较严重或当地消协未能解决的,也可向上一级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5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买了集资房,我要不要跟社会商品差价
[律师回复]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集资房,那是因为集资房的价格常常比商品房少不少,那么集资房和商品房性质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法律依据: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二、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利用职务之便挣取差价违法吗
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差价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业务中加价,再通过自己创办的公司运营,隐瞒真相获利,侵占单位利益。根据《刑法》规定,这构成职务侵占罪,将受到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在集资房买了,辞职后要补差价,这合法吗?
[律师回复]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集资房,那是因为集资房的价格常常比商品房少不少,那么集资房和商品房性质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法律依据: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二、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5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单位购买集资房后,要求补差价合理吗?怎么办
[律师回复]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集资房,那是因为集资房的价格常常比商品房少不少,那么集资房和商品房性质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法律依据: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二、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集资房,我在单位买的房子,我想补差价可以吗
[律师回复]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集资房,那是因为集资房的价格常常比商品房少不少,那么集资房和商品房性质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法律依据: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二、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什么叫差价换房,什么是差价换房?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差价换房差价换房是指在换房中,房屋地段,房屋年限,房屋质量,房屋的大小,远近、高低(指楼房层次),朝向、环境(指交通、购物、学校、医院)等诸多因素对比所产生差异,而后用金钱做杠杆,让受益方对受损方加以经济补偿,起到互相平衡的作用,这种平衡的过程即“差价换房”。“差价换房”范围广泛,可以一间换三间,三间换两间,两间换独院,独院换别墅…当事人订立差价换房合同后1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差价换房审核手续: (一)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在同一区﹑县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不在同一区﹑县的,交换有差价的,向价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无差价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其中一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向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所有权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三)有偿转让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在户籍冻结地区内的; (五)已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六)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或者有违章搭建尚未处理的; (七)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者因纠纷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八)需要用于落实私房政策的; (九)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利用职务之便挣取差价违法吗
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差价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业务中加价,再通过自己创办的公司运营,隐瞒真相获利,侵占单位利益。根据《刑法》规定,这构成职务侵占罪,将受到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什么是差价换房,什么情况下不能差价换房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差价换房差价换房是指在换房中,房屋地段,房屋年限,房屋质量,房屋的大小,远近、高低(指楼房层次),朝向、环境(指交通、购物、学校、医院)等诸多因素对比所产生差异,而后用金钱做杠杆,让受益方对受损方加以经济补偿,起到互相平衡的作用,这种平衡的过程即“差价换房”。“差价换房”范围广泛,可以一间换三间,三间换两间,两间换独院,独院换别墅…当事人订立差价换房合同后1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差价换房审核手续: (一)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在同一区﹑县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不在同一区﹑县的,交换有差价的,向价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无差价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其中一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向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所有权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三)有偿转让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在户籍冻结地区内的; (五)已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六)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或者有违章搭建尚未处理的; (七)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者因纠纷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八)需要用于落实私房政策的; (九)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房产差价换房,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差价换房差价换房是指在换房中,房屋地段,房屋年限,房屋质量,房屋的大小,远近、高低(指楼房层次),朝向、环境(指交通、购物、学校、医院)等诸多因素对比所产生差异,而后用金钱做杠杆,让受益方对受损方加以经济补偿,起到互相平衡的作用,这种平衡的过程即“差价换房”。“差价换房”范围广泛,可以一间换三间,三间换两间,两间换独院,独院换别墅…当事人订立差价换房合同后1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差价换房审核手续: (一)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在同一区﹑县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不在同一区﹑县的,交换有差价的,向价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无差价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其中一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向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所有权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三)有偿转让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在户籍冻结地区内的; (五)已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六)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或者有违章搭建尚未处理的; (七)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者因纠纷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八)需要用于落实私房政策的; (九)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在公司买的集资房,离职后要求补差价,我是不是该辞职
[律师回复]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集资房,那是因为集资房的价格常常比商品房少不少,那么集资房和商品房性质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法律依据: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
二、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名下房子卖掉如何算挣的差价
有多余房产想处理一两套,或买了新房要卖旧房时,找中介协助是常见选择。但中介有时为谋利,可能低价买入再高价卖出,从中赚取数万甚至数十万的利润。这种情况下,原卖家会承受损失。因此,选择可靠中介至关重要。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什么是差价换房,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差价换房差价换房是指在换房中,房屋地段,房屋年限,房屋质量,房屋的大小,远近、高低(指楼房层次),朝向、环境(指交通、购物、学校、医院)等诸多因素对比所产生差异,而后用金钱做杠杆,让受益方对受损方加以经济补偿,起到互相平衡的作用,这种平衡的过程即“差价换房”。“差价换房”范围广泛,可以一间换三间,三间换两间,两间换独院,独院换别墅…当事人订立差价换房合同后1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差价换房审核手续:
(一)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在同一区﹑县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承租权的公有住房不在同一区﹑县的,交换有差价的,向价格高的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换无差价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其中一个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交换商品住房或者其他住房所有权的,向商品住房或者其他所有权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三)有偿转让的,向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二、哪些房产不得进行差价换房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在户籍冻结地区内的;
(五)已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六)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或者有违章搭建尚未处理的;
(七)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或者因纠纷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八)需要用于落实私房政策的;
(九)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集资诈骗案件中挣差价的如何处理?
顶部